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信息的定义及其普适性

信息的定义及其普适性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日常用语,“信息”经常是指“音讯”“消息”等意思,但至今信息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在参照已有的对信息的相关定义的基础上,我们给出以下定义:信息是伴随客观事物的运动而产生的,是对客观事物的存在方式、运行状态和运动方式及运动规律的表征或标识。与此同时,这一定义具有最大的普遍性,其不仅能够涵盖所有其他的对信息的定义,还可以通过引入相应的约束条件,使之转换为所有其他的对信息的定义。

信息的定义及其普适性

“信息”一词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早在两千多年前的西汉,即有“信”字的出现。“信”常可作消息来理解。作为日常用语,“信息”经常是指“音讯”“消息”等意思,但至今信息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定义。

在参照已有的对信息的相关定义的基础上,我们给出以下定义:

信息是伴随客观事物的运动而产生的,是对客观事物的存在方式、运行状态和运动方式及运动规律的表征或标识。

这一定义首先阐明了信息的来源。即只要有客观事物的存在及其运动,就会伴随这种运动产生信息。这里的所谓“事物”泛指一切可能的研究对象,既包括外部世界的物质客体,也包括主观世界的精神现象;而“运动”则泛指一切意义上的变化,包括机械运动化学运动、思维运动和社会运动等;“运动方式”是指事物的运动在时间上所呈现的过程及其规律;“运动状态”则是事物运动在空间上所展示的形状与态势。

其次,它阐明了信息的基本作用,即信息能够对客观事物的存在方式、运动状态乃至运动规律进行表征和刻画,从而为我们了解事物、洞察事物、分析事物,掌握事物的运动状态和发现事物的运动规律提供了可能。

与此同时,这一定义具有最大的普遍性,其不仅能够涵盖所有其他的对信息的定义,还可以通过引入相应的约束条件,使之转换为所有其他的对信息的定义。(www.daowen.com)

例如,通过引入认知主体这一约束条件,可以将其转化为认识论意义上的信息定义,即信息是认知主体所感知或所表述的事物的运动状态与存在方式。而更换一个约束条件,以主体的认知能力和观察过程为依据,则可将认知论意义上的信息进一步划分为先验信息(即认知主体所具有的记忆能力)、实得信息(认知主体所具有的学习能力)和实在信息(在理想观察条件下认知主体所获得的关于事物的全部信息)。这样层层引入的约束条件越多,信息的内涵就越丰富,适用范围也就越明确,由此构成相互间有一定内在联系的信息概念体系。

通过以上关于信息的定义,我们还可以导出两个衍生的含义:

①从没有任何约束条件的本体论层次来理解信息:信息是一种客观存在,它不受认知主体主观意志的影响,只要存在不断运动的事物,就会持续地产生本体论意义上的信息,即便没有主体,信息依然存在。

②从受主体约束的认识论层次来理解信息:信息是认知主体所感知或表达的事物运动状态及其变化方式,是反映出来的客观事物的属性与特征,没有主体,就不能认知信息,也就没有认识论层次上的信息;而不同的认知主体对信息的感知和运用能力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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