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施工阶段优质控制技巧

施工阶段优质控制技巧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若审查合格,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准予施工。目前我国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计划常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形式进行编制。

施工阶段优质控制技巧

8.3.3.1 施工质量控制概述

1.施工质量控制的目标

施工质量控制的总体目标是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和标准,正确配置生产要素和采用科学管理的方法,实现工程项目预期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不同管理主体的施工质量控制目标如表8-1所示。

表8-1 施工质量控制目标

2.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

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包括工程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文件,有关质量检验与控制的专门技术法规文件。

3.施工质量控制的阶段划分及内容

施工质量控制包括施工准备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和施工验收质量控制三个阶段。

(1)施工准备质量控制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全面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准备的质量控制。

(2)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指施工作业技术活动的投入与产出过程的质量控制,其内涵包括全过程施工生产及其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过程。

(3)施工验收质量控制是指对已完工程验收时的质量控制,即工程产品的质量控制。

4.施工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1)在每项工程开始前,承包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附上该项工程的开工报告、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计划等,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审查合格,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准予施工。否则,承包单位应进一步做好施工准备,待条件具备时,再次填报开工申请。

(2)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报验申请表交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收到检查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予以确认。只有上一道工序被确认质量合格后,方能准许下道工序施工。

(3)当一个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承包单位首先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自检,填写相应的质量验收记录表,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报验申请表并附上自检的相关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及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符合要求予以签认验收;反之,则指令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

(4)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5.质量控制的原理过程

质量控制的过程如图8-2所示。

(1)确定控制对象,例如,一个检验批、一道工序、一个分项工程、某安装过程等。

(2)规定控制标准,即详细说明控制对象应达到的质量要求。

(3)制定具体的控制方法,例如,工艺规程、控制用图表等。

(4)明确所采用的检验方法,包括检验手段。

(5)实际进行检验。

(6)分析检验结果,查找实测数据与标准之间产生差异的原因。

图8-2 质量控制的过程

(7)解决差异所采取的措施、方法。

【例题一】某住宅工程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在对一层梁板钢筋混凝土试块进行试验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经分析,发现如下问题:

(1)钢筋工没有上岗证书;

(2)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

(3)焊条的规格未满足要求;

(4)养护的时间不够;

(5)施工机械经常出现故障,造成浇筑过程多次中断;

(6)在暴雨条件下进行钢筋笼的焊接。

问题: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几类?以上问题各属于哪类影响因素?

解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有: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五大类。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可以看出影响工程质量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

(1)属于人力方面的因素;

(2)、(3)属于材料方面的因素;

(4)属于施工工艺方法方面的因素;

(5)属于施工机械方面的因素;

(6)属于施工环境方面的因素。

8.3.3.2 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1.施工承包单位资质的核查

(1)施工承包单位资质的分类 施工承包企业按照其承包工程能力,划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施工总承包企业的资质按专业类别共分为12个资质类别,每一个资质类别又分成特级及一、二、三级。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按专业类别共分为60个资质类别,每一个资质类别又分为一、二、三级。劳务承包企业有13个资质类别,有的资质类别分成若干级,如木工、砌筑、钢筋作业等,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有的则不分级,如油漆、架线等作业劳务分包企业则不分级。

(2)招投标阶段对承包单位资质的审查 在招投标阶段应根据工程类型、规模和特点,确定参与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对符合投标的企业查对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年检情况、资质升降级情况等。

(3)对中标进场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核查 对已中标的承包企业应了解其贯彻质量、环境、安全认证等情况和其质量管理机构的落实情况。

2.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与审查

(1)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质量计划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组成内容。在合同环境下,质量计划是企业向顾客表明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及其具体实现的方法、手段和措施,体现企业对质量责任的承诺和实施的具体步骤。

(2)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主体是施工承包企业;审查主体是监理机构。

(3)目前我国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计划常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形式进行编制。

(4)施工质量计划编制完毕,应经企业技术领导审核批准,并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提交工程监理或建设单位批准确认后执行。

由于施工组织设计已包含了质量计划的主要内容,因此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包括了对质量计划的审查。

在工程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并报送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审核签认。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应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做较大的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书面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核。

3.分包单位资格的审核确认

总承包单位选定分包单位后,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监理工程师主要审查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

4.施工材料、构配件订货的控制

(1)凡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或构配件,应按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采购订货,在采购订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监理工程师应提出明确的质量检测项目、标准以及对出厂合格证等质量文件的要求。

(2)供货厂方应向需方提供质量文件,用以表明其提供的货物能够达到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质量文件主要包括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检测与试验者的资质证明;关键工序操作人员资格证明及操作记录;不合格品或质量问题处理的说明及证明;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必要时,还应附有权威性认证资料。

