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际生产力工资论
美国学者约·贝·克拉克把最后追加的单位生产要素的生产率称为边际生产力。边际生产力有两种表现形式,以实物量表示的称为边际物质产品MPP;用货币量表示的称为边际收益产品MRP。
边际物质产品MPP就是当所有其他生产要素数量不变时,而仅追加其中一种生产要素,最后追加的那一单位生产要素的产量。边际收益产品MRP就是边际物质产品MPP所带来的收益。
边际收益产品、边际物质产品和边际收益的关系为
MRP=MPP·MR
根据边际收益递减律,当所有其他生产要素投入量不变时,由于仅仅连续追加其中一种生产要素而增加的收益是递减的,所以,各种生产要素的边际物质产品和边际收益产品,即边际生产力是递减的。这一现象称为边际生产力(率)递减律。
企业是否增雇劳动力,就看新增的雇员给企业增加的收益与付给该雇员的工资之间的比较。如果他增加的收益小于付给他的工资,企业就不雇佣。相反,如果他所增加的产量大于付给他的工资,则企业就会多雇人。换句话说,工资水平是由劳动力边际生产力决定的。
(二)对边际生产力工资论的评价(www.daowen.com)
工资等于边际劳动生产力的见解对于现在的工资理论和实践仍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但是,这套理论也有若干问题:
(1)其三大理论基石,即生产三要素理论、边际效用价值论、生产力递减律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2)认为现存资本主义制度按贡献取酬,没有剥削。劳动按照它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取得报酬,还将价值的生产和使用价值的生产混为一谈,企图用物质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种简单要素的作用来论证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的合理性。
(3)本身暗含着一个矛盾,既然边际劳动生产力递减,而所有工人的工资都按最后一名工人的边际劳动生产力支付,这就会出现生产者剩余,即出现剥削。克拉克虽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他否定剥削的存在,其理由是:在自由竞争条件下,工人的品质和能力同质,彼此可以替换;资本总是会自行调节以适应所使用的劳动数量。因此,边际产量的变化来自于生产要素组合中资本数量的变化,生产者剩余是资本的产物而不是劳动的成果,剥削是不存在的。但是,克拉克的这种辩解却在无意中摧毁了其边际劳动生产力工资论的基础之一——边际劳动生产力递减规律。
(4)这套理论还存在着一系列的技术问题,例如,各生产要素在只有彼此配合才能生产的条件下,个别要素的边际生产力如何确定;这些要素的生产力如以边际效用体现,怎样把它们加总起来以构成单位产品的价值;这一单位产品价值是否全部来自各要素而别无其他来源;产品价值是否全部分配而毫无剩余。
边际生产力论者对以上问题都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答复,不断遭到后继者的批评。新剑桥学派认为,边际生产力不外乎是单位劳动或资本增量所增加的单位产品的价值,以货币表现即为产品的价格。但要计算产品的价格必须先知道各投入要素,如劳动和各种资本设备的价格,而这些投入要素的价格如不知道,它们的工资率、利率和利润率又无从计算出来。因此,用来决定分配份额的工资率、利率和利润率的边际生产力本身还得用工资率、利率和利润率来计算,是一种循环论证。
新剑桥学派认为,资本主义发展必然造成国民收入分配不公平。收入分配不公平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病根,如要根除资本主义的各种弊病,应从改进它的收入分配制度入手。这种观点正好与边际生产力论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公平合理的结论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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