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挑战和前景

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挑战和前景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8年,受深层次体制性内外部因素影响,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运行依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尤其是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更大。同时,民营经济发展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长三角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提出如下建议:1.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挑战和前景

2018年,受深层次体制性内外部因素影响,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运行依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尤其是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更大。一是政策服务有待优化,营商环境还有改进空间。惠企政策出台多,但民营企业面广量大,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政策获得感少,享受政策红利少,有些政策扶持有一定门槛要求。二是各项成本持续上升,民营企业经营负担较重。人工、土地、资金、物流等生产要素成本居高不下,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高于产品价格涨幅。中介机构和垄断性项目收费仍然偏高,税费减免也还有空间。三是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大门尚未完全敞开,民企融资环境有待改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存在,表现在利率高、周期短、要求高、放款时间长等。四是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加,中美经贸摩擦前景不明朗影响企业发展信心。人民币汇率变动,出口企业汇率风险不断增加;同时,国际竞争加剧,贸易摩擦势头上升,特别是中美贸易摩擦使得出口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

同时,民营经济发展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党和政府充分肯定民营企业的重要贡献,千方百计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就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做出许多新的重大决策。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表明我们党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坚定立场,提出有力举措,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长三角民营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上海市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江苏省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构建标准统一的审批服务流程;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落到实处,花更多时间和精力关心民营经济发展、民营企业家成长,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服务;完善政策执行方式,重点查处和曝光基层有关部门在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上搞简单化、打折扣现象,不得片面强调执行标准、忽视服务引导。二是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所有行业和领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进一步扩大地方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范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三是推动优化法律环境的新探索。借助产权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的改革方案专项督察,不断推动落实民营企业权利保护案件的受理、执行;推进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商(协)会和社会组织在涉企纠纷解决中的作用;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推进法律服务进楼宇(商圈)、“送法进商会”等工作。

2.进一步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一是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形成长效机制。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税费减免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按照“能减则减”原则,研究制定更具针对性的降本减负政策措施;加大涉企收费规范力度,加快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零收费。二是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及时梳理各类中介服务事项,发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清理有关行政部门通过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办理相关事项方式进行变相收费的行为;加强培育有创新活力的市场中介组织,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自主选择空间。三是加快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社保费率的相关措施。一方面,在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情况下,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激发企业用工意愿。另一方面,加强监管,对故意不缴、少缴的企业加大惩罚力度。同时,探索建立初创期小微企业社会保险缓(补)缴实施办法,允许其在经营困难期间免缴或缓缴各类社保费用。

3.进一步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

一是落实并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服务政策及长效机制。加快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并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并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服务长效机制,由经信部门牵头,金融监管、财政、税务科技部门和工商联等参加,并适时邀请金融机构、企业(包括金融服务企业)等相关方面,完善信贷例会沟通机制,宣传、推广融资服务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强化民营企业融资服务需求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推动措施落地。二是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量化银行考核机制,将银行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贷款比重列入考核指标,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定期督查通报考核结果,从金融管理体制上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资金需求。优化银行信贷服务,引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结构,收短放长,从源头上降低“短贷长投”产生的转贷成本和流动性风险,落实好“不抽贷”“不压贷”以及“无还本续贷”政策,尽快梳理疏通市场机制和管道。三是加强民营企业上市培育服务工作,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和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融资。四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在地区层面建设企业信用信息库,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着力破解小微企业缺信用、缺担保问题,加快推进小微金融创新。

4.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创新转型

一是围绕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研究制定促进关键核心领域实现自主可控目标的政策意见,提升制造业自主可控力。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信息化引领力、培育自主品牌本土企业等方面入手,形成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1+N”政策框架体系,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二是积极支持技术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围绕建设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强产学研合作和产业链联动创新,促进产业链水平提升。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加快组建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交易。三是大力推进技术改造,推进“制造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鼓励民营企业对设备、工艺实施智能化改造。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以设备更新和系统升级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高水平、大规模技术改造。(www.daowen.com)

课题组负责人:

徐惠明 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

课题组成员:

张 捍 上海市工商联调研部部长

高寿凯 江苏省工商联研究室主任

黄还春 浙江省工商联研究室主任

韩 莹 上海市工商联调研部干部

李卓霖 江苏省工商联研究室干部

王新喜 浙江省工商联研究室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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