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可以从其他角度观察建筑业中建筑企业的组成结构。
(一)生产地位
自从1984年建筑业改革以来,建筑业整个行业和多数国有建筑企业都进行了管理和实际现场作业人员与业务的分离。目前,根据建筑企业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不同地位,有总承包企业、施工承包企业、施工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专业施工企业、材料供应企业、施工机具租赁企业。
总承包企业,即承担工程设计与施工的企业,在我国目前为数不多,大多数大中型国有企业都是施工总承包企业。而城镇集体建筑企业,特别是农村集体建筑企业多数从事施工分包或劳务分包。
在上述改革过程中,出现了许多专门从事施工机具租赁的企业。这些企业或者是从原有大中型企业、国有建筑企业分离出来的,或者是适应市场的需要新成立的。
专业施工企业大多数是计划经济时期各工业部门的国有大中型建筑企业,以及各地原有的专业施工企业。专业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中,经常担当分包的角色。
(二)专业
按照建筑企业的专业特长,我国建筑企业可分为如下34种专业:
(1)工程施工总承包。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5)水利、水电工程。
(6)航务工程。
(7)航道工程。
(8)公路。
(9)一般铁路。
(10)铁路电务工程。
(11)火电工程。
(12)送变电工程。
(13)核设施工程。
(14)矿山建筑安装工程。(www.daowen.com)
(15)市政工程。
(16)古建筑工程。
(17)海洋石油工程。
(18)设备安装工程。
(19)建材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20)邮电通信工程。
(21)建筑装饰工程。
(22)建筑防水工程。
(23)地基与基础工程。
(24)土石方工程。
(25)爆破作业。
(26)预应力专项工程。
(29)消防工程。
(30)隧道工程。
(31)机械施工。
(32)机械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33)电子工程。
(34)防腐保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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