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成本,又称为财务成本,指建筑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按市场价格直接支付的一切费用,这些费用皆应真实、及时而准确地登录于会计账目中。
经济成本,又称为国民经济成本,指生产所消耗的全部生产要素的机会成本,须另行计算。
第一章提到,经济学面临的基本矛盾是稀缺的资源与经济活动主体的无限选择。企业能够支配的资源永远满足不了企业各种各样的用途。所以,企业只能有所为,有所不为。为了实现某些目标,就必须放弃另外一些打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付出的成本,远远不能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要素的价格来计算。生产要素的价格只是标志着达成了交换或交易。
机会成本就是丢掉了的机会。第一章已经将机会成本定义为把一种稀缺资源用于一种用途,而不是仅次于此种用途的第二种用途时放弃的利益。或者说,机会成本就是放弃仅次于此种用途的第二种用途的成本。在某场地建一栋楼房的机会成本就是放弃该场地用于仅次于建楼房的第二种用途的成本。成本实际上是一种牺牲。
机会成本对于建筑企业总部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重要意义在于,在做出任何决策之前必须充分考虑所有其他可能的方案。考虑和计算机会成本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中占有重要位置。
例如,某建筑施工企业某年某月有甲、乙两项工程可以承揽。经过计算后发现,承揽乙工程要比甲工程少赢利140万元。但是,如果再深入地了解,就会知道乙工程完成后,其业主还有可能将另一比甲工程还大的工程委托给该建筑企业施工。然而,该企业的管理层忽略了这种可能性,决定承包甲工程。
当甲工程于一年后竣工结算时,该企业为这一项目专设的会计账目上记载的所有费用合计为9800万元。在甲工程竣工后近两年的时间里,该建筑公司再也没有得到像样的大工程,零零星星,共赢利96万元。
而另外一家建筑公司承包了乙工程,完成之后又接着用一年多一点儿的时间承包并完成了其后的那个工程。这另一家企业在后续工程上赢利50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可以知道第一企业承包甲工程的会计成本是9800万元,而经济成本是9800万元+500万元-140万元-96万元=10064万元。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知道,建筑企业在决定如何自己的生产要素(即资源)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它们的机会成本。
(二)私人成本和社会成本
第一章已经讲过,经济和社会活动都会产生外部影响。具体经济主体付出的成本称为内部成本、私人成本或财务成本。社会上其他人由于该经济主体造成的外部影响而付出的成本是外部成本。内部成本与外部成本之和就是社会成本或国民经济成本。
建筑企业的生产活动也不例外。建筑施工常常阻塞交通,扬起灰尘,发出噪音,给人们造成诸多不便,这样的外部影响,给人民生活和社会生产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都应折算为外部成本,列入建筑工程的社会成本之中。
(三)沉没成本
沉没成本就是过去付出的,现在的决策者已无法改变的成本。沉没成本没有机会成本,因为对于现在的决策者来说,没有任何选择余地。沉没成本不影响需要现在作出的任何决策,因为不管现在的决策是什么,已经花出去的钱无法收回了。(www.daowen.com)
沉没成本的概念是提醒决策者,只有关于将来结果的决策才是重要的。建筑企业管理者在做出管理决策时不应当考虑沉没成本。例如,建筑企业参加某建设项目投标,为此花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两个月过去了,已经花了30几万元人民币。这时候,根据可靠消息,该建设项目业主已经严重亏损,根本没有资金将这一项目完成。这时候企业的决策者若心疼已经花掉的30几万元人民币和两个多月的心血而舍不得果断停止投标就是错误的。
遇到这种情况,决策者应当提出这样的问题:在这件事情上继续花时间是否值得?若把时间花在另一项目上是否能获得更多的收益?有多大的可能性?应当根据现在的形势,只根据现在和将来选择最好的可能性,进而做出决定。靠牺牲企业将来潜在的整体利益纠正过去的错误本身就是一个错误。
(四)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
按照生产费用支付的形式,成本可划分为显性成本和隐性成本。
显性成本就是必须由企业根据合同(各种形式的合同)作为报酬直接按市场价格支付给除企业所有者之外其他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款项之和。显性成本就是财务成本或会计成本。
隐性成本就是会计账目上无法记载,但代表实际上已经消耗掉的某种资源的价值,又称视同成本。
所有建筑企业,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租赁、咨询或其他有关业务的企业在以使用办公设施的形式使用土地时必须付出租金,不管这块土地是否属于企业本身。如果土地属于企业本身,则称未实际支付的租金为“视同租金”或“估算租金”。
建筑企业在使用劳动力时必须向付出劳动的人支付工资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费用。不仅企业雇员提供劳动力,其他合伙人、分包单位、供货单位等都以某种形式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如果劳动力是合伙人提供的,则实际上未支付的工资称为“视同工资”或“估算工资”。
建筑企业使用的资金是企业资本的一部分,其中很多都是借来的。借,就要支付利息,利息属于财务费用。即使使用的资金是企业自己过去的盈余,利息仍然要计算,就好像把利息支付给银行一样。这样计算的利息称为“视同利息”或“估算利息”。视同租金、视同工资和视同利息等称为“视同费用”、“视同成本”、“估算费用”、“估算成本”。对于建筑企业来讲,在进行费用或成本核算时,正确地计入视同费用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可能准确地估计企业对外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成本。否则,就会遗漏某些实际上消耗的资源。
(五)可控成本和不可控成本
可控成本指企业管理人员通过努力可以减少或不使其超过某一数额的成本。例如,原材料、水、电、燃料、人工、余料、废品、现场办公用品等要素的消耗,是施工项目管理班子能够加以控制的。
不可控成本指企业管理人员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加以改变的消耗。例如,具体施工项目管理班子对于公司的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司总部的管理费等就无法施其管理之技能。
将成本分成可控和不可控成本便于分配责任,将成本管理落实到人。当然,可控和不可控成本是相对的。公司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以及公司总部的管理费等对于施工项目管理班子是不可控的,但是对于公司总部管理人员而言就是可控的。
用于建筑生产,消耗在建筑产品和服务上的所有要素市场价值称为直接生产成本。为了企业长远发展而进行的研究和开发费用,称为研究开发成本。例如,建筑施工企业研究新型模板支撑体系、研究高耸构筑物液压模板提升装置、预应力张拉和锚固装置等。再比如,建筑设计院研究和编制结构分析和设计软件等。建筑企业进行这样的研究和开发活动所耗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都属于研究开发成本。研究开发成本应当分摊到将来所有使用这些研究开发成果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上去,而不能仅仅加在第一次使用它们的建筑产品和服务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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