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三国高度重视多边框架下的贸易自由化进程,对推进多哈回合谈判持积极态度,同时中日韩三国也积极参加FTA,将其视为促进贸易自由化的补充路径。
在2001年加入WTO以后,中国本着共同受益、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和多个贸易伙伴开展了FTA谈判。目前,中国已经与新西兰、东盟、智利、新加坡、秘鲁、巴基斯坦和哥斯达黎加缔结了FTA,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建立了“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中国大陆还和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签订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12年5月,中国和韩国宣布正式启动中韩双边FTA谈判。2013年,中国与瑞士正式签署了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这是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签署的首个自贸协定。此外,中国与海湾合作委员会、南部非洲关税同盟、澳大利亚、挪威和冰岛的FTA谈判也正在推进之中。
日本在支持WTO发挥核心作用的同时,也在积极缔结经济伙伴协定(EPA),使其成为推进贸易自由化的补充工具。截至目前,日本与新加坡、墨西哥、马来西亚、智利、泰国、印度尼西亚、文莱、东盟、菲律宾、瑞士、越南和印度签订的12个EPA,已经生效,和秘鲁的EPA已经达成,并且正在和GCC和澳大利亚进行EPA谈判。此外,日本和韩国正在进行磋商,旨在恢复从2004起中止的日韩FTA谈判。(www.daowen.com)
韩国积极参与FTA的目标主要有三个,即促进贸易增长、提高经济效率、提升福利水平。截至目前,韩国与智利、新加坡、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东盟、印度、欧盟、秘鲁、美国等的FTA已经生效。此外,韩国正在与澳大利亚、新西兰、海湾合作组织、哥伦比亚、土耳其、加拿大和墨西哥等12个国家和地区进行7个FTA的谈判。
上述情况说明,中日韩建立FTA符合三国的经济发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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