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目标】
掌握再贴现率的含义,了解中央银行如何利用再贴现率来达到货币政策目标。
【知识准备】
一、什么是再贴现率
我们一般形象地说,中央银行是所有商业银行的银行。他保管各商业银行的法定准备金,也贷款给这些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在票据未到期以前将票据卖给中央银行,得到中央银行的贷款,成为再贴现。再贴现率(rediscount rate)就是中央银行在对商业银行办理贴现贷款中所收取的利息率。
再贴现率具有以下特征。
1.短期性。中央银行提供的贷款以短期为主,再贴现票据一般在3~6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1年。
2.官方性。再贴现率是中央银行规定的利率,不同于市场利率随供求变化而变化。
3.标准性或示范性。再贴现率在利率体系中是基础利率,其变动表示中央银行正在采取的措施和经济景气的变化,有一种告示效应。
二、我国再贴现的发展概况
1986年,人民银行在上海等中心城市开始试办再贴现业务,后再贴现业务经历了试点、推广到规范发展的过程。再贴现作为中央银行的重要货币政策工具,在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促进信贷结构调整、引导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推动票据市场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www.daowen.com)
1986年,针对当时我国经济运行中企业之间严重的货款拖欠问题,人民银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再贴现试行办法》,决定在北京、上海等十个城市对专业银行试办再贴现业务。这是自人民银行独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首次进行的再贴现实践。
1994年下半年,为解决一些重点行业的企业货款拖欠、资金周转困难和部分农副产品调销不畅的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对“五行业、四品种” (煤炭、电力、冶金、化工、铁道和棉花、生猪、食糖、烟叶)领域专门安排100亿元再贴现限额,推动上述领域商业汇票业务的发展。再贴现作为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为支持国家重点行业和农业生产开始发挥作用。
1995年末,人民银行规范再贴现业务操作,开始把再贴现作为货币政策工具体系的组成部分,并注重通过再贴现传递货币政策信号。人民银行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再贴现操作体系,并根据金融宏观调控和结构调整的需要,不定期公布再贴现优先支持的行业、企业和产品目录。
1998年以来,为适应金融宏观调控由直接调控转向间接调控,加强再贴现传导货币政策的效果、规范票据市场的发展,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完善商业汇票和再贴现管理的政策。适应金融体系多元化和信贷结构调整的需要,扩大再贴现的对象和范围,把再贴现作为缓解部分中小金融机构短期流动性不足的政策措施,提出对资信情况良好的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可以办理再贴现。将再贴现最长期限由4个月延长至6个月。
2008年以来,为有效发挥再贴现促进结构调整、引导资金流向的作用,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再贴现管理:适当增加再贴现转授权窗口,以便于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法人申请办理再贴现;适当扩大再贴现的对象和机构范围,城乡信用社、存款类外资金融机构法人、存款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均可申请再贴现;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通过票据选择明确再贴现支持的重点,对涉农票据、县域企业和金融机构及中小金融机构签发、承兑、持有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进一步明确再贴现可采取回购和买断两种方式,提高业务效率。
三、再贴现率的作用
再贴现率是央行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中央银行一般通过变动在贴现率来调节货币供给量,从而促使经济扩张或收缩。如果宏观经济环境过热,通货膨胀压力增大,货币供应量过剩,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率,增加商业银行的成本,减少商业银行的现金存量;反之,在经济萎缩的时期,经济低迷不振,货币供应量较少,需求受到影响,中央银行就要降低再贴现率让各商业银行增加对企业的贷款,从而刺激经济的发展。
再贴现率具有调节灵活的优点,但也不宜于频繁变动,否则给人以政策意向不明确印象,让商业银行无所适从。此外,中央银行只能被动的使用对商业银行的贴现率手段,也是再贴现率的作用受到一定的限制。如果商业缺口资金从其他金融机构去拆借,也会减弱中央银行的这个调控功能。所以,再贴现率一般作为辅助手段结合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业务政策措施发挥它的作用。
在国际上,贴现率政策市西方国家的主要货币政策。比如在美国,由于金融环境不同,我们的存贷款利率标准由中央银行指定,而美国的利率完全由市场决定,由于美联储直接调控的手段有限,但再贴现率由美联储制定。所以调整再贴现率是美国经常使用的主要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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