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品牌如何促进国际贸易平衡

品牌如何促进国际贸易平衡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关于虚拟价值对国际不平等交换的作用是以往学者所忽视的,尤其是关于国家品牌的作用,更是已有研究所鲜有涉及的。

品牌如何促进国际贸易平衡

广义虚拟经济理论强调了信息和商品对人们心理需求的满足,而这种对人们心理需求的满足就能为商品注入虚拟价值,虚拟价值又常常体现为商品的“品牌”。本书认为能带来商品的“品牌”作用的主要因素包括商品自身的产品品牌以及国家的整体品牌两类。这也就是说,虚拟价值对国际不平等交换的作用,主要包括了商品自身的产品品牌差异带来的名牌商品对非名牌商品的不平等交换,以及国家的整体品牌差异带来的同类同质量的无商品自身品牌差异的中心国家商品与非中心国家商品间的不平等交换。而关于虚拟价值对国际不平等交换的作用是以往学者所忽视的,尤其是关于国家品牌的作用,更是已有研究所鲜有涉及的。

1.商品自身品牌对国际不平等交换的作用

商品自身品牌是指用来识别不同企业产品的某一名词、术语、标记或是这些因素的组合。它的功能是将不同企业之间的同类商品进行区别[78]。商品自身品牌(后文中统称为商品品牌)能通过传递文化或品位等信息给消费者带来愉悦的体验[5],从而使消费者宁愿多花费几倍甚至几十倍于无自身品牌商品的价格而购买该商品,从而给企业带来正向收益的商品非物本因素。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品牌商品更多地满足人们的心理需求,所以这就容易形成品牌商品对非品牌商品的国际不平等交换[1]

同时,商品品牌的建立离不开商品中蕴含的技术、资本有机构成以及国家品牌等因素。从供需角度出发,一个商品要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多基于该商品中隐含的高端的技术、大量的资本投入、一流的营销策略以及本国强大的国家形象等。所以在当今国际市场上,一方面由于中心国家具有高新技术优势与资本密集优势多产生品牌商品,而非中心国家由于技术劣势与资本缺乏多生产大量无品牌的商品。另一方面由于中心国家具有更为强大的国家形象,为其商品在国际市场上销售积攒了人气,从而容易使其在消费者心中形成正向的心理感知[79-83],而非中心国家则不然,最终这两方面作用导致了中心国家的商品相比于非中心国家的商品更容易形成自身的产品品牌。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一般而言,世界市场对于品牌商品的需求增加,而对非品牌商品的需求减少。那么,品牌商品的贸易条件就会随着需求的增加而得到改善,从而给中心国家带来更多的超过劳动价值的超额收益,而无品牌商品的贸易条件则会随着需求的减少而恶化。若非中心国家试图通过多增加出口以增加总收入额来简单改变这种局面,那么这种既增加供给又减少需求的结果将是进一步导致非中心国家大量无品牌商品贸易价格的恶化,从而形成不利于非中心国家交换的恶性循环圈。

长期而言,以品牌商品销售为主的中心国家就会获得越来越多的国际利润,而以无品牌商品销售为主的非中心国家则会损失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利益,这种局面会导致中心国家与非中心国家间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差距的持续加大,也就形成了基于商品品牌因素的国际不平等交换形式。

2.国家品牌对国际不平等交换的作用

萨米尔·阿明提出了“五种垄断”的制度因素也会影响国际不平等交换[18,19,21]。他认为中心国家依靠对高新技术的垄断、对金融的垄断、对攫取世界资源的垄断、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垄断以及对国际媒体的垄断从而形成一种政治垄断力量和帝国主义意识以维持这种中心——外围积累体系,并最终导致非中心国家的商品价值被低估,而中心国家的商品价值被高估。然而萨米尔·阿明仅是简单地提出了这五种垄断的概念,并未对这五种垄断如何影响国际不平等交换做出详细地解释,也未运用实证数据验证之。(www.daowen.com)

