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商业模式的定义及特征解析

商业模式的定义及特征解析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理论研究中,不同学者对商业模式的界定也不尽相同。更进一步,参考王雪冬和董大海的归纳,现有的对商业模式的界定体现出其概念内涵的如下特征:商业模式具有系统性。商业模式的设计必须以顾客需求为基础,以价值创造为核心。商业模式的客观性在于反映了企业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利益相关者及内在部门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商业模式的主观性在于能够反映出企业管理层对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态度。

商业模式的定义及特征解析

商业模式是企业为客户及其所处价值链上各方面创造价值并从这种价值创造中获得利润的方式,意在厘清企业以资源和能力的投入为基础,通过建构其所处的价值链和外部网络,实现价值创造和价值获取的关键路径。在理论研究中,不同学者对商业模式的界定也不尽相同(相关梳理见表0-1)。

表0-1 商业模式的概念

续表0-1

资料来源:本书作者整理

根据Morris等(2006)的划分,现有业界对商业模式的定义可归纳为三类:盈利观、运营观和战略观。(www.daowen.com)

盈利观认为商业模式应强调企业中对价值创造有直接影响的各类主要环节,关注企业获取利润和构建价值链的逻辑过程;运营观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的经营系统或结构化配置,强调在“资源基础观(RBV)”和“结构—行为—绩效(SCP)”引领下的企业内部流程和基础管理;战略观认为商业模式是企业战略执行的过程,应该在总体上凸显企业的市场定位、跨组织边界的相互作用和发展机会,强调竞争优势和持续发展。

更进一步,参考王雪冬和董大海(2013)的归纳,现有的对商业模式的界定体现出其概念内涵的如下特征:

商业模式具有系统性。商业模式由不同要素构成,这些与价值相关的要素组成了商业模式的基本模块,并通过相互整合构建起为企业带来可持续竞争优势的互联系统。

聚焦客户价值。商业模式的设计必须以顾客需求为基础,以价值创造为核心。这个价值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由顾客价值、企业价值、伙伴价值三者共同构成的价值体系。

兼具实践性与创新性。一方面,商业模式的模型需注重实践特色,发挥理论联系实践的传统,避免过度抽象;另一方面,商业模式还应体现出创新性特征,结构和内容上有别于传统的财务预测模型或价值创造模型。

动静结合。从静态角度讲,商业模式反映的是某一时点各类基本模块的联系情况和逻辑关系。从动态角度讲,无论构成要素本身,还是要素间的连接关系,都会随时间演变,从而引发商业模式创新和变革。

既客观又主观。商业模式的客观性在于反映了企业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利益相关者及内在部门间相互依存的关系。商业模式的主观性在于能够反映出企业管理层对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外部利益相关者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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