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从中国属于单一制国家、外交属中央事权等大逻辑出发,从中央与地方分权治理体制的角度,从政治集权与经济分权相结合的中国模式,研究包括广东在内的中国省域作为次国家行为体开展经济外交的合法性、内在机理,以及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等,产生了一批研究成果。
一些研究认为,省域地方政府作为次国家行为体开展经济外交,是全球化背景下的必然,顺应了历史大势,符合时代潮流。有的学者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次国家政府的国际合作日益频繁,开始在自身的职能和权限范围内根据地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国际合作,客观上推动了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家利益的整体提升,并为中央政府国际合作做出了有效探索和补充。其不仅在当前和短期内产生了积极作用,而且代表了未来发展方向,是顺应全球化发展的一种长期趋势[48]。有的学者指出,地方政府国际合作是在全球化深入展开的历史背景下发展勃兴的。全球化导致了民族国家权威不断向上转移至超国家权威、向下转移至次国家行为体、向外转移至社会性行为体,这为地方政府国际合作奠定了重要基础。全球化还使国际政治出现了分合交织进行的历史现象,为地方政府国际合作提供了重要契机。地方政府国际合作的议题领域主要局限在经济社会领域,基本不涉及主权范围内的事项,因而具有明显的非主权性,促进了中国多维外交格局的形成[49]。有的学者认为,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和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政策指引下,中国地方政府在对外关系中的参与程度也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成为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现象。在新的国际环境下,中国对外关系展开中存在央地协力的政策倾向,中国在内外关系协调发展的实践中实现了国内国际制度建设下的不断优化[50]。
一些学者以广东为例围绕省域经济外交展开的内在运行机理,以及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等进行了探讨。有的学者结合广州城市外交实践提出,在全球化深入推进背景下,城市作为财富、人才等聚集地,发展节点功能逐步突出;城市作为非国家行为体,不同于传统的国与国之间的外交形式、性质和特征,是一国总体外交的有益补充[51]。有的学者结合广东与印度尼西亚的经贸往来研究指出,在中国现行行政架构框架下,中央的战略部署决定了一个地方对外经济交往的大方向和重点,而地方的发展方向则决定了地方对外经济交往的频率。在现行的政企关系现状中,地方政府的领导人仍然是地方对外经济交往的主体;地方外交的延续主要受到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地方领导人的更替可能会影响地方外交的成效,但不会影响地方外交的方向和重点[52]。有的学者选取广东东莞为案例研究提出,外资逐渐与中国地方政治经济网络相互融合,形成了一种新的跨境合作模式,特点是与外资合作对象为地方政府而非主权国家。外资与地方政府处于相互适应过程,外资不仅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国际化,同时还重塑央地关系,其成败关键在于地方政府对外经济行为能力的大小[53]。(www.daowen.com)
国外学界也有不少研究经济外交的成果面世。其中一些学者从国家层面分析经济外交的特点和走势。其中,彼得·卡岑斯坦(Peter Kazenstei)的《权力与财富之间》分析了面对石油危机时不同国家的不同反映,提出国家的国内结构是关键变量[54];戴安妮·坤芝(Diane Kunz)的《大炮和黄油:美国冷战时期的经济外交》以时间为维度,详细阐述了冷战期间美国对欧洲和非洲的经济外交政策。[55]有的学者还对经济外交中的地方政府行为体进行了分析。其中,斯蒂芬·伍洛克(Stephen Woolcock)指出,经济外交所涉及的问题,如投资与保险规则、金融服务、卫生与治安等都体现了地方政府的影响力。尤其是在吸引外资方面,很多省市县等各级政府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在国际经济中一个新的现象就是,“地方政府间对外资的争夺有时甚至比国与国之间对外资的争夺还要剧烈。”[5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