本书关于国家品牌的分析主要依据于张丽教授在教育部公开课视频《世界经济500年》中关于“六种垄断”的制度因素分析。她指出在现代经济体系中除了萨米尔·阿明提出的五种垄断以外,还应包括中心国家对国际话语权的垄断,尤其是中心国家对三大国际性经济组织即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导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在非中心国家消费者心中树立自身国家品牌的途径[2]。由于正向的国家品牌建立既离不开该国发达的实体经济,又依托于该国强大的国家虚拟实力,而这六种垄断又都会对中心国家的实体经济与国家虚拟实力产生正向影响,所以这六种垄断的构成将有利于中心国家建立正向的国家品牌,从而形成其对非中心国家商品的基于国家品牌差异的不平等交换,也就是六种垄断可以支撑中心国家维系现代世界体系从而获得国际超额利润。关于对国家品牌的研究或多或少涉及以往学者关于制文化权[51,84]、国家软实力[85-90]的研究成果。为了方便分析,后文中将统一运用“国家品牌”这一概念开展研究。

图4-1 中心国家维系现代世界体系的“六种垄断”

六种垄断最终界定为中心国家具有对高新技术的垄断、对攫取全球资源方式的垄断、对金融的垄断、对国际媒体的垄断、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垄断以及对国际组织话语权的垄断等六种垄断(见图4-1)。六种垄断中,对金融、国际媒体和国际组织的垄断可以直接构成中心国家的虚拟实力,增加其商品的虚拟价值,同时也可以间接地促进其实体经济的发展;而对技术、军事武器和获取地球资源方式的垄断,一方面可以直接促进其实体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可以强化中心国家发达强大的国家形象,增加中心国家的国家威慑力和其他国家对其的国家信心,从而间接地加强中心国家的国家虚拟实力。

具体而言,对高新技术的垄断容易产生超高额的利润收益。对攫取全球资源方式的垄断可以直接降低中心国家所需他国原材料的价格,从而减少其成本以获得更大价格差距的国际不平等交换。对金融的垄断,是一个国家资金充足的表现,也是一个国家体现其国家信用的保障。在其垄断之后一方面可以促进该国的实体经济的发展为其融资,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这个国家的国家虚拟实力,尤其在其获得世界储备货币权力之后,更使其国家商品虚拟价值倍增。对媒体的垄断,是一种对意识形态发展的主导权与制文化权,是对中心国家国家形象的正向树立以及对非中心国家国家形象的负向传播,从而使中心国家的虚拟实力尤其是国家品牌提升,最终增加其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销售收益。

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垄断是一种中心国家保护本国国家安全以及对其他国家形成威慑力的保障。只有当中心国家国防实力雄厚时,国家信心才会增加。这种国家信心一方面可以促进其国家商品虚拟价值提升,另一方面可以吸引国外人才流入以及国外消费者对该国商品的偏好,从而最终增加该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利益获得。对国际组织主导权的控制,尤其是对世界三大经济组织即世界贸易组织、世界银行以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话语权控制是中心国家主导全球经济游戏规则的主要途径。有了这一话语主导权可以一方面在国际市场上制定有利于自身的规则,另一方面可以促进该国实体经济向着自身有利的方向发展,提升国家商品的使用价值与虚拟价值,从而最终或主动或被动地使本国商品售价提升,获得不平等的交换收益。

这六种垄断是作用于中心国家的政治垄断,它们之间相辅相成、共同作用,最终帮助以美国为首的中心国家建立了高于非中心国家的正向国家品牌。但并不是每个中心国家都拥有所有的六种垄断,当今国际贸易中同时拥有这六种垄断的中心国家只有美国,其他中心国家或拥有部分或拥有某一种垄断。然而无论中心国家拥有何种垄断,最终都能从这六种垄断形成下的国家正向品牌中获得占据国际不平等交换优势一端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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