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币和财政政策
综上所述,从近20年来日本经济的基本面来看,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经济停滞和通货紧缩并存的局面。为了摆脱这种困境,安倍政府从2013年1月起先后提出了超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也被称为安倍经济学的“第一支箭”和“第二支箭”。
1.超宽松的货币政策
尽管1997年6月修改后的《日本银行法》强化了央行的独立性及货币政策的自主性,但是,2013年1月22日日本政府与央行意外地发表了共同声明,强调为摆脱通货紧缩和实现持续的经济增长,双方要加强政策协调和共同应对,并确定了要使消费者物价每年上升2%的物价稳定目标,即在两年内实现2%的通货膨胀率目标。
在此后的政策协调中,日本央行进一步承诺在两年内成倍地增加基础货币的供应量,并增持两倍以上的国债,从质和量两方面实施超宽松的货币政策,使消费物价上升率逐步提高(2013年度为0.7%、2014年度为1.4%、2015年度达到1.9%),从而改变市场的基本预期,最终摆脱通货紧缩的困境,实现实体经济的好转。
2.积极的财政政策
虽然财政状况已滑到了危机的边缘,但安倍政府为了使日本尽快克服通货紧缩和恢复经济增长,依然主张采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刺激经济。首先,在2013年1月制定了耗资13万亿日元的“日本经济复苏紧急经济对策”,如加上地方政府的支出等,实际总额可能高达20.2万亿日元;其次,根据2013年年初的预算方案,制定了15个月的预算,金额高达92.61万亿日元;第三,为了避免预定在2014年4月提高消费税率(从5%提高到8%)对经济的冲击,2013年12月制定了支出规模为5.5万亿日元新经济对策,预计事业规模可达19万亿日元;第四,编制了总额为95.9万亿日元的2014财年的政府预算案,预算规模创历史新高,其中新发国债总额预计达41.3万亿日元;第五,承诺将机动地增加补充预算,以防止经济的急速下滑。
(二)经济成长战略
显然,货币和财政政策至多只能解决短期的经济问题。从上述日本经济政策实施效果下降的宏观、中观及微观因素的分析可知,不解决经济社会结构中的深层次问题,日本不可能从根本上摆脱通货紧缩和经济停滞并存的局面,而长期实施超宽松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只会进一步加剧日本经济社会的结构性矛盾。为此,2013年6月日本政府颁布了被称为安倍经济学“第三支箭”的经济成长战略,其主要内容及政策目标如下:
1.促进民间投资
进行大胆的规制改革,实施1万亿日元的设备投资减税等政策,几年内将企业实际所得税率从现有的40%降至20%,最大限度地发挥民间企业的活力。具体目标主要有:第一,3年内将民间企业的设备投资恢复到2008年危机前的水平,即每年70万亿日元(2013年为67万亿日元);第二,使创业率高于废业率(现为5%),达到美国和英国的水平(10%)。
2.强化人才使用
强化女性、青年及老年等人才的使用,促进女性就业,为年轻一代的就业提供帮助。其主要目标:第一,2020年将女性(25—44岁)的就业率从现在的68%提高到73%;第二,今后5年中将失业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减少20%,把普通劳动者的转职及入职比率提高到9%(2011年为7.4%);第三,2020年之前将留学生人数增加一倍,其中大学生等从6万增加到12万人。
3.开辟新的市场
在应对世界共同问题中开辟新的市场,加快新医疗器械认证的速度、建立综合指挥尖端技术研究开发的机构等。其主要目标:第一,将增进健康、预防、生活支援等相关产业的市场规模从目前的4万亿日元增加到2020年的10万亿日元;第二,将医药品、医疗器械、再生医疗等医疗相关产业的市场规模由目前的12万亿日元扩大到16万亿日元等。
4.与世界经济的融合
通过日本企业的对外投资和其他国家企业的对日投资促进与世界经济的融合;通过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日本与欧盟的经济合作伙伴协议(EPA)等框架下经济合作,利用国家战略特区推进体制改革,营造世界上最活跃的商业环境,扩大外国企业的对日直接投资。其主要目标:第一,至2018年将对外贸易的FTA比率从现在的19%提高到70%;第二,至2020年将外国企业对日直接投资余额扩大到现在的两倍,达到35万亿日元的规模(见图6)。2014年6月,安倍政府根据成长战略及其他经济政策的实施情况,对经济成长战略进行了重新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十个方面的重点改革内容。(www.daowen.com)
