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海外园区形式推动本国企业“走出去”,并非中国首创。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为了抓住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发展投资机遇,将本土低附加值的生产环节转移出去,为知识密集型产业和总部经济提供发展空间,新加坡政府开始实施“区域化2000”计划(Regionalization 2000)。除了出台海外投资税收减免政策、放松海外投资管制外,与东道国合作按照新加坡本土园区标准建立海外工业园区开发,推动新加坡企业“走出去”,是“区域化2000”计划的重要内容。目前,新加坡已在中国、印度尼西亚、越南和印度等国家建立了10多个海外工业园区。近年来,面对全球经济低迷和新兴经济体的崛起,亚洲的日本,欧洲的英国、德国、意大利均开始探索海外合作园区建设模式。
从当前全球范围来看,在国际贸易投资中,工厂性投资仍然有重要的位置。但是,园区投资填补了原有全球国际投资的诸多空白点,并且越来越在推动世界投资贸易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投资贸易方面展现出积极而重大的价值。可以说,如今工厂性投资正在转向跨境工业园区建设,已经成为全球国际投资领域的一个新动向,值得关注。[1]
从全球贸易和投资的角度来看,到海外建设园区作为一种新的具有重要潜力的国际投资模式,将是中国向世界经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的重要构成部分。
在早期国际投资中,跨国公司是重要的推动者和引领者,尤其以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居多,投资来源和走向主要发生在发达国家之间。因此,最初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与实践都围绕发达国家展开,如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就是以美国的跨国公司为研究对象。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际投资快速增加,不少发展中国家开始参与进来,成为资本流向的重要目的地,发展中国家向其他发展中国家乃至发达国家的投资也日渐增多。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曾长期成为第二大外商直接投资的接受国,目前又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对外投资国。
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设厂进行绿地投资(即创建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的法律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可以看作是国际直接投资的1.0版,欧美发达国家普遍采用此模式,主要目的是通过全球配置资源降低生产成本,解决贸易不便利问题。目前,这些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对外投资仍然以工厂投资为主。
随着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的崛起,其产业转移和对外投资不断加强。日本海外工厂投资往往以某一家大型跨国公司为主,其他相关零部件企业配套跟进,集聚在某个区域空间,形成投资和生产的规模效应。这可以看作是国际直接投资的2.0版。
20世纪90年代,新加坡在苏州建立新加坡工业园区(现已更名为苏州工业园区),并取得很大成功,这使得跨境园区建设受到瞩目。随着中国资本输出的不断加快,中国利用自身园区建设经验,建立海外跨境工业园区,开辟了国际直接投资的3.0版。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在发展中国家建立的各类工业园区,正在影响国际直接投资的动向,使得工厂性投资转向跨境园区建设。
与以往工厂投资或抱团集群投资相比,以中国为代表的跨境工业园区建设有以下不同之处。[2]
第一,跨境工业园区主要输出到发展中国家。(www.daowen.com)
目前,大部分海外跨境工业园区主要输出到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有少部分跨境工业园区建设。比如,中国海尔在美国建设海尔工业园区,但总体上看为数不多。这主要是因为发达国家基础设施相对较好,而很多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相对落后,政府没有能力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基建。对于进行直接投资的企业来说,必须通过工业园区建设,解决道路、电力、厂房等问题,从而为工厂性投资解决区位条件受到束缚等一系列问题。
第二,跨境工业园区建设往往是更大规模的一揽子投资组合。
工厂性投资相对比较简单,是资金、技术等要素的组合投资。而跨境工业园区建设则往往是更大规模的一揽子投资,涉及面更广,投入资金更大。由于资金量较大,工程建设周期较长,有时也会采用几个企业联合投资和建设的方式。考虑到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治不稳定和行政效率不可靠,必要的时候还需要政府部门间的合作予以保证。
第三,跨境工业园区在出租土地、厂房方面常保持开放性。
跨境工业园区建设不仅仅有利于自身的厂房性投资,实际上也提供土地和厂房出租,这区别于日本集群式和集聚的对外投资方式。比如,中国红豆集团在柬埔寨建立的西港特区,既有大量中国企业,也有柬埔寨当地企业和第三国企业。这种开放式工业园区可以为建设跨境园区的企业带来租金收入,并形成更大的集聚效应,有效发挥初始基建投入带来的回报。
工厂性投资转向跨境工业园区建设将会促进国际直接投资和贸易发展,有利于推动世界经济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很多发展中国家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存在大量的投资空白地带。但由于发展阶段低,缺乏资金和技术,加上行政效率低,跨国公司往往很难有意愿进行长期投资,并担负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而投资于海外工业园区,可以更好地促进国际直接投资,带动工厂性投资。此外,不少最不发达国家在拥有最惠国(MFN)待遇的同时,还享受普惠制(GSP)待遇以及部分产业的额外关税优惠。跨境工业园区建设可以提高东道国的生产能力,充分发挥贸易优惠条件,促进世界贸易发展,从而有利于世界经济的健康发展。
目前,园区“走出去”已成为中国全方位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开放经验的国际范围扩散。中国的园区“走出去”既在发达国家建设跨境园区,如海尔在美国建立的海尔工业园,也向发展中国家复制园区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模式,如巴基斯坦海尔一鲁巴经济区等。
2006年,商务部公布了《境外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区的基本要求和申办程序》,提出建立50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并鼓励企业境外复制和推广各类园区,由此形成建设“走出去”平台的高潮。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进一步肯定园区“走出去”积极作用并鼓励在海外推进各类型园区建设后,境外园区建设更是引人关注,为“走出去”模式创新、提供产业转移载体、发挥国际比较优势提供了大好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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