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协定(FT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关税主体,依据WTO的相关规则,以自愿结合的方式就贸易自由化及相关问题所达成的协定。依据自由贸易协定,来自协议伙伴国的货物可以获得进口税和关税减免优惠,无论在进口还是出口国,自由贸易协定都有助于简化海关手续。当协议方之间存在不公平贸易惯例时,自由贸易协定还可以协助贸易商进行补救。关于自由贸易区的涵盖领域,传统意义上包括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争端解决机制等。但是随着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自贸区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加深,除上述内容外,自贸区还可能包括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便利化、投资自由化、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贸易救济、透明度、知识产权、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环境标准、劳工标准等内容。
截至2013年1月10日,全球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区域贸易协定多达546个,其中生效的有354个。GDP排名前30位的国家和地区均不同程度地参与了区域经济合作,签订了双边贸易协定或多边贸易协定。在WTO的144个成员中,近90%隶属于不同程度的区域经济组织,大部分地区都被多个相互交织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所覆盖。其中,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等区域经济组织在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发展中占有日益重要的地位。由于自由贸易区具有排他性,任何区域外的国家都将失去众多的贸易和投资机会,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面临边缘化的危险,因此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www.daowen.com)
在全球区域经济合作发展非常迅猛的同时,东北亚地区各国之间的合作却没有多大起色,虽然中韩FTA谈判多年并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日韩FTA谈判历时数年后处于停滞状态,中日FTA的相关研究已经有十几年时间,正式谈判始终未能启动。中日韩作为全球第二、第三和第十五大经济体,如果不能尽快建立FTA,将在全球区域经济合作的浪潮中处于日益不利地位。因此,启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尽早适应全球区域经济发展符合三国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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