图6 安倍经济学的基本框架
资料来源:笔者整理制作。
(1)强化企业治理。其战略目的在于通过强化企业治理、支持金融机构改善经营和增强素质,提高企业的中长期收益率和生产率,进而持续增加企业的价值。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日本在近一年中制定、修改及实施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例如,制定并从2014年1月实施了《产业竞争力增强法》,根据该法建立了针对企业的放宽行政规制等制度,并在同年4月根据《租税特别措施法》建立及实施了促进企业重组的税制;2014年2月制定了日本版《管理守则》,规定了负责任的机构投资者的各项原则;2014年修改了《公司法》,以促进企业引进外部独立董事,并将聘用外部独立董事的上市企业从47%提高到61%。作为修订后的战略措施,政府支持企业在2015年上半年制定《公司治理守则》,明确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的有关公司治理的各项原则,即根据股东、客户、员工及地区社会的立场,明确进行透明公正及迅速果断决策的框架,并要求企业依据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规则,对是否实施该治理原则作出说明。此外,促进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经营援助及业务支持,根据金融厅的方针,促进金融机构重视对贷款对象企业改善经营、提高生产率、增强素质的支持,并考虑修改有关企业重建的法律及实际运行的方式。
(2)改革公共及准公共资金的运用方式。根据有识之士会议的建议,切实改革公共及准公共资金的运用方式。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日本已进行了如下改革:第一,成立了作为独立行政法人的政府养老保险投资基金(GPIF);第二,2014年2月决定日本政策投资银行与加拿大的养老基金共同开始基础设施的投资;第三,2014年4月起在被动型选股中采用新的股票指数——JPX日经指数400等。作为修订后的战略内容,一是重新评价政府养老保险投资基金(GPIF)资产组合的构成比率,参考财政检验的结果,根据长期经济及运行环境的变化,为确保养老金财政的长期健全性,尽可能迅速地实施恰当的改革;二是强化GPIF的治理体制,在运行委员会中配置复数的常任委员,确保聘用高级专业人才,并从养老金制度及法人组织理论的角度加快研究今后修改法律的必要性等问题。
(3)加快产业的新陈代谢和促进风险投资。形成风险投资创业的良性循环,建成能在世界上竞争的风险投资企业。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日本除了制定了《产业竞争力增强法》以及促进民间企业风险投资的税制外,还在2014年5月修改了《金融商品交易法》,以促进投资者利用投资型的众筹(Crowd Funding)方式。作为修订后的战略措施,一是为了促进风险企业与大企业相匹配,建立“风险创造协议会”;二是修改《政府公共需求法》,促进风险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尽快明确对处在创业准备阶段的创业者支付就业保险的具体措施,以消除创业者对生活不稳定的担忧。
(4)改革法人企业所得税。在增强日本区位竞争力的同时,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一环,着手改革法人所得税,将法人企业的实际所得税率降至英美国家的水平。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日本提前一年结束对复兴特别法人的征税,2014年4月起将法人税率降低2.4%,并从同年1月起增设促进提高生产率的设备投资税制。作为修订后的战略内容,重点是要进一步致力于成长导向型企业的法人所得税改革,计划在2015年度起的若干年内将企业实际所得税率降至20%。
