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监测装置的调拨、闲置、降级、报废、损坏和遗失的处理需有明确的标志,并保存处理结果记录。
1.监视装置
监视装置(Surveillance Devices)是指用于监视生产条件,以调整和控制生产条件为目的,为产品符合提供证据的设备和仪器(不含生产条件的安全监视系统)。
2.测量装置
测量装置(Measuring Device)是指为实现测量过程所必需的测量仪器、软件、测量标准、标准物质或辅助器械或它们的组合。
3.监测装置的范围
监测装置的范围见表4-4。
4.监测装置校准管理
质量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检定规程和公司监测装置的实际使用情况,确定监测装置的检定校准周期,制订周期检定计划并反映在《监测装置管理台账》上。对于国家和行业没有检定规程的监测装置,使用部门负责编制自校规程和自校计划。
5.周期检定计划的实施
1)根据周期检定计划的要求,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安排专人负责将待检的监测装置准备送检。(www.daowen.com)
2)检定和校准由质量部实施或联系国家授权计量检定机构实施。
3)检定和校准合格的监测装置由质量部或国家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发放签字确认或加盖检定印章的检定/校准证书。
表4-4 监测装置的范围
4)使用部门对自校监测装置按照计划进行自校,将自校数据提交质量部确认,质量部按规定发放校准标志。
6.不合格监测装置的处置
使用部门发现不合格监测装置应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做出明显的标签或标志,并在不合格原因被排除并经再次计量确认(自校或数据比对)后才能重新投入使用,并保存记录。
监测装置的调拨、闲置、降级、报废、损坏和遗失的处理需有明确的标志,并保存处理结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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