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中期,运输市场逐渐开放,乡镇运输队纷纷建立起来。在陆上原先只能自货自运的车辆可以承揽运输业务,在水上部分农船装上机器便成了运输船。社会车船进入运输市场,便利了社队企业和人民群众货物的流通,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是激烈的运输竞争,极大地冲击了专业运输单位原有的运输模式,交通运输企业普遍感到货源不足,成本增大,创利空间越来越少。面对严峻的运输市场形势,改变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运输方式,制定新的经济责任制,成为当务之急。
1986年前后,运输企业首先试行了产值工资制,即驾驶员的工资与他们所创造的产值挂钩,对有利润、超利润或亏损,施以不同的奖惩措施。如航运公司1986年就推行“包产值、定成本、超利分成、欠产赔偿”的经济责任制。这比起过去的固定工资制,有了很大的进步,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驾驶员在运输中多装快跑,努力完成产值指标。但是实行一段时间后,却发现驾驶员对于成本支出控制不严,如修理费用过大,严重超载影响车况船况等等,损害了企业的利益。
针对这一状况,运输企业不断改进和完善经济责任制,减少创产值所得的收入,增加单位车船创利所得的比例。有的试行利润分成制度,即单位车船所创造的产值扣除成本以后的部分,集体和个人拆账分成,集体得大部分,个人得小部分。这种分配制度,集体和个人两者关系处理比较适当,个人依赖集体而存在,集体靠个人努力而发展。
由于单位之间的差异,经济责任制的内容不尽相同,各单位因地制宜制定经济政策,以调动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1987年,鄞县航运公司的鄞中货运站,其内河拖带船队执行联产计酬超产分成制度,即站按公司下达的年度计划,以年分月下达给船队,实行工资补贴奖金浮动。而该单位的运河船队,则实行定值计酬,超产分成,欠产赔产的办法。该单位的外海货船鄞浙机11号实行的是单船包干上交,超产分成的分配制度。(www.daowen.com)
承包责任制又是另一种分配形式。1986年,鄞县航运公司莫枝货运站率先试行挂桨机单船承包。1988年3月,鄞县汽车运输公司车队面对亏损现状,推行单车承包责任制。此后,个人承包车船逐步推开。公路运输企业大都执行了“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经济责任制。运输企业下属的小集体、工厂都由个人承包经营。甚至水运企业的船场及机务组,船厂的机务车间等都实行了经济承包制。1988年7月,企业化管理的鄞县公路段推出养护工对公路路段实行个人承包的养护制度。
个人承包并非万全之策。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行,发现个别人拼设备、疲劳驾驶、严重超载等“短期行为”时有抬头。一些企业努力克服该制度的弊端,继续加以完善。1990年,鄞县航运公司水上企业废除个人承包“一脚踢”,改为“超利分成责任制”。
交通运输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经过数年的摸索和实践,虽然比之过去前进了一大步,但是仍突破不了旧体制带来的桎梏。1995年以后,企业陆续转制。转制后,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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