理论教育 探析我国制造业面临的影响因素

探析我国制造业面临的影响因素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日本与韩国的情况比较相似,中日韩FTA谈判对我国制造业的影响与中韩FTA谈判对我国制造业的影响也比较相似。在RCA指数的对比中,我国有机化学品、无机化学品的RCA指数均高于日本。中日韩自贸区的建立必然会对我国钢铁产业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可能对我国钢铁行业及绝大多数钢铁企业造成源于竞争劣势的实质性威胁。

探析我国制造业面临的影响因素

日本与韩国的情况比较相似,中日韩FTA谈判对我国制造业的影响与中韩FTA谈判对我国制造业的影响也比较相似。从中日之间制造业8个产业的情况来看,我国机械产业、石化产业、纺织产业和食品饮料产业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高于日本,对于这些产业我国可以开放或者分阶段逐步开放;而电子产业、钢铁产业、汽车产业造船产业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则低于日本,对于这些产业需要通过设置一定保护性关税来扶持国内该领域企业的发展。在中日韩FTA谈判中,总体而言,中国的机械产业、石化产业(有机)、纺织产业和食品饮料产业受到的冲击较小,而电子产业、钢铁产业、汽车产业、造船产业受到的冲击将会较大。具体分产业来看:

(一)机械产业方面

与日本相比,我国机械行业整体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高于日本,而贸易竞争力指数则低于日本,我国机械行业的整体关税保护程度远远高于日本。我国在与日本进行自贸区谈判时可以更加开放,可以做出更多让步。尤其是在跟日本相比我国关税水平高、竞争力强的产品,可以逐步降低关税。我国与日本相比,此类产品共有131项,分别占671项纺织品总项目数的19.52%。2011年,我国自日本进口该类产品14.07亿美元,占自日本进口比重2.61%。

(二)电子产业方面

与日本相比,我国的电子产业RCA指数低于日本,关税保护水平远远高于日本。针对我国贸易竞争力相对强、关税水平相对高的电子产品,我国可以开放或分阶段开放,但谈判过程中理应要求对方进一步开放,达到同等开放目的。我国与日本相比,此类产品共有52项,占180项电子产品总项目数的28.89%。2011年,我国自日本进口该类产品1.37亿美元,占自日本进口比重0.9%。

(三)石化产业方面

与日本相比,我国石化产业RCA指数大于日本,关税保护水平高于日本。在RCA指数的对比中,我国有机化学品、无机化学品的RCA指数均高于日本。日本有机化学工业竞争力RCA指数为0.79,为三国中最弱,所以对于我国具有降税空间产品与在中韩FTA情况下类似。日本仅在异戊烯(HS 290129)这一种产品上的RCA指数略高于我国。因此,在中日韩FTA谈判时,在山梨醇(HS 290544)、商品次氯酸钙及其他钙的次氯酸盐(HS 282810)、氯酸钠(HS 282911)、固体氢氧化钠(HS 281511)、糖精及其盐(HS 292511)、谷氨酸及其盐(HS 292242)、液化丁烷(HS 271113)、石蜡

(按重量计含油量<0.75%)(HS 271220)、水溶液(氢氧化钠浓溶液及液体烧碱)(HS 281512)、三氯乙烯(HS 290322)、甘露糖醇(HS 290543)、草酸及其盐和酯(HS 291711)、杂酚油(HS 270791)、沥青(HS 270810)、无烟煤(HS 270111)、已煅烧石油焦(HS 271312)、磷酸及多磷酸(HS 280920)、其他不饱和无环烃(HS 290129)和五氧化二磷(HS 280910)19种产品上,我国仍具有降税空间。同理可知,日本在无机化工产业弱于韩国,优于我国,因此,在天然沥青(地沥青)、沥青岩(HS 271490)、苯(HS 290220)、甲苯(HS 290230)、邻二甲苯(HS 290241)、间二甲苯(HS 290242)、对二甲苯(HS 290243)、混合二甲苯异构体(HS 290244)、苯乙烯(HS 290250)8个产品上,我国需谨慎考虑降税。