(5)促进创新和机器人革命。推进科学技术创新,建立将创新的技术种子与商业结合的机制。为此,日本在2014年5月修改了《内阁府设置法》,以强化科学技术会议作为指挥部的职能,并在财政上支持创设跨政府部门的、高风险强效应的研发项目。作为修订后的战略措施,一是要进行研究开发法人机构的改革,强化其桥梁的作用,并确定率先在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和新能源及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DO)中开始将创新的技术种子与产业化结合的试点;二是要在医疗保险、养老金及退职金的待遇、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营造环境,提高人才的流动性,充分利用“跨职位制度”,使大学、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能相互兼职,以实现知识的融合;三是通过立法强化职务发明制度及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使企业的利益与对发明者的激励能相容;四是设立“实现机器人革命会议”,制订五年规划,并设定机器人市场规模的目标,即在制造业中的使用规模扩大2倍,在服务等非制造业中的使用规模提高20倍。
(6)促进女性就业。第一,为了让育儿中的女性能参加工作,已着手建设儿童入托的设施,至2015年度和2017年度分别确保20万名和40万名儿童入托。作为修订后的战略内容,一是由文部科学省和厚生劳动省协同利用学校多余的教室,建立1万个以上儿童放学后的活动场所,至2019年度确保建立供30万学龄儿童放学后的活动教室;二是为确保幼儿教师,制订有数值目标和期限的“幼儿教师确保计划”,内容包括改善待遇、取得资格的费用资助、让60万闲散的幼儿教师复职等;三是为了让有丰富育儿经验的主妇等成为“育儿支援员”,引进在全国通用的认定制度,并加强对她们的培训。第二,为了完善促进录用女性的环境,已开设显示女性工作状况且覆盖30%上市企业的网站。作为修订后的战略内容,一是规定企业有义务在有价证券报告书中公布经营层中女性的比率;二是要求各金融产品交易所在有关企业治理报告书中必需公布经营层职位中录用女性的状况或促进录用的措施等;三是制定促进女性参与社会生产活动的新的法律框架。第三,重新评价对女性的社会生产活动设定的中立的税收及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修订后的战略内容,政府明确表示将在经济财政咨询会议上讨论相关的税收、社会保障及配偶的津贴等问题。
(7)改革工作方式,实现有弹性的、多样化的工作方式。战略方向是引进限定职务,且不以时间而是以成果来进行评价的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并构建透明、在全球能通用的争端解决机制。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政府主要做了以下调整:第一,把财政资助从资助就业调整转向资助促进劳动力转移;第二,进一步开放就业介绍机构有关求人和求职的信息。修订后的战略内容主要有:一是作为工作方式改革之一的劳动时间制度改革:其一,强化措施防止过度劳动,由劳动标准监督署进行严格的监督指导;其二,重新评价弹性时间制,研究对于有育儿及护理等在身的劳动者即使提前下班,也要允许其利用一年中的带薪休假时间而不减少其劳动报酬的机制;其三,制订有关灵活的劳动制度的新的框架,为了发挥企业核心部门中可以弹性上班的劳动者的创造性,要重新评价适用对象的范围、所需手续以及能弹性上班的工作环境;其四,建立不是按劳动时间,而是以成果来进行评价的新的工作时间制度,如适用对象需满足一定的年收入条件(如至少1000万日元以上)、职务范围明确且具有相当高的职务能力等,并着手进行将工作时间的长短与工资脱钩的新的工作时间制度的立法。二是普及和扩大限定职务的多样化的正式员工的体制,如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明确在缔结及变更劳动合同时的劳动条件、让员工了解劳动合同法对向正式员工相互转换及调整待遇时的解释以及公布雇用管理上的要点等。三是构筑发生概率高的争端解决体系,首先是了解主要发达国家根据雇用体系建立由法庭判决的救济方式,然后调查国内外相关制度及其运行状况,在此基础上广泛研究如何迅速建立透明、公正、客观的在全球也能适用的劳动纠纷解决体系。
(8)灵活使用外国人才。为了建立外国高端人才在日本也能做出贡献的社会,首先要营造良好的环境,从根本上修改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并综合研究移民政策以及如何避免引起误会、使国民形成一致想法等问题。为此,日本在2014年6月修改了相关法律,扩充了高级人才的积分制度,即放宽了身份的认定条件,缩短了申请永久居留所需要的年限等。此外,决定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的紧急措施,允许来日技术研修的外国人可以在2—3年内从事建筑业的工作。作为修订后的战略措施,第一,修改外国人技能实习制度:一是强化管理监督体制,要求监理团体机构设立外部管理人员或外部监查人员,并新建公共管理机构;二是随时增加所适用的职种,将实习最长期限从3年延长至5年,并扩大接受的人数。第二,在重要领域创建新的劳动制度。例如,在制造业,允许日本母公司有条件地接受海外子公司的外国人员工来日从事有期限的技术研修等;在护理领域,考虑让在日留学获得护理福祉士的外国人就业,将其追加在技能实习制度的适用职种中;在家政领域,考虑在国家战略特区接受外国的家政服务人员。
