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引入】
【案例一】
某单位职工方某投保了该市保险公司开办的统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27万元,其中房屋20万元,家用电器5万元,床上用品及衣物2万元,保险期限自当年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当年3月16日,方某决定重新装修房子,花钱请了一个路边装修队,施工过程中,一装修工人休息时抽烟,随手将烟头扔在木屑堆上,不慎引起火灾,方某的房屋损失4万元,家用电器损失2万元,床上用品及衣服损失1万元,不久,被保险人方某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索赔。
【案例二】
2016年11月,广西柳州市一制衣厂,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合同。2017年7月,柳州突降暴雨,24小时雨量平均达到300多毫米,7天降雨1689毫米。而该企业的位置正处在柳东洪口不远处,7月19日21时,柳州洪峰水位92.43米,洪峰流量3.38万立方米/秒,为20世纪以来的最大洪水,百年一遇。7月17日,制衣厂所在的地县防汛指挥部曾下达了进入防汛紧急状态的通告,通告称:预计7月19日柳江水位将达到历史最高水位,经上级政府批准,实施《应急转移方案》。该方案要求所有非防汛人员转移,其财产也一律就近转移到安全地区。第二天,保险公司根据上述方案,对制衣厂发出了《隐患整改遇知书》,该通知书规定了该制衣厂必须尽快转移财产,并强调如果不按整改意见办理,保险公司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将整改通知书送达制衣厂的当天,就派人对制衣厂需要转移的设备、原料及存货进行了清点、登记,制衣厂随后雇车将这些财产转运到了安全地区。后来,由于制衣公司转移及时并未遭受损失。汛期过后,制衣厂随即向保险公司索赔在其转移财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13万元,保险公司则认为这笔财产转移费用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以保险公司不应该予以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制衣厂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在洪水来临的时候,柳州市政府下达了《应急转移方案》,这完全是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及财产的安全所采取的必要错施,而在转移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一切都是以不让财产受损为目的,这也是一个双方共赢的策略,所以双方都应对此次财产转移负有责任,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保险公司赔偿此次转移费用78 000元,制衣厂承担8000元,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知识准备】
一、基本概念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二、财产保险的分类
1.企业财产保险,是一切工商、建筑、交通运输、饮食服务行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对因火灾及保险单中列明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从属或后果损失和与之相关联的费用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财产保险。企业财产按是否可保的标准可以分为三类,即可保财产、特约可保财产和不保财产。
(1)可保财产,按企业财产项目类别包括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装修设备,机器及设备,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交通运输工具及设备,管理用具及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特种储备商品,建造中的房屋、建筑物和建筑材料,账外或已摊销的财产,代保管财产保险等。特约可保财产(简称特保财产)是指经保险双方特别约定后,在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财产。
(2)特保财产,分为不提高费率的特保财产和需要提高费率的特保财产。不提高费率的特保财产是指市场价格变化较大或无固定价格的财产,如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堤堰、水闸、铁路、涵洞、桥梁、码头等。需提高费率或需附贴保险特约条款的财产一般包括矿井、矿坑的地下建筑物、设备和矿下物资等。
(3)不可保财产,含下列六种情况的财产均不属企财险的投保范围:
①不属于一般性的生产资料或物资的财产,如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②风险特殊,应投保专门的现金保险,如货币、票证、有价证券;
③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如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
④承保这些财产将与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如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等;
⑤必然会发生危险的财产,如危房;
⑥应投保其他险种的财产。
2.家庭财产保险,是个人和家庭投保的最主要险种。凡存放、坐落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属于被保险人自有的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分成以下几类。
(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是采取交纳保险费的方式,保险期限为一年,从保险人签发保单零时起,到保险期满24小时止。没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退保。保险期满后,所交纳的保险费不退还,继续保险需要重新办理保险手续。
(2)到期还本型家庭财产保险,它的承保范围和保险责任与普通家财险相同。到期还本型家庭财产保险具有灾害补偿和储蓄的双重性质。投保时,投保人交纳固定的保险储金,储金的利息转作保费,保险期满时,无论在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储金均返还投保人。
(3)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随着物价指数的上涨和央行不断升息,人们对保险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率联动型家庭财产保险应运而生。投保此类险种除拥有相应的保障责任外,如遇银行利率调整,随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同步、同幅调整,分段计息,无论是否发生保险赔偿,期满均可获得本金和收益。
保险范围如下:
(1)可保财产(www.daowen.com)
①自有居住房屋。
②室内装修、装饰。
③室内家庭财产。
(2)特保财产
①农村家庭存放在院内的非动力农机具、农用工具和已收获的农副产品。
②个体劳动者存放在室内的营业器具、工具、原材料和商品。
③代他人保管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④须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才能投保的财产。
(3)不保财产
①金银、珠宝、首饰、古玩、货币、古书、字画等珍贵财物(价值太大或无固定价值)。
②货币、储蓄存折、有价证券、票证、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等(不是实际物资)。
③违章建筑、危险房屋、以及其他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
④摩托车、拖拉机或汽车等机动车辆,寻呼机、手机等无线通信设备和家禽家畜(其他财产保险范围)。
⑤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以及花、鸟、鱼、虫、树、盆景等(无法鉴定价值)。
3.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一种兼具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双重性质的长期性的家庭财产保险,是传统家庭财产保险的特殊形式之一。家财两全险的“两全”,即反映了它所具有上述双重性质的特点:被保险人投保以后,既可以在家庭财产遭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造成损失时获得保险人的经济补偿,又可以在保险期满时从保险人那儿领回自己原先缴纳的保险储金,而不管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损失,是否得到过保险赔款。这样,家庭财产得到了保险保障,投保时所缴纳的保险储金也能如期领回,可谓“两全其美”。
4.涉外财产保险,为区别我国原有的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等业务,凡是以对外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项目为保险对象的各种保险,统称为涉外非水险。其中以财产或与财产有关联的利益及责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属涉外财产保险。目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的涉外财产保险包括火险、财产险和财产一切险等。
5.货物运输保险。指保险人承保货物运输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险种主要有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航空运输保险、涉外(海、陆、空)货物运输保险、邮包保险、各种附加险和特约保险。
6.运输工具保险。指保险人承保运输工具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运输工具本身的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种主要有汽车、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其他运输工具保险。
7.农业保险。指保险人承保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在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
8.工程保险。指保险人承保中外合资企业、引进技术项目及与外贸有关的各专业工程的综合性危险所致损失,以及国内建筑和安装工程项目,险种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
9.责任保险。指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险种,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险种。
10.保证保险。指保险人承保的信用保险,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是保证保险;权利人要求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是信用保险。包括合同保证保险、忠实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商业信用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投资(政治风险)保险。
11.海上保险。指以海上财产(如船舶、货物)以及与之有关的利益(如租金、运费)和与之有关的责任(如损失赔偿责任)等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各种海上保险标的因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
12.飞机保险。指飞机、机上乘客及第三者责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保险人负责赔偿因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飞机机身损失、乘客的意外伤害及对第三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损失。飞机保险通常分位机身险、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别。
13.铁路车辆保险。指在铁路上运行的机车及车辆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保险人负责赔偿由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机车及车辆损失及旅客的意外伤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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