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制度高地,营商环境一流。传统的土地、税收等政策优惠可短期内吸引资本流入,但长期而言,不利于各类要素高效流动和优化配置。经济功能区联动发展,推动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必然走上从政策优惠转向体制规范的轨道。自贸区建设核心是制度创新,自贸区应对标高水平贸易投资规则,通过构建与高标准全球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国内规则和制度体系,降低区域制度性交易成本。这既是进一步以开放促改革的需要,也是全面深入融入全球化、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1]
(一)实行负面清单管理
发挥经济功能区联动效应,就是要形成自贸区的投资贸易便利政策与其他经济功能区的创新功能的深度叠加和有机融合。在服务全球化的背景下,企业创新活动的国际化特征日趋明显。自贸区探索的服务业扩大开放、贸易监管创新、金融监管创新等政策安排,使科技创新更便利、成本更低、要素流动更活跃,有利于科技创新主体更好地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例如,自贸区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国外研究机构、研发型企业和创新服务组织落户自创区。自贸区境外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支持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并购国外优质科技企业,设立海外研发机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贸易便利化领域的保税、通关与检验检疫等改革措施,对研发企业进口所需的器材、原材料、动植物标本等货物予以免税,有利于企业降低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投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创新动力。自贸区的金融制度创新和开放政策,允许企业开展境外人民币借款,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自由贸易账户、境外本外币融资、人民币资金池、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金融创新服务,这大大拓宽了科技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自贸区“先进区、后报关”等海关监管制度,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便利措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大大节省了通关时间、提升了通关效率,使企业更好地开展跨境研发服务、深化国际研发合作。[2]
(二)推动投资贸易便利化(www.daowen.com)
推动福建经济功能区联动发展,要加快投资贸易便利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自贸区在投资贸易便利化中的先行先试作用,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一致的市场准入方式。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在“多区”范围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则充分开放,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激发“多区”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建立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信息平台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在对外投资企业及项目备案、对外投资企业用汇审批等过程探索建立统一标准、设立统一时限、开办统一窗口,打造“走出去监管服务合作平台”。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所有权利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利”的要求,探索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适应现代治理体系要求,对标国际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的政府管理模式。
(三)改革商事登记制度
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衔接,不断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采用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告知承诺和优化准入管理的改革方式,完善市场准入管理,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要推出“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商事登记自助出照”等投资便利化举措,形成从企业登记到项目投资审批、企业经营服务、企业注销退出的全链条便利化措施,企业注册时间缩短至最快立等可取。同时,深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推广全程帮办服务机制,对企业设立、经营许可、人才引进、产权登记等方面实行“一站式”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跟踪服务,鼓励简单事项即来即办,力争做到企业“零跑动”“零等待”,为企业创新创业、高效运行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推动经济功能区内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以下收入、所属事业单位收取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免收,降低科技企业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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