5.施工机械配置的控制

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除应考虑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可靠性及维修难易性以及安全、灵活等方面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外,还应考虑其数量配置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条件。

6.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

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包括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的控制,施工平面布置的控制,现场临时设施控制等。

7.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

施工承包单位应做好施工图纸的现场核对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承包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在设计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后,才能进行施工。

8.严把开工关

开工前承包单位必须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具备开工条件并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批准后,承包单位才能开始正式施工。

8.3.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一个工程项目是划分为工序作业过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若干层次进行施工的,各层次之间具有一定的先后顺序关系。所以,工序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是以施工作业过程质量控制为核心,设置质量控制点,进行预控,严格施工作业过程质量检查,加强成品保护等。

1.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预控

工程质量预控,就是针对所设置的工序质量控制点或分部分项工程,事先分析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分析可能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制定对策表,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先控制,以防止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

质量预控一般按“施工作业准备→技术交底→中间检查及质量验收→资料整理”的顺序,提出各阶段质量管理工作要求,其实施要点如下。

1)确定工序质量控制计划,监控工序活动条件及成果

工序质量控制计划要以完善的质量体系和质量检查制度为基础,要明确规定质量监控的工作流程和质量检查制度,且应作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遵循的准则。监控工序活动条件,应分清主次工序,重点监控影响工序质量的各因素,注意各因素或条件的变化,使它们的质量始终处于控制之中。

工序活动效果的监控主要是指对工序活动的产品采取一定的检验手段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分析、判断该工序的质量效果,从而实现对工序质量的控制。

2)设置工序活动的质量控制点

质量控制点是指为了保证工序质量而确定的重点控制对象、关键部位或薄弱环节。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列出质量控制点明细表,表中详细地列出各质量控制点的名称或控制内容、检验标准及方法等,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在此基础上实施质量预控。

(1)设置质量控制点应考虑的因素。施工工艺复杂时多设,不复杂时少设;施工难度大时多设,难度不大时少设;建设标准高时多设,标准不高时少设;施工单位信誉高时少设,信誉不高时多设。

(2)选择质量控制点的原则。①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关键环节;②隐蔽工程应重点设置质量控制点;③施工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不稳定的工序、部位;④对后续工序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或部位;⑤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部位或环节;⑥施工单位无足够把握的工序或环节。

应将人的行为、物的质量与性能、关键的操作过程、施工技术参数、施工顺序、技术间歇、施工方法、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作为质量控制点的重点。

3)作业技术交底的控制

作业技术交底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具体化,是更细致、明确、更加具体的技术实施方案,是工序施工或分项工程施工的具体指导文件。每个分项工程开始实施前均要进行交底。技术负责人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技术交底书,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向施工人员交清工程特点、施工工艺方法、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施工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可能出现意外的措施及应急方案。交底中要明确作业内容、作业人员、作业方法及流程、作业标准和要求、作业完成时间等。

关键部位或技术难度大,施工复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的技术交底书要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如技术交底书不能保证作业活动的质量要求,承包单位要进行修改补充。没有做好技术交底的作业活动,不得正式实施。

4)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www.daowen.com)

(1)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检验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检验试验报告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2)进口材料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

(3)材料、构配件的存放,应安排适宜的存放条件及时间,并且应实行监控。例如对水泥的存放应当防止受潮,存放时间一般不宜超过3个月,以免受潮结块。

(4)对于某些当地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一般要求承包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可使用。

5)环境状态的控制

环境状态包括水、电供应,交通运输等施工作业环境,施工质量管理环境,施工现场劳动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施工机械设备性能及工作状态环境,施工测量及计量器具性能状态,现场自然条件环境等。施工单位应做好充分准备和妥当安排,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准备可靠、状态良好、有效后,方准其进行施工。

2.施工作业过程质量的实时监控

1)承包单位的自检系统与监理工程师的检查

承包单位是施工质量的直接实施者和责任者,其自检系统表现在作业活动的作业者在作业结束后必须自检;不同工序交接、转换必须由相关人员交接检查;承包单位专职质检员的专检。为此,承包单位必须有整套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及检测试验仪器,并配备数量满足需要的专职质检人员及试验检测人员。

监理工程师是对承包单位作业活动质量的复核与确认,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绝不能代替承包单位的自检。而且,监理工程师的检查必须是在承包单位自检并确认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专职质检员未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能报监理工程师。

2)施工作业技术复核工作与监控

凡涉及施工作业技术活动基准和依据的技术工作,都应该严格进行专人负责的复核性检查,以避免基准失误给整个工程质量带来难以补救的或全局性的危害。例如工程的定位、轴线、标高,预留孔洞的位置和尺寸等。技术复核是承包单位应履行的技术工作责任;其复核结果应报送监理工程师复验确认后,才能进行后续相关的施工。

