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市场上的关系(relationships)是否对市场参与各方以及市场表现有影响?近年来学者们开始关注这个有趣的问题。例如,Brochet等(2014)研究发现分析师会随着其原先跟进的上市公司高管跳槽而“跳槽”即转向跟进该高管跳槽的目标公司。Drexler和Schoar(2014)通过研究银行贷款行为发现,随着客户经理跳槽或者离职,原先通过该客户经理办理贷款的客户不太会继续向该银行贷款而转向其他银行。这些研究表明在资本市场上,关系是有价值的。而投资者关系管理正是聚焦于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互动而建立关系。
自从1953年GE成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以来[1],投资者关系管理越来越受到上市公司的重视。根据Kwok和Dobbin(2001)对美国公司1965—1994年间投资者关系管理兴起的调查,IRM部门的设立在1970年到1990年间开始成为普遍现象,将近一半的大公司在90年代中期引入IRM部门。以NIRI(1969年成立的全美投资者关系协会,National Investor Relations Institute)会员发展为例,在过去的十年中,NIRI大概发展到4 500个会员,四分之一的上市公司IRM官员是该协会会员,这些公司每年的IRM预算大概是100到500万美元(NIRI,2010)。虽然IRM越来越重要以及其潜在地影响会计文献中的绝大多数研究主题,但现有直接研究IRM影响的学术文献还非常少(Kirk and Vincent,2014)。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上市公司通过充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综合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界(investor communities)的沟通,促进投资界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李心丹,2006;NIRI,2011)。所谓投资界涵盖公司现有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经纪商以及媒体等中介群体。相比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更强调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一方面向投资者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独立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收集来自投资界的反馈信息和信息需求,经系统整理后反馈给公司高层作为公司重要决策依据。从分析师、经纪商和投资者处得到的反馈信息能够帮助公司精炼其价值创造的战略,帮助管理层理解投资者如何对公司特定的行动进行响应,这对公司的战略决策和股价有直接的影响(Higgins,1992)。(www.daowen.com)
因此投资者关系管理可以理解为首先是一种减少上市公司和投资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工具(Chang et al.,2014),由Coase(1937)提出,后来由Jensen和Meckling(1976)扩展的代理理论认为,信息披露的作用在于监督管理者的行为以减少代理成本。Lev(1992)指出如果没有积极的公司信息披露,真实情况决不会被知道,在内部知情者和外部股东之间总是存在着永久的信息沟壑。IRM的功能也与有效市场假说(EMH)有关(Fathilatul,2002)。在EMH之下,公司可以通过给其参与者提供新的信息来影响市场。其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一项重要的战略管理工具。Brennan和Kelly(2000)深刻地指出,虽然信息披露是IRM管理中的最重要的内容,但是IRM的内涵又远比简单地向投资者和分析师进行信息披露广泛得多。一个系统的IRM计划能够增加公司投资战略或者产品战略的可信性。当公司想要在资本市场中获得额外的融资时,或者想要兼并另一家公司时,或者要避免不必要的收购、代理诉讼时,这样的可信性将会是无价的。
由此,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价值效应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Lev(2012)总结了投资者关系管理价值效应形成的理论逻辑:“降低信息成本→提高分析师跟进数量和机构投资者可视度→提升流动性→提高股价和交易量”。在此逻辑导向下,我们总结和归纳公司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预期的价值效应表现为五个维度:宏观价值、市场价值、声誉价值、财务价值和保险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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