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鄞州区交通安全司法所:维护行车安全,助力交通发展

鄞州区交通安全司法所:维护行车安全,助力交通发展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鄞州区交通安全司法所于2006年8月成立。同月,鄞州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交通安全司法所列入行政序列,其办公地点设在鄞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内。司法所在各交警中队设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1-2名调解员,负责调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业务由司法局培训,人员实行聘用制,人员及办公经费由区政府财政解决。

鄞州区交通安全司法所:维护行车安全,助力交通发展

鄞州区交通安全司法所于2006年8月成立。同月,鄞州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该调解委员会实行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为宁波市所首创。

交通安全司法所是区司法局的直属派出机构,其派出人员属于司法行政编制,由司法局直接管理。交通安全司法所工作实行区司法局和鄞州公安分局双重管理,以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他工作人员相对保持稳定,若有变动需经两个主管部门协商,并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司法所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科陈伟芳科长兼任所长和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雷任司法助理。

交通安全司法所由3到5人组成,设所长1名、司法助理1-2名,所长及一名司法助理员由区司法局派出,其他工作人员在行政、事业编制中调配解决。交通安全司法所列入行政序列,其办公地点设在鄞州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内。司法所在各交警中队设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聘用1-2名调解员,负责调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业务由司法局培训,人员实行聘用制,人员及办公经费由区政府财政解决。

1.交通安全司法所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参与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调解工作。

(2)为交通事故赔偿民事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保护。

(3)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和交通安全行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投诉案件。

(5)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交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www.daowen.com)

(6)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动态,向有关部门提供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依据。

2.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公开调解,确保调解工作公平、公正。

(2)督促当事人及有关部门履行交通事故抢救费用的预付义务,协调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伤者的医疗保障,确保交通事故伤者的有效救助。

(3)督促当事人履行交通事故调解协议。

(4)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以因未调解或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5)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或代理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

(6)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

(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交管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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