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或者单独的项目是否算是一个企业?他没有把市场和企业看做是惟一的竞争死敌,而是提出,真正重要的是合同安排的选择,完全听从市场价格信号的指挥与完全听从“企业”负责人的指挥实际上是许许多多合同安排之中的两种形式。与其说企业比市场优越,还不如说一种合同安排形式优越于另一种合同安排形式。企业虽然很难定义,但是只要能够把现实解释清楚,如何定义并不重要。
如何将科思的企业理论应用到建筑业分包制度上来呢?建筑企业应当如何定义呢?参与多个不同建设项目施工的总承包商是否算是一个企业?或者单独的项目是否算是一个企业?分包商算是总承包商(或上一层分包商)的雇员呢,还应算是单独的企业?雇用劳务分包算是产品市场或要素市场的交易吗?对于这些问题似乎还没有人想到,或能够给出令人满意的回答。
科思似乎主要关心在完全听从市场价格信号的指挥与完全听从“企业”负责人的指挥之间的选择。但是观察结果表明,对现实生活并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介于上述两种情况之间。建筑业的分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张五常对科思企业理论的推广为解答上述问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答案。他没有把市场和企业看做是惟一的竞争死敌,而是提出,真正重要的是合同安排(进而是制度安排)的选择,完全听从市场价格信号的指挥与完全听从“企业”负责人的指挥实际上是许许多多合同安排之中的两种形式。与其说企业比市场优越,还不如说一种合同安排形式优越于另一种合同安排形式。企业虽然很难定义,但是只要能够把现实解释清楚,如何定义并不重要。如果每一个人都是投入(生产要素)的所有者——至少是他自己劳动力的所有者,那么,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在竞争与相互来往时都受合同的约束。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实际上合同采取了这样,而不是那样的形式,以及不同的合同与价格安排的经济含义又是什么呢?(www.daowen.com)
张五常对科思企业理论的推广非常有助于理解建筑工程分包的性质,因为分包既不像市场,也不像科思定义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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