3)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及其监控

见证是指由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承包单位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见证取样是指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构配件的现场取样、工序活动效果的检查实施见证。见证点是国际上对于重要程度不同及监督控制要求不同的质量控制点的一种区分方式。凡是被列为见证点的质量控制对象,在施工前,承包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人员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见证和对其施工实施监督。如果监理人员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见证和监督,承包单位则有权进行该点相应工序的操作和施工。

承包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钢筋接头等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师现场监督下,承包单位按相关要求完成取样过程。完成取样后,承包单位将送检样品装入木箱,由工程师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如钢筋样品,则贴上专用加封标志,然后送往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室。送往试验室的样品,要填写“送验单”,送验单要盖有“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试验室出具的报告一式两份,分别由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保存,并作为归档材料,这是工序产品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实行见证取样,不能代替承包单位应对材料、构配件进场时必须进行的自检。

4)工程变更的监控

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会涉及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要求可能来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不同情况下,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不同。但无论是哪一方提出工程变更或图纸修改,都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变更指令后方能生效并予以实施。

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现场工程变更要求时,应持十分谨慎的态度。除非是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要求,或确有错误,以及无法施工之外。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以后对质量、工期、造价方面的影响以及可能引起的索赔损失等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做出决定。

5)质量记录资料的控制

质量记录资料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资料 主要包括承包单位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分包单位资质及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施工图审查核对记录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记录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等。

(2)工程材料质量记录 主要包括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各种试验检验报告,各种合格证,设备进场维修记录或设备进场运行检验记录。

(3)施工过程作业活动质量记录资料 施工过程可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建立相应的质量记录资料。在相应质量记录资料中应包含有关图纸的图号、质量自检资料、监理工程师的验收资料、各工序作业的原始施工记录等。

施工质量记录资料应真实、齐全、完整,相关各方人员的签字齐备、字迹清楚、结论明确,与施工过程的进展同步。在对作业活动效果的验收中,如缺少资料,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3.施工作业过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包括工序交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以及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等。工序作业过程验收包括下列方面。

1)基槽、基坑验收

基槽开挖质量验收主要涉及地基承载力的检查确认;地质条件的检查确认;开挖边坡的稳定及支护状况的检查确认;基槽开挖尺寸、标高等。由于部位的重要性,基槽开挖验收均要有勘察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并请当地主管质量的监督部门参加,经现场检测确认其地基承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地质条件是否与设计相符。如果相符则共同签署验收资料;否则,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经承包单位实施完毕后重新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将被其后续工程施工所隐蔽的分项分部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检查验收。它是对一些已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检查,由于检查对象就要被其他工程覆盖,给以后的检查整改造成障碍,故显得尤为重要。其程序有以下方面。

(1)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附上相应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核查,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不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指令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3)工序交接验收

工序交接验收是指作业活动中一种必要的技术停顿、作业方式的转换及作业活动效果的中间确认。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也是如此。工序间的交接验收使各工序间和相关专业工程之间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4)不合格品的处理

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且不允许使用;已经进场的不合格品应及时做出标识、记录,指定专人看管,避免用错,并限期清除出现场;不合格的工序或工程产品,不予计量。

5)成品保护

成品保护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他一些分项工程尚在施工;或者是在其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某些部位已完成,而其他部位正在施工。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单位必须负责对已完成部分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护,以免因成品缺乏保护或保护不善而造成操作损坏或污染,影响工程整体质量。成品保护的一般措施有如下几点。

(1)防护 即针对被保护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防护的措施。如对于进出口台阶可垫砖或方木搭脚手板供人通过的方法来保护台阶。

(2)包裹 即将被保护物包裹起来,以防损伤或污染。例如,对镶面大理石柱可用立板包裹捆扎保护;铝合金门窗可用塑料布包扎保护等。

(3)覆盖 即用表面覆盖的办法防止堵塞或损伤。例如,对落水口排水管安装后可以覆盖,以防止异物落入而被堵塞;地面可用锯末覆盖以防止喷浆污染等。

(4)封闭 即采取局部封闭的办法进行保护。如垃圾道完成后,可将其进口封闭起来,以防止建筑垃圾堵塞通道。

(5)合理安排施工顺序 主要是通过合理安排不同工作间的施工顺序以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已完工的成品。如采取房间内先喷涂而后装灯具的施工顺序可防止喷浆污染、损害灯具;先做顶棚装修后做地面,可避免顶棚施工污染地坪

4.施工作业过程质量检验方法与检验程度的种类

1)检验方法

对于现场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工序过程或工程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的方法,一般可分为目测法、量测法以及试验法三类。

