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内河客运票价与运费调整历史及现状

内河客运票价与运费调整历史及现状

时间:2023-05-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1986年9月1日零时起,内河客运票价的基价从每人次5分调整为1角,里程运价从每人公里1分8厘调整到2分。7月,根据下水乡群众要求,鄞县航运公司在农副产品上市季节增开下水至莫枝早班航船,客运票价定为每人次0.70元。此后,随着内河客运量的逐年减少,客运运价基本保持不变,直至内河客运全线停航。东钱湖上旅游客运运价由企业自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内河客运票价与运费调整历史及现状

1985年1月,根据省物价局〔1985〕4号、省交通厅浙交〔1985〕2号《关于调整机动船客运票价的通知》精神,鄞县物价局、鄞县交通局联合发文,决定调整内河机动船客运、轮渡票价。新的客运票价从原基价每人公里1分6厘,调整到每一客票的底分为5分,再加每人公里1分8厘。东钱湖客轮、轮渡票价,每一客(渡)票的底分为5分,再加每人公里2分计价。旅游客船的票价,可按同航线票价,在20%上下幅度内允许自行定价,报两局备案。自1月21日零时起执行。

1985年12月,随着东钱湖旅游区的开发,湖上从事旅游业的船只增多,各经营单位收费标准不一,为加强管理,交通物价两局联合发文,统一东钱湖游船收费标准。规定:8座硬席玻璃钢船包船每小时6元,从莫枝到湖心塘每人次0.30元;20座软席玻璃钢船包船每小时15元,从莫枝到湖心塘每人次0.30元;25座木质柴油机船包船每小时12元,从莫枝到湖心塘每人次0.25元;木质自划船根据座位数量不同,每小时I.5-2.5元不等。

1986年8月,因燃料价格、工资等各种费用的提高,鄞县交通局、鄞县物价局联合发文,决定调整内河航线客运票价。从1986年9月1日零时起,内河客运票价的基价从每人次5分调整为1角,里程运价从每人公里1分8厘调整到2分。

1986年11月,鄞县交通局、鄞县物价局发出通知,对于鄞县航运公司、东海舰队直属供应站、莫枝镇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在东钱湖旅游区湖面上从事旅游的船舶收费标准,做出统一规定,以保护经营单位和游客的双方利益。确定湖光1-4号,东游2号3号,东岳2号3号,东游1号,鄞航20号23号,东海11-14号等船具体的收费标准。

1988年5月,针对客运成本不断上升的状况,东钱湖渡轮及旅游船客票收费标准再次调整。鄞价〔1988〕38号规定,渡轮收费由每人次0.10元调整为0.15元,自1989年春运及其后由企业在不超过每人次0.20元的幅度内自行掌握。一般乘客月票由每月5元调整为6元,学生由每月4.5元调整为5元。从莫枝至湖心城旅游船的票价,根据船型、乘员定额的不同,每人次在0.30-0.45元之间。

1989年1月,根据省交通厅、省物价局、省计经委有关文件精神,市交通委、市物价局联合发文,整顿航运客运运价。规定市内内河机动船(驳)客运基价为每人公里0.03元(包括旅客保险费),每一客票底分统一规定为1角。起码计费里程内河为4公里。鄞县交通、物价两局以鄞交运字〔89〕第04号文,明确内河客运各线路的运价,文件附有各线路的运价梯形表,发至运输单位执行。

同月,鄞县物价局根据市交委、市物价局市价费〔1989〕7号文件精神,重新核定东钱湖旅游船收费标准。规定:从莫枝至湖心塘线路,东游2号3号、鄞航20号23号为0.50元,湖光1-4号、东游1号、湖滨2号3号皆为0.60元。上述收费标准自1月17日起实行。

同年3月,县物价局同意调整自宁波西郊至岐阳乡(现高桥镇)山下庄航线的客运票价。

7月,根据下水乡群众要求,鄞县航运公司在农副产品上市季节增开下水至莫枝早班航船,客运票价定为每人次0.70元。

9月,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厅浙价费〔1989〕157号文件精神,对东钱湖旅游船及渡轮票价作适当调整,渡轮票价由每人次0.20元调整为0.30元,月票每人每月由6元调整为8元,其中学生月票由每人5元调整为6.50元。从莫枝至湖心塘的旅游船票调整为:鄞航20号17号为0.60元,东游2号3号为0.80元,其余船舶票价为0.70元。(www.daowen.com)

1991年6月,市物价局、市交委同意鄞县航运公司所属鄞东、鄞西两个客运站所经营的内河(含东钱湖,不包括龙船)客运票价在现行客票基础上提高20%,执行时间自6月5日起。

8月,正式核定鄞县航运公司经营的东钱湖上仿古龙船票价为每人次2.50元。

1992年2月,鄞县航运公司在东钱湖上的另一艘游船仿古凤船正式运营,核定票价每人次2.50元。

同年7月,东钱湖上脚踏游船开始下水,经核定,2人座每船每小时为6元,4人座每船每小时为10元。

9月,贯彻省物价局、省交通厅〔1992〕浙价费联90号文件,由于平价燃油取消供应,运输成本较大幅度上升,鄞县内河客运船舶实行燃油平议差价补贴,其标准按每人公里6厘计收,在出售客票时收取,不作营业收入,用于冲抵燃油运输成本,旅游船及专业渡轮参照执行。

1993年1月,鄞县物价局核定在宁波湖西河上营运的鄞县江海运输总公司的玻璃钢动力游船和脚踏船的租费。玻璃钢电瓶动力游船每艘每次(20分钟)的收费标准为10元,脚踏游船租用收费标准为2人座每艘每小时6元,4人座每小时10元。

1993年3月,东钱湖水上乐园手划、脚踏游船下水,核定2人动物生肖脚踏船每只6元/小时,4人动物生肖脚踏船每只10元/小时,2人动物生肖手划船每只4元/小时,4人动物生肖手划船每只8元/小时,手划木船每只3元/小时。西瓜庙至小普陀16座位龙船(15马力)2元/人次。高速游艇及碰碰船收费标准由东钱湖水上乐园自定,报物价局和东钱湖风景旅游管理局备案。

此后,随着内河客运量的逐年减少,客运运价基本保持不变,直至内河客运全线停航。东钱湖上旅游客运运价由企业自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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