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奉海事处于2001年1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部分职能和相关人员由鄞县航运管理所析出和调配,办公地址设在鄞州新城区四明西路717号。鄞奉海事处是宁波海事局派出机构,主要负责鄞州区和奉化市行政辖区内的内河和湖泊通航水域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通航秩序管理。下设综合科和海事管理科、机动执法大队,并在奉化和东钱湖分别设立办事处。配有巡逻艇4艘,在职工作人员35名,为全民事业单位。处长董晋仿。其工作职责:
一、负责辖区水域禁航区、航道、交通管制区、锚地、安全作业区、施工作业区等区域的现场安全监督和通航秩序管理。
二、维护辖区水域内水上游览区、水上体育竞技活动区的现场通航秩序。
三、监督检查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监督辖区锚地、航道、调头区、泊位水深情况。
四、受理辖区内航运公司所属或所经营的非国际航行200总吨以下海船的登记申请,并进行初审。负责辖区内河船舶登记工作。
五、应急处理辖区水域内有碍通航秩序、影响通航环境的异常情况。
六、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的船员配备、持证、适任、值班等情况;负责权限范围内内河船船员五等适任证书的考试、发证工作;海船船员小马力、小吨位船员适任证书的考试、评估和发证工作;船员服务簿的定期签证和签注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查验和国内航行船舶的进出港签证。
八、负责辖区内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检查,以及船舶防污染设备和证书、文书的检查。
九、现场监督检查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航行、停泊和作业情况,处理辖区内船舶、设施的违法行为。(www.daowen.com)
十、审批和现场监督辖区内船舶明火作业、熏蒸作业等需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的作业。
十一、调查处理辖区内非涉外、一次死亡3人以下水上交通事故;配合辖区内所有水上交通事故的现场初步调查和取证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内中国籍船舶的海事签证。
十三、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申报审批及现场监督。
十四、负责辖区船舶排放洗、压舱水和舱底水;负责辖区内船舶拆解的防污染现场监督管理和船舶污油水、残油及生活垃圾等接收工作的监督管现。
十五、负责辖区内港区、码头和船舶溢油应急计划的监督实施及港区水域污染监视,应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溢油(污染危害性物质)低于1吨的小规模船舶污染事故。
十六、负责辖区助航标志的监督检查。
十七、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