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中心国家与非中心国家间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存在较大差异并且这种差异长期存在,那么在存在国际资本流动、劳工流动以及国际贸易的情况下,两类国家间贸易就必然是一种国际不平等交换,也即是中心国家能用单位小时所创造的商品长期地跟非中心国家多个小时创造的商品进行交换。
表3-3 中心国家与非中心国家间1999—2008年平均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对比(单位:现值美元/小时)
附注:基于公式3.1来计算某国的单位劳动价值率。GDP原始数据来源于世界银行数据库,年度劳工人数与每周劳动时间数据来源于世界劳工组织数据库。其中,按照世界劳工组织数据库的统计,大部分国家的劳工劳动时间都按周计算,但少部分国家按月计算。为了数据对比的统一,首先将按月计算的劳动时间除以4以缩小为按周计算,然后在整体将所有国家的劳工劳动时间按照年度数据估算出来(周数据乘以52周)。表中,两类国家单位劳动价值率的比值等于中心国家平均单位劳动价值率除以非中心国家平均单位劳动价值率;美中单位劳动价值率比值等于美国单位劳动价值率除以中国单位劳动价值率。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999—2008年中心国家与非中心国家间一直存在着人均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差距,这种差距也同样反映在了中美间。其中,中心国家每年的人均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都远远大于非中心国家的人均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两类国家间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比值差距从1999年的4.13美元变化为2008年的3.27美元(如表3-1)。中心国家与非中心国家间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的比值差距并未出现明显的下降趋势,反而从2000年至2006年出现了小幅度上升趋势(如图3-1)。这就表明虽然两类国家的GDP总量都在增长,但中心国家的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增速也并不慢于非中心国家,也就出现了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指标下广义虚拟经济的不平等交换持续存在恶化的可能性。再以2008年为例,中心国家单位时间创造的劳动价值比非中心国家单位小时劳动创造的价值多了39.87美元,这就在两类国家存在贸易时中心国家平均能用单位劳动时间生产的商品交换非中心国家平均用3.27个劳动小时生产的商品。这就证实了中心国家对非中心国家仍然存在国际不平等交换。
图3-1 中心国家与非中心国家间1999—2008年平均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趋势(单位:现值美元)(www.daowen.com)
以中美间对比作为中心国家与非中心国家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其中由于中国关于劳工每周劳动时间的数据统计不完整,所以主要考察了两国2003—2007年的对比数据。由这5年的数据可知美国人均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远远高于中国人均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总体呈现出4.5倍以上的比值差距,并且从2003年至2007年中美间人均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缩小了2.94倍(如表3-1)。这一结果也就与基于GDP年总量指标得出的中美间经济差距缩小的结论相似[5]。然而当将从事劳动的人数以及将劳动时间加入到衡量GDP总量的指标中以形成衡量人均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指标,我们发现从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的对比数据中可知,2003—2007年中国单位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率比美国单位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少了至少30美元,也即当中美间进行贸易时美国平均用单位劳动时间生产的商品可以交换中国平均用4.58至7.52个劳动小时生产的商品,形成一种明显的国际不平等交换。除此之外,中美间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的比值差距还明显大于了中心国家与非中心国家间劳动价值创造率的平均比值差距。所以不应该对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盲目乐观的表态。
另外,由于非中心国家中包含的国家众多并横跨四大洲,所以再将非中心国家按照地区细分为四类进行1999—2008年的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对比研究(如表3-2与图3-2)。其中位于欧洲的非中心国家的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最高并且增长率最快,位于非洲的非中心国家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最低并且存在长期的波动情况,而位于亚洲的非中心国家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相对高于非洲与美洲的非中心国家,导致这种亚洲情况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中国香港地区、韩国与新加坡等三个国家与地区起了带动作用。这三地的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均已达到世界中高等水平,即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达到了20至40美元,这就整体拉高了亚洲非中心国家的平均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水平。
表3-2 各大洲非中心国家1999—2008年人均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对比(单位:现值美元/小时)
附注:原始数据来源于世界劳工组织数据库与世界银行数据库。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原则与表3-1相同。
图3-2 各大洲非中心国家1999—2008年人均单位劳动价值创造率变化趋势(单位:现值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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