(1)目测法 即凭借感官进行检查,也可以称为观感检验。目测法主要是根据质量要求,采用看、摸、敲、照等手法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

“看”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要求进行外观检查,例如,清水墙表面是否洁净,喷涂的密实度和颜色是否良好、均匀,工人的施工操作是否正常,混凝土振捣是否符合要求等。“摸”就是通过触摸手感进行检查、鉴别,例如,油漆的光滑度,浆活是否牢固、不掉粉等。“敲”就是运用敲击方法进行观感检查,例如,对墙面瓷砖、大理石镶贴、地砖铺砌等的质量均可通过敲击检查,根据声音虚实、脆闷判断有无空鼓等质量问题。“照”就是通过人工光源或反射光照射,仔细检查难以看清的部位。

(2)量测法 即利用量测工具或计量仪表,通过实际量测结果与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规范的要求相对照,从而判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量测的手法可归纳为靠、吊、量、套。“靠”是用直尺检查诸如地面、墙面的平整度等。“吊”是指用线锤检查垂直度。“量”是指用测量工具或计量仪表等检查断面尺寸、轴线、标高、温度、湿度等数值并确定其偏差,例如大理石板拼缝尺寸与超差数量,摊铺沥青拌和料的温度等。“套”是指以方尺套方并辅以塞尺,以检查诸如踏角线的垂直度、预制构件的方正、门窗口及构件的对角线等。

(3)试验法 即利用理化试验或借助专门仪器判断检验对象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常用的理化试验包括物理力学性能方面的检验和化学成分及含量的测定两个方面。力学性能检验如像抗拉强度抗压强度的测定等。物理性能方面的测定如密度、含水量、凝结时间等。化学试验如钢筋中的磷、硫含量,以及抗腐蚀等。

(4)无损测试或检验 即借助专门的仪器、仪表等手段在不损伤被探测物的情况下了解被探测物的质量情况。如超声波探伤仪、磁粉探伤仪等。

2)质量检验程度的种类

按质量检验的程度,即检验对象被检验的数量划分,可分为以下几类。

(1)全数检验 主要是用于关键工序部位或隐蔽工程,以及在技术规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或设计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应进行全数检验的对象。例如,对安装模板的稳定性、刚度、强度、结构物轮廓尺寸等的检验。

(2)抽样检验 对于主要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或工程产品等,由于数量大,通常大多采取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具有检验数量少、比较经济、检验所需时间较短等优点。

(3)免检 是指在某种情况下,可以免去质量检验过程。如对于实践证明其产品质量长期稳定、质量保证资料齐全者可考虑采取免检。

【例题二】某钢筋混凝土工程的施工由甲公司总承包,其中的桩基工程分包给乙公司。施工前甲公司复核了该工程的测量控制点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施工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1)桩中心线偏移量超过规范允许的误差。原因是桩位施工图尺寸与总平面图尺寸不一致。为此,甲公司向监理机构报送了处理方案,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可行,予以批准。

(2)乙公司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处理方案进行了补桩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交了索赔报告。

(3)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一批钢筋,供方虽然提供了质量证明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但在使用前的抽样检验中材质不合格。

(4)在部分桩基施工完毕后,对留置的混凝土试块进行试验,其结果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

分析 (1)监理工程师批准处理方案在工作程序上不妥,因为没有得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认可。监理工程师处理质量问题的工作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发出质量问题通知单,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问题调查报告。

②审查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③跟踪检查承包单位对已批准处理方案的实施情况。

④验收处理结果。

⑤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

⑥完整的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由于桩位施工图尺寸与总平面图尺寸不一致,造成桩中心线偏移量超过规范允许的误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这一质量问题上没有责任,责任在设计单位。

(3)由于乙公司作为分公司是与总承包单位甲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甲、乙双方形成的合同关系确定了双方的责任关系,乙公司应以该分包合同作为索赔的直接依据。分包单位与监理单位无合同关系,因此对乙公司提出的索赔报告监理机构不予受理。

(4)对工序质量的控制步骤如下。

①采用必要的检测手段,对样品进行检验,测定其质量特性指标。

②对检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找出规律。

③判断该工序质量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

④如果未达到,应采取措施纠正;如果符合要求则予以确认。

(5)施工企业对进场的材料必须进行使用前检验,“四证”(由厂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性能报告;材料性能检测报告,即复验报告;监理见证取样记录)齐全方可使用。

对于事件(3),应责令承包单位停止使用该批钢筋。如果该批钢筋可降级使用,应与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确定处理方案;如不能用于工程则指令退场。

对于事件(4),应责令停止相关部位的继续施工,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进行该部分混凝土结构的检测。如能达到设计要求,予以验收;否则要求返修或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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