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利润分配顺序及盈余公积金提取规定

利润分配顺序及盈余公积金提取规定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利润分配顺序及盈余公积金提取规定

利润分配的顺序是指企业实现的经营所得应先用于哪些方面,后用于哪些方面的先后顺序。我国企业的利润分配顺序一般为: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做出相应调整后,首先缴纳所得税,税后剩余部分的利润为可供分配的利润。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上年的净利润为负(或以前各年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的税后净利润要首先弥补这部分亏损,然后才能作为可供分配的净利润来计提公积金公益金或者分红。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也叫强制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的目的是增加企业内部积累,以利于企业扩大再生产。

(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www.daowen.com)

任意盈余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四)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的所余税后利润,可以向股东(投资者)分配。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照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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