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深入探讨国企改革的若干观点

深入探讨国企改革的若干观点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企问题多数并非出在“所有制”上,而是出在“经营机制”上,实际上产权层面的改革早已完成。国企改革应对症下药,不能把所有问题都归结为“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是全体国民的企业,不是国企员工的企业。

深入探讨国企改革的若干观点

以下是笔者在2014年9月,针对深化国企改革的几点看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首次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有关国企改革,主要涉及发展“混合所有制”、允许企业“员工持股”、国有资产监管“以管资本为主”、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以及“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等等。但是,笔者认为,这些提法基本是原则性的,操作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实施方案,否则将可能导致重大失误,甚至陷入谬误。

第一个问题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市场不是在所有领域都适合发挥决定性作用,比如在“公益性领域”和“自然垄断行业”就不适合进行完全市场化的改革。前者须突出社会效益,不能将商业利益放在首位。后者因其“自然垄断”属性,如果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就必然产生“重复建设”和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因此,严格来讲,只有在“竞争性领域”才能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另外,市场往往有失灵的时候,一概排斥政府作用也是片面的。

第二个问题关于实施负面清单管理。负面清单管理也不能扩大化,例如在金融领域,根据国际惯例,多数情况下是要进行“正面清单”管理的,也就是任何人都只有得到金融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才能从事某项金融业务。因为金融机构不是一般工商企业,它在一定程度上是向社会提供某种“准公共产品”,影响面实在太大了,因此必须进行严格监管,否则经济秩序就乱套了。

第三个问题科学理解混合所有制”。国企问题多数并非出在“所有制”上,而是出在“经营机制”上,实际上产权层面的改革早已完成。我国多数国企已实现股权“混合化”“多元化”“分散化”和“社会化”了,并成为上市公司,有的还在海外上市,股东人数可谓“成千上万”,包括大量私人投资者、甚至海外投资者,这难道还不是“混合所有制”吗?问题是,人们仍习惯称其为“国企”,是因为它们与现代企业制度还有较大差距,还不同程度存在行为“变异”。即便在公司治理上,也常常“形似神不似”。很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不同程度存在“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激励不足”和“行政化”等问题,其中只有“一股独大”与“混合所有制”有关,其余都无直接关联。国企改革应对症下药,不能把所有问题都归结为“混合所有制”。

第四个问题准确界定不同国企功能。国有资本应加大对公益性领域的投入,为全体公民提供好公共服务。在自然垄断领域,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从战略布局看,国企应专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也即主动从竞争性领域撤退,不与民争利。继续放任国有资本通过控股、参股形式,以“产权为纽带”进行扩张,不仅难以管好庞大国有资本,也不利于集中精力做好自己该做之事。(www.daowen.com)

第五个问题混合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应统筹协调国企“混改”和国有资本重新“布局”。第一,变卖股权。“战略性收缩”国有资本战线。第二,将“普通股”转换成“优先股”。只关注国有资本价值增值,而不直接干预企业经营,让民间资本发挥主导。第三,股权划拨。比如按每人一万元标准,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划拨13万亿元到社保基金账户,既增加了社保基金实力和国民消费能力,也显著降低上市公司国有股比率,优化了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可谓“一箭双雕”。第四,实行员工持股和管理层股权激励,充分调动员工和管理者积极性。

第六个问题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处理好“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关于“党委会”设立,区别不同情况,遵循“抓大放小”原则,不采取“一刀切”方式,重点加强大型国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对于中小企业,可考虑将党组织建立在社区;减少政府和国资监管部门行政干预,强化企业独立董事和监事的履职保障,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家的创新、创造作用;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企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加快推进国企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第七个问题兼顾公平和效率。国有企业是全体国民的企业,不是国企员工的企业。在推行员工持股和实施期权激励时,须妥善处理各利益当事人关系,特别是保障国有出资人权利,防止有人借国企“混改”之机侵吞国有资产,不当谋利;“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用于充实全体公民社保基金账户,尤其不能忽视作为国民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民利益;按照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企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同时也要处理好国企改革和“反腐”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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