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系统(System)”一词频繁出现在当代的社会生活和学术领域中,但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场合,往往赋予“系统”一词以不同的解释和含义。长期以来,系统的定义和其特征的描述无统一、规范的定论。
对于系统的定义,我们推荐以下几种:
定义1:系统是由若干要素(或部分)组成的统一体。这一定义又称为系统的广义定义,它泛指客观世界中广泛存在的各式各样的系统。
系统是普遍存在的,在宇宙间,从基本粒子到河外星系,从人类社会到人的思维,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科学到社会科学,系统无所不在。按宏观层面分类,它大致可以分为自然系统、人工系统、复合系统。但是,无论什么样的系统,我们都可以用以上定义统合。因此定义1又称为广义的系统定义。
定义2:系统是由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而且这个有机整体又是它所从属的更大系统的组成部分(钱学森,1978)。(www.daowen.com)
这一定义特指人造系统,因此此定义可以称为狭义的系统定义,它指出了人造系统的最根本的属性——目的性,即任何人造系统一定是围绕特定功能的实现而整合相关因素所形成的有机整体。
定义3:系统是由若干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经特定关系组成,并与环境发生关系的具有整体功能的有机整体(Von Bertalanffy,1968)。
这一定义突出了系统与环境的关系,而系统与环境的区分则由系统的边界界定。贝塔朗菲(Von Bertalanffy)认为:“任何作为可以独立研究的实体的系统,必须有空间或动态的边界。”边界的内部是多种要素构成的系统的各部分,而边界的外部是多种条件构成的系统的环境,系统的行为要受到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而系统的行为还可以反作用于环境。同时,这一定义还突出强调了系统的整体性特征,贝塔朗菲指出:“一般系统论是关于‘整体’的一般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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