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府层面
一是加快推进中欧BIT谈判。目前,中欧BIT谈判进入了以文本为基础的讨论阶段。中欧BIT谈判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中美BIT谈判影响。近年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DI)规模接近吸收外资(FDI)水平,而中国对美国投资已多于美国在华投资,此时尽快达成中美BIT实际对我有利,也有助于推进中欧BIT谈判。
二是妥善解决市场经济地位问题。2016年年初,欧盟委员会已启动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评估,预计在今年底走完全部程序。但是,欧盟委员会尚未达成统一意见。我国应积极清理“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让更多欧洲国家、企业了解这些改革举措将带来的双边合作机会,并利用“二轨对话”澄清对中国的某些错误看法。同时,做好欧盟今年底不明确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思想准备,即准备对继续依据“第三方成本”对我歧视的企业提起诉讼。
三是制定投资战略规划。组织各部门协同合作,统筹协调,制定对欧投资总体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投资方向和重点应放在对战略、技术、品牌和重要专利项目等领域。加快建立“走出去”战略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快速运作协调机制。鼓励个人、民营企业对外投资。针对多家企业参与的,由企业协商或行业协会指定牵头企业,避免相互抬价、杀价和恶性竞争,整体提高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谈判能力。
四是完善法律法规,放松境外投资管制。放开对购买外汇限制,加强对外投资监管、检查和违法处罚,加强对数据统计、财务管理和业绩考核、问责。规范企业境外投资行为,特别要惩治行贿受贿行为。对于额度内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简化资本金汇出审批手续,合并部分审批程序,加强商务部与外汇管理局协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五是改变对外投资模式。从直接获取资源、技术、品牌、股权,转向就地生产和向中国出口半制成品,甚至制成品;从股权投资、份额投资和谋求资源利益投资,转向技术、资金、管理和人才投资;从谋求股权绝对控制权,转向参与,促进共同开发;着眼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当地就业和居民收入水平,并为国内提供服务。经营模式上,从销售自己的品牌转向销售他人的品牌并举。文化整合上,容纳被收购企业原来文化和管理方式。
六是实施集群式“走出去”战略。总结近年来中国在欧洲建立产业园区的经验,完善产业集群和上下游产业合理分工,提供配套政策支持。包括发放专项海外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对进入园区实施境外投资的中国企业给予信贷优惠,开展国内合作园区与境外合作园区对口合作。
七是加强对国企海外投资约束。做好全球战略、趋势和国内竞争行情研究,做好尽职调查和前期准备,尤其要熟悉对外投资法律法规、生态环境保和动物保护,以及对劳工、养老等社会保障利益要求,注重把握合同细节。通过“混合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避免国企身份尴尬。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对外投资安全权益保护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管。
八是推进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以贸易结算为突破口,在签署投资协议中,双边承诺接受各自本币作为投资货币,推进人民币及所在国货币双边结算、投资,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账户开放,便利人民币资金跨境流动,减少和避免外汇使用,选择有影响的国家推广人民币国际清算体系。
九是改进外交、商务等部门给重点企业、银行提供国外投资信息的服务。尤其是驻外大使馆、领事处、商务处等部门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充分汇集当地投资相关信息。开展与驻中国的外国使领馆、经济办事处的对话与合作。建立对外投资合作的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安全信息收集评估。及时预警投资风险和发布信息。
十是输出中国发展模式和文化价值理念,培育人脉关系,提升中国软实力。积极推介中国改革开放、市场机制和价值理念,让对方民众接受。开展多层次官员和学者交流、访问、培训、考察,促进相互了解和亲善。通过民间机构资助外国学生来中国留学,为中国对外经贸合作提供长期人才保障。
2 企业层面
总结反思“走出去”经验教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企业间的合作意识,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同时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依靠中介机构服务,形成合力。
一是做足功课,对投资所在国政治、经济形势做出正确评估。投资前,企业对投资所在国经济发展状况、政局稳定情况和对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进行综合评估。境外企业设立后,要求海外经理人员及时提供当地政策动向情报,交由专业机构分析,注意发挥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的作用。
二是推动对外投资合作信用和自律体系建设。增强合作意识,避免自相残杀和无序竞争,做到守法经营,履行法律责任、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快属地化经营步伐。中国企业应加强对话合作,共同维护自身利益最大化。(www.daowen.com)
三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投资风险防控能力。采取现代化管理和经营模式,增强自身跨国经营能力。发挥企业自身优势,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开发、战略联盟等多种形式,推进科技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实力雄厚的企业品牌形象。通过并购、战略联盟等方式,运用市场化和国际化手段,增强与外国跨国公司平等对话实力。
四是强化企业金融风险管理意识,加强风险识别、防范和事后处理能力,提高投资合作质量和经济效益。金融机构开展境外投资保险业务,引导企业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减少汇率、利率不利变动的损失。建立专门海外投资风险管理基金,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资金融风险的防范。
五是保持低调、柔性的合作姿态。改进公关策略。遇到社会舆论不公正对待时,尽量陈述给当地发展的好处。在投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履行对当地社会责任,如纳税、捐款等,支持当地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与当地居民的交流活动,积极融入当地社会。
六是注意对外投资时机和支付方式。避免急于求成,分析经济局势和对手状况,在其最困难时候收购。减少使用现金外汇或银行贷款一揽子承诺的直接收购股权,避免引起企业股价大幅度上升。更多采用股权、财务杠杆、期权等支付方式,善于利用当地资本市场和金融机构来筹集资金。
3 中介机构层面
发挥行业协会、智库研究等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中介机构应加强与相关企业、政府间的沟通,协调不同立场主体的利益,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智力支持。
一是代表行业内所有企业利益,有效表达行业内企业整体诉求。发挥行业协会力量,给对方施压。创新“走出去”方式,弥补政府和企业的短板,积极掌握国际经济领域的话语权。
二是引导企业良性竞争。严格规范准入标准,规范行业内部秩序,促进企业相互支持,相互联合。建立定期调查制度,一旦发现低价竞争嫌疑或短期行为,及时予以坚决制止。
三是整合行业信息资源。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与企业或者国外行业协会交流的便利,对部门、组织间的信息进行整合,填补政府信息空白。
四是提高企业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培养通晓外语、精通法律和专业知识的人才,建立团队,大胆使用国际人才和本土化人才。
五是加强风险管理。行业协会、智库和咨询机构充分重视对外投资风险研究,针对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文化风险等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特别是完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定期发布相关风险信息,为企业选择投资项目、合作伙伴和制定国际化经营战略提供决策咨询。研究失败案例和教训,做好市场调查。注意汇率、利率变化及其对债权、债务的风险影响。考虑政局、政策、市场、法律、文化等细节风险。
六是严格按市场化运作。遵循市场规律,按市场化和国际规则运作。要与国际政治环境相适应,与自身核心竞争力相匹配;既要把握机遇,又要防范风险;既坚持市场化运作,又考虑国家海外投资战略需要,积极审慎、循序渐进、量力而行。
(执笔:徐洪才,指导:中国驻英国前大使马振岗,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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