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功能区联动需要完善的保障体系,包括制度保障体系、共建共享和服务保障机制。
(一)制度保障
经济功能区联动既要求制度创新,也要求制度保障。要出台经济功能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经济功能区的审批主体、审批程序、设立标准、管理机构、退出机制等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未来经济功能区的协同治理,既是政府的治理,又是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社会中介组织和公民组织共同参与的协同治理。应充分发挥现有的人大、政协等协商和对话平台的作用,并开拓各种座谈会、听证会等新的平台。通过这些平台,实现政府对企业、高校与科研机构、社会中介组织和公民组织的引导,促进社会共识的实现,实现协同治理。在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方面,要以改革和法治为导向,促进功能区的开发开放,强化功能区的法治化、制度化建设,将各个功能区的发展规划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功能区的开发开放条例,将土地利用、经济社会发展、产业发展等规划纳入法定进程之中,促进功能区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13]
(二)利益保障(www.daowen.com)
一是建立联动招商机制。目前,我国功能区以经济功能区为主,虽然包括自贸区、自创区、经开区、高新区等多种形式,但由于功能区的发展定位、产业政策等方面逐渐趋同,为避免经济功能区之间的同质化无序竞争,应搭建经济功能区联合招商机制,推动经济功能区招商部门无缝对接,打造联合招商队伍,针对重点企业需求进行靶向性精准招商,共同推动产业发展,实现“多赢”。二是建立共同投资机制。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共用如何计收管理费;医疗、教育、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问题;经济功能区人才共建共享共育模式也有待探讨。可组建经济功能区联动发展基金,拟定共同规划发展、投资监管的利益共享机制,为联动发展提供资金保障。要通过利益引导机制创建利益契合,满足经济功能区在合作过程中不同利益的诉求。聚焦医疗、教育、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建立共同规划发展、投资监管的利益共享机制。从幼儿园、中小学教育一条龙,还配备有完善的路网和医疗设施。三是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在推动经济功能区联动进程中,还存在许多制约。比如,在载体合作中,企业总部在自贸区、生产环节在高新区或新区的财税分成机制如何形成;联合招商后,企业在一方落户,另一方可否享有奖励;自贸区特殊的人才政策如何复制、共享等问题仍需要探讨。要落实注册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建立合理的财政收入划分、招商业绩分配机制。
(三)服务保障
依靠数据资源和大数据技术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实现经济功能区的信息开放、共通、共享,为社会公众创新创业提供数据参考,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趋势参考,为政府部门优化服务提供决策参考。为政府、企业、投融资结构提供数据资源、项目资源、数据分析、产业洞察等大数据服务,引导企业良性发展。一是实现信息开放的创新创业法制环境,以政企合作模式推动创新创业数据开放。构建政府和社会互动的信息采集、共享和应用机制,形成政府信息与社会交互融合的大数据资源。二是产业发展信息。加快产业信息收集、整理和有效利用,统一发布新兴行业的外资动向、风险动态监测预警等产业发展信息,为企业提供更多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投资机会、竞争环境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三是建立经济功能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该平台的设计功能包括政策法规、资金支持、交流互动、金融服务、法律服务、外贸服务、供需产品、中介超市、人才服务、企业空间、手机APP等。通过开发服务平台的数据共享、设施共用、资源条件保障、专业技术服务、行业检测服务、基地协作、创业孵化服务功能,增强创新创业者对所提供的数据信息服务的满意度。四是建设经济功能企业数据库和企业年报数据库。结合其他相关公开数据,通过数据分析、特色梳理、纵向跟踪、横向比较、定量和定性、全面和重点结合等方法,对经济功能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情况进行客观、系统的分析。为社会公众创新创业提供数据参考,为市场经济发展提供趋势参考,为政府部门优化服务提供决策参考。五是通过建设专家咨询、客服中心、门户网站等信息服务平台,改变创新创业服务的位置、状态与供给方式,提升数据信息的可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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