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有效需求在建筑市场中的意义及限制

有效需求在建筑市场中的意义及限制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建筑市场上,有效需求就是买主希望并且有能力购买的建筑产品、建设项目和有关服务的数量。因此,这类房地产公司的需求亦不是有效需求。但是,他们的有效需求还非常弱,主要是因为他们中间大部分人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中,能够用于购买或租用体面的住宅的部分还太少。至于8亿多农村人口住宅、库房和生产设施的需求,更是无比巨大。他们的需求也不能算是建筑市场的有效需求。

有效需求在建筑市场中的意义及限制

有效需求是买主在某一时期按给定的价格,愿意并且有能力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在建筑市场上,有效需求就是买主希望并且有能力购买的建筑产品、建设项目和有关服务的数量。有效需求以买主可支配的购买力为后盾,若拿不出钱来,需求就不能算是有效。当前,我国建筑市场上建设项目的业主有政府部门,也有民间部门,还可以将他们进一步细分为以谋利为目的的中间商和为了自己使用的最终用户。

在经过近20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之后,我国目前建筑市场上的主要买主仍然是政府与国有企业和国有事业单位。他们对建筑产品和服务的支付能力大部分来自国家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银行接受政府命令发放的贷款以及国家从国际金融机构或外国政府借来的贷款等。现在还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制度,让这些单位真正有效地使用和归还这些资金。

正因为如此,许多这类买主在做出购买决策时,没有认真甚至根本不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真正需要。由于审查和批准他们的资金申请的制度,以及他们在取得资金后的管理制度中存在着的许多严重缺陷,他们并不能按时向建筑企业按照事先约定支付建筑产品或服务的价款。他们经常拖欠咨询、勘测、设计和施工单位款项,拖欠的数额和时间达到了惊人的程度。因此,这类买主的需求不是有效需求。

还有些房地产公司,从银行借款或从其他渠道筹措资金,以赢利为目的,建设了大批的住宅、办公楼、商场和其他建筑物。但是他们并不能及时将其销售或租赁出去,因而也不能按时、足额地向建筑企业按照事先约定支付建筑产品或服务的价款。因此,这类房地产公司的需求亦不是有效需求。(www.daowen.com)

人口高达3.6亿的城镇居民对住宅的需求,显然是非常巨大的。但是,他们的有效需求还非常弱,主要是因为他们中间大部分人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中,能够用于购买或租用体面的住宅的部分还太少。这个问题有待于目前正在进行的城镇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的完成得到解决。这项改革目前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距完成尚须时日。

至于8亿多农村人口住宅、库房和生产设施的需求,更是无比巨大。然而,他们并不是通过建筑市场购买设计和施工服务,他们的建造活动很大一部分还带有强烈的自然经济痕迹,属于第二章第三节提到的“非正式部门”。他们的需求也不能算是建筑市场的有效需求。

对建筑产品的需求可以看成是一种投资,因为建筑物的建成一般都要经年累月,而一旦建成就可使用几十年、上百年,由此而来的收益也就持续几十年、上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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