(四)钢铁产业方面

由于日韩两国钢铁业较早进行产业结构调整,集中度很高,分别形成了以几大钢铁公司为主导的产业竞争格局,无论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和装备水平,还是操作工艺和成本在全球范围内都具有较明显的优势,两国属于名副其实的钢铁强国。而我国钢铁行业粗放型发展特征明显,集中度低,在产品结构、产业结构、技术创新以及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距仍然很大,整体国际竞争力低于日韩。三国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表明,我国出口具有比较优势的钢铁产品大部分是粗加工和低附加值产品,日本具有比较优势的是技术含量较高的钢铁产品,韩国优势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介于中日之间。我国平均关税为5.034%、韩国为0.398%、日本为0.303%,且日韩钢铁产品结构非常相似,都只是对少数几种原材料征收3%左右的关税。很明显我国的平均关税远高于日韩。中日韩自贸区的建立必然会对我国钢铁产业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可能对我国钢铁行业及绝大多数钢铁企业造成源于竞争劣势的实质性威胁。首先,就贸易方面,短期内,三国取消关税,我国从日本和韩国进口钢铁产品将会明显增加,特别是关税税率较高、竞争力较低的产品,如镀或涂锡、厚≥0.5mm普通钢铁板材(HS 721011)、热轧不锈钢非卷材,厚>10mm(HS 721921)、热轧不锈钢非卷材(4.75mm≤厚≤10mm)(HS 721922)、冷轧不锈钢板材(1mm<厚<3mm)(HS 721933)、冷轧不锈钢板材(0.5mm≤厚≤1mm)(HS 721934)、冷轧不锈钢板材(厚<0.5mm)(HS 721935)、热轧不锈钢板材(厚≥4.75mm,宽<600mm)(HS 722011)、热轧不锈钢板材(宽<600mm)(HS 722020)、其他不锈钢板材(宽<600mm)(HS 722090)、不规则盘卷的不锈钢热轧条、杆(HS 722100)、圆形截面的热轧、拉拔或挤压的不锈钢条、杆(HS 722211)、其他热轧、拉拔或挤压的不锈钢条、杆(HS 722219)、不锈钢冷成形或冷加工条、杆(HS 722220)、不锈钢丝(HS 722300)等,这些产品我国的关税为10%,而日韩关税为0,并且我国的出口竞争力不如日韩。如果自贸区实施零关税,必然会大大促进此类产品从日韩的进口,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将受到很大的冲击。而由于日韩两国钢铁产品的进口关税已经很低,进一步下降的空间都很小,因而中日韩FTA的成立在促进我国钢铁产品对日韩的出口微乎其微,只会对一些原材料产品和初级产品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如钛铁及硅钛铁(HS 720291)、未列明钛合金(HS 720299)、钨铁及硅钨铁(HS 720280)、合金生铁、镜铁锭、块或其他处级形状(HS 720150)和供再熔的碎料钢铁锭(HS 720450),这些产品不仅我国的关税低于韩国,而且我国的出口竞争力强于韩国,零关税的实行会促进此类产品对日韩的出口。但是,同中韩FTA效果一样,日韩厂商从我国进口原材料成本的下降,又会提高日韩厂商在世界和我国市场的竞争力,这反过来又成为促进日韩钢铁产品对我国出口的因素。因此,从钢铁产品的贸易方面考虑,短期内中日韩FTA建立对我国是不利的。(www.daowen.com)

(五)汽车产业方面

日韩汽车产业规模较大且竞争力较强,一旦在谈FTA完成,可能会对我国汽车产业造成一定的冲击。不过,鉴于日韩主要汽车企业已经大量投资我国并在我国形成较大规模的生产基地和拥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营销网络与品牌,中日韩之间汽车产品的降税乃至零关税无疑将推动日韩对华汽车产品贸易,但冲击幅度不会特别大。

(六)纺织产业方面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以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的纺织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亚洲乃至世界纺织品服装市场中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纺织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一直位于前列,市场份额逐渐扩大。2011年,我国纺织产品进出口贸易达到2781亿美元,占世界纺织产品贸易比重20.63%。其中,纺织产品出口2450.4亿美元,进口375.88亿美元,分别占世界纺织产品出口、进口贸易比重的34.72%、5.74%,我国纺织产品出口显示出超强的国际竞争力。从在谈FTA对象国观察,日本纺织产品贸易规模也较大,2011年进出口贸易达到508.04亿美元,占世界纺织产品贸易比重的3.77%。但从总体情况来看,中日韩FTA对我国纺织产业的冲击较小,我国可以进一步开放或者全面开放。

(七)造船产业方面

日韩均为造船大国且同为造船强国,其产业竞争力较强,一旦市场完全开放,日韩船舶产品很可能会对我国船舶产业造成较大冲击。对于造船产业,我国需要通过设置一定保护性关税来扶持国内该领域企业的发展。

(八)食品饮料产业方面

与韩国相比,我国食品饮料业的整体关税保护程度较低,出口国际竞争力较高。因此,我国在与韩国进行自贸区谈判时可以更加开放,做出更多让步。与日本相比,我国食品饮料业的整体关税保护程度较高,出口国际竞争力较高。因此,我国在与日本进行自贸区谈判时可以与日本同等要价,对等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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