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区块链的定义,单从区块链这项技术而言,区块链上每个节点能够一起对一件事情达成共识,能够共同维护集体的权益。从这一点上看,区块链实际上是一种生产关系的技术。换句话说,区块链网络中的节点能够作为一个个单独的个体参与到分工协作当中,通过区块链的共识机制,达到相互协作,产生价值的目的。这样看来,区块链思维是一项促进人类大规模协作的思维。
所以,区块链技术并不是单纯的一项技术,而是已经超出了一般技术范畴,是一种“生产关系的技术”。区块链与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有所不同。如果说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是生产力,那么区块链则是生产关系,区块链思维则是生产关系思维。
然而,分工协作是一种生产关系,且在生产关系中是起决定性作用的要素。这样,区块链思维是一项“促进人类大规模协作的思维”就得到了更好的印证。
对于区块链思维促进人类大规模协作这句话的理解,可以举个例子来解释:
例如,古代军队作战,1000个士兵组成的军队,与城内100名百姓自发组织民兵军队,共同抵御外敌。显然,1000个士兵和100名民兵之间相互协作,行事则更加高效。大家有一个共同的信念就是“杀退敌军、保家卫国”,有一个共同的信任中心就是将军,同时也有相同的奖惩制度,如每个士兵每杀敌10个晋升一级,或者临阵逃跑则斩立决。这种奖惩方式又进一步加强了士兵协作关系的强度。(www.daowen.com)
在现代企业中,也有强协作关系,员工业绩越好,收益越高;业绩越差,收益越低。每个员工都在这种规则下协作。他们也有一个共同信任的中心,即老板,同时员工之间展开协作也是在企业的奖惩制度下执行。
当前很多企业都采取股份制,虽然绝大多数股份都掌握在大股东手中,然而对于那些持有一定数量股份的员工来讲,却能很好地激励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认为自己的努力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这就使得员工之间形成了一种更强的协作关系。
以上协作关系中,都是以一个共同信任的中心节点为核心点。如果这个中心节点,即将军、老板、大股东在其中非法窃取利益,那么群体中的其他个体利益就很可能受损。
区块链的出现,使得人与人之间可以不需要信任中心,就可以完全实现大规模、自主协作,这一点相当于股份制企业员工协作的极致化,即每个人都是地位平等的股东。这样,传统企业的模式就会被区块链完全颠覆,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协作模式也因区块链思维而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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