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的必要性与要求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的必要性与要求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施工过程质量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质量的基础上,参与建设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的必要性与要求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质量的基础上,参与建设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凡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要求的工程,必须按要求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或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8.4.1.1 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在对整个项目进行验收时,应首先评定检验批的质量,以检验批的质量评定各分项工程的质量,以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来综合评定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再以分部工程的质量来综合评定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在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再与工程合同及有关文件相对照决定项目能否验收。

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

(1)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8.4.1.2 质量验收的组织程序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组织程序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记录”,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相关栏目中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检验批质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等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www.daowen.com)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组织程序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由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因此,规定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组织程序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在施工单位自评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初验收,再由建设单位组织正式验收。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具体程序如下。

(1)预验收 当单位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试验,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试验报告单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和现场清理。经项目监理机构对竣工资料及实物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2)正式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单位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交付使用。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已预验,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的子单位工程,建设单位可组织进行验收。有几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当其中的某个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经自行检验后,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

8.4.1.3 不合格工程处理

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的,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例题三】某住宅工程为混凝土框架结构,承包单位独立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期间未接到任何变更通知。用户在使用时发现梁的中间部位出现较大裂缝,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发现接近有三分之一的主梁钢筋数量未按设计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

问题:(1)该住宅楼在达到什么条件时方可竣工验收?

(2)该工程已交付使用,施工单位是否需要对此问题承担责任?为什么?

分析:(1)验收条件:

①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已经施工完毕;

②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③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确认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④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质量证明及试验报告。

(2)由于施工单位是在未接到任何变更通知的情况下独立完成施工任务的,排除了工程变更中发包方及设计单位的责任,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其必须对此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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