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间的合作由来已久,1972年两国邦交正常化以后,时任日本银行森永贞郎总裁便率团对中国进行了友好访问。1973年,日本设立驻华大使馆后,日本银行便长期向驻华使馆派遣职员。1978年,中国人民银行代表团访问日本并于1993年在东京设立了代表处。
随着中国财经实力不断提升,两国央行合作进入新阶段。200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与日本银行签署人民币与日元之间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根据协议,中国人民银行和日本银行在必要时可向对方提供总额相当于30亿美元的货币互换安排,以帮助对方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以此为契机,日本银行当年开设了北京事务所。
中日央行还在中日韩三国合作框架内积极开展沟通与对话。200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日本银行和韩国银行发表联合声明,同意定期召开行长会议,就地区经济金融形势和共同关心的议题交换意见。原则上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每年举办一次。中国人民银行于2009年主办了首届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同年,首届中日银行业监督磋商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标志着中日双边定期磋商机制正式建立,两国银行业监管合作也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另据《日本经济新闻》2016年1月报道,中日两国政府及央行计划新设经济和金融磋商机制,现已进入最后调整阶段。2017年9月13—14日,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在韩国仁川松岛举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日本央行行长黑田东彦、韩国央行行长李柱烈出席。三方就近期地区经济及金融形势交换了意见。(www.daowen.com)
根据日本财务省发布的信息显示,中日韩财务大臣·央行行长第十七次会谈发表了公报,公报内容如下:“中日韩三国对当前经济形势,发展前景和金融市场潜在的风险因素以及其基础经济状况进行了讨论。我们预计在强劲的金融市场、贸易及制造业方面长期期待已久的循环经济复苏支撑下,世界经济将会继续向前发展。另外,我们均期待东盟+3地区继续保持较强的(经济)增长。但是,由于政策方面的不确定性在不断扩大,(经济增长)下降的风险依然存在。基于对此种经济状况的认识,我们再次同意为了实现强有力且可持续、均衡、全方位经济增长,使用包括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以及结构改革在内的所有必要的手段的重要性。此外,我们从世界经济不确定性和地缘政治紧张的角度出发,为应对潜在的金融风险,中、日、韩三国间应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协调。我们认为贸易是对于提高生产率、创造就业有重要贡献以及为实现经济增长和发展最重要的原动力之一。我们反对一切形式的保护主义。三国讨论了实现东盟+3区域金融合作的未来发展方向,致力于加强区域金融合作安全和确保东盟+3区域金融稳定的信心。中、日、韩将与其他区域成员共同工作,进一步加强清迈倡议(CMIM)[3]多边化的有效性和应对性。在这方面,三国欢迎清迈倡议多边化操作指南明确对IMF脱钩部分的修正。三国也欢迎2016清迈倡议多边化测试运行的结果,它突出解决根本问题以及定期审查清迈倡议协调机制,期待进一步加强清迈倡议多边化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间协调的重要性。我们同意努力在2018年5月完成对清迈倡议多边化协议的定期审查工作。中日韩三国欢迎东盟+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来加强其能力和区域宏观监控作用并给予清迈倡议多边化支持和技术援助。我们希望提高AMRO的作用,支持成员在实施清迈倡议多边化和积极参与清迈倡议多边化。我们欢迎亚洲债券市场倡议(ABMI)为发展本币债券市场所发挥的重大作用。我们期待从ABMI学到的经验传播到本地区其他国家和地区。我们期待进一步促进在ABMI语境下使用本国货币。中日韩三国赞赏日本和菲律宾作为2017年东盟+3财长和央行行长联席会议主席的作用。此外,我们同意支持韩国和新加坡举办于2018年5月召开的第21届东盟+3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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