(9)强力推动农林水产业发展。目标是使农林水产业成为成长产业,实现农业及农村的所得倍增,并有效利用企业的活力和智力,让企业积极参与农业及其相关产业。作为前期的准备,2014年6月日本完善了各地负责农地集聚的农地中间管理机构,决定进行包括修改生产调整方式等在内的农业行政改革,通过农林渔业成长产业化基金等推进第六次产业化。作为修订后的战略内容,第一,进行农业委员会、农业生产法人以及农业协同组合的一体化改革,并在下一届国会提出一体化改革法案,内容主要包括让有经营意向的农业能手有效利用企业的智慧,有力地开展农业活动,并营造能让其发挥作用的环境。具体措施:一是修改农业委员会的选举方法,即从选举制改为市町村长的选任制,并新建农地最佳使用推进委员会等;二是放宽农业生产法人的负责人必须从事农业的条件限制(从1/4负责人降为1名),放宽有决议权限的条件限制(农业相关者以外的成员原则上从1/4以下降为1/2以下);三是搞活地方的农业协同组合,使其能自立地开展活动,并选派农业能手参与理事会工作,使“全农”“经济联”等农业组织能单独出资组建股份公司,“中央会”制度转换成自律的新的制度。第二,使奶农的流通渠道多元化,即为了发挥奶农的创意改革现有的制度,除了允许奶农将生乳出售给指定的团体外,还要允许其将有特色的生乳直销给乳品生产者。第三,连接国内外的价值链,促进农业的第六次产业化和出口。为此,将从2015年度起综合研究农林渔业者对农林渔业成长产业化基金出资等相关法律修改问题,并整顿牛肉、茶叶、水产品等商品的出口组织。
(10)搞活健康产业及提供高质量的保健服务。通过建立有效提供高质量服务的体制和整理保险支付对象的范围等,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并搞活健康产业。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日本落实了以下措施:第一,致力于推进消除有关健康产业的灰色地带,如准许民间机构从事为预防不良生活习惯引发疾病而展开的宣传指导等;第二,在2014年6月通过立法实现了一般药品的网上销售;第三,2014年5月立法建立了作为医疗领域研究开发指挥部的机构——健康医疗战略推进本部及独立行政法人日本医疗研究开发机构。修订后的战略增加了以下内容:一是成立非营利性的控股公司制的法人制度,通过员工总会等整合复数的医疗法人和社会福利法人等,实现一体化的经营,并研究所需的制度设计,使大学附属医院从该大学脱钩成为独立法人,并在2014年度内拿出结论;二是对个人给予健康和预防的激励,如在医疗保险制度中明确给个人保健积分,并能兑换现金,以及根据个人在健康及预防方面采取的措施,以财政中立的形式,对各被保险者的保费设置差额;三是大幅度扩大保险外并用的疗养费制度,创建可由患者提出申请的新的保险外并用的疗养费支付机制,以扩大患者对治疗的可选择性,并将在下一届国会提出相关法案。
为了实现上述经济成长战略所设定的目标,并将其成果惠及地方,日本通过立法建立了国家战略特区,并将其作为推进政府规制改革的突破口。2014年5月具体指定了东京地区、大阪地区、福冈县福冈市、新泻县新泻市、兵库县养父市、冲绳县6个国家战略特区,并分别赋予它们如下功能:即东京地区为国际商务及创新基地,大阪地区为医疗等创新基地,福冈县福冈市为改革雇用制度以利于创业的基地,新泻县新泻市为大规模农业改革基地,兵库县养父市为中部山区农业改革基地,冲绳县为国际旅游基地,并实施一系列体制机制改革的措施。
(三)重建财政的目标
安倍政府试图通过实施超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及经济成长战略,同时实现经济增长和健全财政的目标。作为健全财政的具体目标,计划在2015年度将包括国家和地方在内的基础财政收支赤字占GDP的比率比2010年度降低一半,即从-6.6%降至-3.3%,并在2020年度实现财政盈余,之后政府债务余额对GDP的比率也将实现稳定下降。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从收入的方面将分两次把消费税率从5%提高到10%(计划2014年4月提高为8%,2015年10月提高至10%)。从支出方面将实施如下措施:一是推进社会保障与税收的一体化改革,强化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的效率;二是贯彻选择与集中的方针,通过延长使用周期及降低成本等来提高社会资本的效率,并积极引进民间资本;三是在确保地方财源的同时,把地方财政的重点从应对危机转向适应常态,以利于经济的稳定增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