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区政策处在一种政策的“理念优势”状态,需要一种系统和整体的顶层理念创新及其设计、中层的制度安排和基层的技术操作。这种理念和理论以及试验和实战的创新不是可以一蹴而就,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一)加强政策跟踪对接工作
新区的政策优势是一种整体性的优势,必须从整体视角和思维才能认识和理解清楚。福州新区政策体系,分为国家、省、市3个层级。国家方面的政策首先考虑福州新区战略的特殊地位,建立全局性、创设性、概括性的制度,为福州新区的改革发展进一步提供方向指引;在省级层面上,为加快福州新区政策改革创新的脚步、不断健全和完善机制体制,福建省政府为福州新区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较为全面、具体、直接的保障,出台了相应政策;从福州市和新区层面上看,福州市政府(含福州新区管委会)出台的政策着眼于新区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具体操作层面,全面细化和规范各种制度以及新区内部的体制和机制,不断逐步演化成为新区政策体系的主体。
根据省政府《关于支持福州新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下放福州新区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的通知》,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福州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承接落实举措,同时,起草了《关于承接121项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省里下放新区的121项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有效承接,不断放大政策实施效应。福州新区要继续跟踪省市相关部门政策细化进展情况,争取相关政策在三江口片区先行推广。同时,要积极承接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下发的省级99项和市级152项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出台的33项86条试验任务中,福州新区已承担14项23条;福州片区推出的77项体制创新举措中,新区职能部门承接范围内已全部复制推广,大力复制和推广省市机制体制创新成果,让企业充分享受自贸区释放的政策红利。
新区相关部门和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互相支持配合,积极做好与省直对口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用好用足用活省里各项支持政策,在资金投入、项目支持、审批权限、土地利用等方面逐项逐条落实到位。建立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由各责任部门将负责的重大事项推进工作情况定期汇总福州新区管委会后上报市政府。对需要市里协调的有关问题,通过组织召开碰头会或现场办公会,予以集中解决。对需要省里决策的有关事宜,先由市直有关部门与对口省直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经协调尚未解决的事宜,由市发改委牵头汇总后,由市委、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
(二)加快政策方案性转换
要细化方向性政策落地执行方案。加快国家支持福建发展的四点政策建议,以及福建省支持福州新区发展若干意见中的方向性、指导性扶持政策意见的可执行性,分解到具体的单位和部门,就36条意见分别制定相应的方案性实施意见。出台一站式投资优惠政策指南。梳理福州新区专项政策扶持优惠,以及五区叠加、高薪技术产业园等各项政策优惠,按照土地、资金、税收、融资、人才等进行分类整理。针对企业可享受的政策优惠形成福州新区政策优惠一览表,在福州市政府、招商局、福州新区官网等相关网站上展示,形成明确的企业投资预期。
同时,要着力跟踪落实,通过各项规划提出并落实政策,发挥政策效应。综合梳理国家、省市各项产业扶持政策意见中可用的扶持资金等政策资源,如福州新区对先进制造业的扶持资金,海上丝绸之路基金对海洋产业的扶持,双创城市对创新产业的支持等,可获得的政策叠加基金、投资基金等,综合规划和统筹分配扶持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形成统一的新区产业总体扶持规划。加快推进新区各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包括交通、电力、通信、给排水、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规划,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历史文化资源、水资源、生态资源、海洋资源等各类资源的保护与利用规划,坚持“多规合一”,突出各类规划的统一性、连续性和实效性。通过各项规划,全面落实和体现扶持政策。
(三)加强政策实施的指导(www.daowen.com)
新区主管部门应当切实承担起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不同环节的管理,避免实施主体对于政策要求的选择性执行和扭曲性执行。同时,明确内生性和外源性扶持政策的地位和转换,进一步认识、区分内生性和外源性扶持政策的特点和作用,促进福州新区内生力量形成的扶持政策的推进。促进新区发展的外源性扶持政策,主要指政府政策在资金、税收、补贴等提供的外部动力因素。如大规模基础设施对福州新区GDP的拉动,对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按照工业标准收取用水气电费用,每年4000万专项资金支持新区制造业发展等政策,能在短期内迅速聚集生产要素,拉动新区快速发展。但要充分认识到此类政策的不可持续性和有限性,起步阶段过去后,不能过于依赖和重视此类扶持政策的作用。内生性扶持政策指促进区域内部的制度、技术创新能力等政策。福州新区的发展最终是要建立多元化的发展动力,在此基础上培育内在体制、机制创新驱动力,是国家级新区发展的关键。福州新区经过多年的发展起步进入升级提升阶段,下阶段应重点强化科技人才支撑、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营造促进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扶持政策的落地实施,提升新区内部创新能力增长,实现新区发展动能的转换。
(四)不断优化和放大政策效应
1.转要素驱动政策为创新优势。作为经济发展“风向标”的国家级新区,福州新区必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眼于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驱动和政府创新四大方面,完善创新创业环境,全面打造创新创业生态。要按照《福州新区总体方案》的要求,以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和激发企业主体活力为着力点,加快推动双创要素汇聚形成创新链,在创新人才引进、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展开工作布局,完善覆盖创业团队、孵化企业、产业发展全过程的配套优惠政策。要以建设自创区为契机,发挥科创中心、孵化器等平台的桥头堡作用,搭建人才创新发展平台,加快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优秀人才在新区创业。吸引台湾同胞特别是台湾青年到新区就业创业。
在经济新常态下,福州新区应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按照“优势技术产业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高新化”的思路,结合福州市产业发展定位,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创新型产业集群,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要有针对性地“造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要对接和延伸自创区政策,利用自创区创业孵化政策和新区企业共享创新创业辅导、第三方检测认证、信息服务等创新服务体系。
2.发挥“多区叠加”政策效应。自贸区、自创区、海丝核心区、生态文明试验区“多区叠加”的国家战略部署为福州新区建设加持加码。有观点认为“多区”的制度创新,尤其是自贸区制度创新比福州新区综合配套改革领先了,综合配套改革已处于尴尬境地。其实不然,福州新区开发开放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核心内容是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当然包括自贸区、自创区、海丝核心区和生态文明试验区等的创新试验,只不过是将其他试验专列出来,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发展战略,就显得非常重要。但它与实施福州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战略仍有着密切联系:一方面福州新区开发开放为其他战略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其他战略的实施,将能促进福州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及其战略的更好实施。
福州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的综合功能区,其他“四区”仅承担某一特定领域的试验。如自贸区是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生态文明试验区侧重于国土空间科学开发、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模式;海丝核心区针对大周边地区而实行的一项中期战略;自创区重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福州新区发展战略本身涵盖了其他几个综合区的功能目标,应对“五区叠加”政策机遇的重要性进行适当的区分和倾斜,把福州新区发展战略提到更高的位置,以获得更大的行政支持推动相关扶持政策落地。
3.不断优化和放大“双区”政策。福州新区与自贸区(简称“双区”)联动发展,就是要形成自贸区的投资贸易便利政策与福州新区的改革创新功能的深度叠加和有机融合。自贸区是国家的制度改革试点区域,其中金融改革对企业融资有非常大帮助。比如上海就通过建立企业监管账户等方式,让企业可以进行成本更低的境外融资,降低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自贸区开放度、信息流通度高,有利于形成产业集聚,产品能及时找到更多客户和更广阔的海外市场,技术能及时转换成产品和利润,对于新区产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实现“双区”联动,要把重点放在两者有交集的内容上,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进行融合,尽快形成“双区联动、政策叠加”的乘数效应,形成“1+1>2”的强辐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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