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金是交通建设的经济保证。解放以来,交通建设资金一直由交通部门独家筹集。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这一传统做法有了突破。全县上下达成共识,发挥交通主管部门和地方区、乡二级行政机构的两个积极性,共同出资建设公路。进入90年代,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的“四自”形式,把交通设施建设推向了市场,形成了商业化、股份化的新格局。
1986年之前,交通建设资金主要依赖县财政拨款和上交的养路费返还部分这两方面。因资金数额有限,难以满足基层干部群众修建公路的要求。
1986年,鄞县县府决定把宁波至姜山公路改建为平原二级公路。经协商,决定路面施工部分由省市出资2/3,县以下单位出资1/3,征地拆迁及路基部分由所在乡镇负责。姜山区发动群众,区镇二级集资110万元,协助公路部门征地128亩,改建桥梁12座,涵洞8个。这一资金筹措方法,打破了以往专业养护公路在修建中,地方不承担责任的旧规,为筹资开创了一条新路,被称为“宁姜模式”。
1989年上半年,局领导两次去江苏省无锡县考察取经。回来后结合本县实际,提出交通建设资金筹措新方法,为“四个一点”,即养路费用一点,开征道路建设基金收一点,乡村群众集一点,地方财政拨一点。此提议得到县委县府的认同和支持。据此,县府提出争取三年实现全县县乡公路基本黑色化(沥青路)的宏伟目标。
1989年9月,鄞县人民政府以鄞政〔1989〕134号文,决定开征鄞县公路建设基金。征收范围为有交通、公安部门发放的牌照和行驶证的机动车辆。征收的标准是:汽车、载重货车和大客车按核定吨位每吨每年350元,挂车减半,面包车、轿车、吉普车等各类小客车及简易三轮车每辆每年600元,方向盘式拖拉机每辆每年500元,手扶式每辆每年400元,摩托车每辆每年200元,轻骑每辆每年150元。征收时间:从1989年1月1日起至1991年12月31日。
1991年,鄞县人民政府以鄞政〔1991〕161号文,决定继续征收公路建设基金。
1993年12月,省政府以浙政发〔1993〕278号文件批准将34省道(甬临线)列为第三批“四自”工程。“四自”即自行贷款、自行建设、自行收费、自行还贷。鄞县段为其中的一部分,有15.59公里。公路的投资主体,为非交通系统企业。“四自”模式开创了鄞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商业化、股份化的新格局,又一次创新了交通工程筹措办法。
1994年9月,鄞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征非农业用地道路改造建设费,标准为每平方米6元,用于本县交通道路改造的建设项目。
1994年,鄞县县府发出鄞政发〔1994〕194号《关于征收邮县新增车辆建设费的通知》。征收新增车辆建设费,标准为:货车、大客1000元/年·吨,面包车6-9座为3500元/年·辆,11-19座为5000元/年·辆,轿车5000元/年·辆,吉普车3500元/年·辆。
1995年4月,鄞县县府鄞政发〔1995〕62号文决定继续征收公路建设基金,时间至1999年12月31日。
1998年,鄞县大道工程上马。预算工程总投资3亿元。其中资金缺口部分向工商银行贷款,首开借贷筹资先河。后该资金由“四自”收费部分归还。同时,为确保鄞县大道顺利建成,暂停村级道路及桥梁工程的经费补助。
1999年底,鄞县公路建设改造基金停止收取。
2000年9月,鄞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交通建设融资筹资的主体,广泛吸收和利用社会闲散资金,让公路建设、收费、还贷有机结合,逐步形成筹资、投资、回报、再投资的滚动发展的交通投资管理模式。
2001年6月,鄞县境内以“四自”模式建造的第一条公路一同三线卸县连接线宝瞻公路开工,2003年8月完工。(www.daowen.com)
2003年10月,鄞州区(已撤县建区)宝瞻(宝幢至瞻岐)公路管理所成立,翌年5月,该所开始收费运作。
2003年12月,鄞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公路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在建设项目资金筹措方面,提出要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大公路建设资金筹措力度。按照“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实行工程建设费用分级负责制:主干路的工程费由区政府负责筹措落实。次干路和农村公路建设由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筹措,区政府采取定额补助办法,原则上对次干路补助工程费的2/3,对农村公路按市以上补助资金1:1配套。具体补助标准是:新建水泥砼路区补25万元/公里,砂石路改建水泥砼路面区补20万元/公里,中型及以上桥梁区补450-600元/平方米,独立隧道区补350-500元/平方米。
另外,区政府设立了农村公路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区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
2006年5月,根据鄞州区政府〔2006〕7号文件精神.5月30日零时起,宝瞻公路收费站停止收费。从2004年至2006年,三年内共收费889.58万元。
2007年12月31日,34省道宁波段收费站实行“五并一”,原设在邮州的收费站撤销,在鄞奉交界处新建宁波南收费站1座,2008年1月1日起按新收费标准收费。
2008年3月,区人民政府印发“鄞州区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对农村联网公路建设资金有新的规定:农村联网公路建设资金按照市、区补助,镇、村配套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市、区补助资金标准为:一类乡镇每公里60万元,二类乡镇每公里70万元,三类乡镇每公里80万元。
表5-11986 -2007年局固定资产投资表
表5-21986 -2007年局完成投资表
(按资金来源分)
(万元)
进入8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交通量的迅速增加,低等级的砂石路面已不适应经济腾飞的需要。1986年,鄞县县府决定把宁波至姜山公路改建为平原二级公路,预算投资400余万元。资金问题成为公路建设的障碍。鄞县交通局积极探索公路建设新路子,经与省、市交通部门协商,达成路面施工部分省里出资三分之二,县以下出资三分之一,征地拆迁路基填筑由所在乡镇负责的资金筹措新方案,打破了专业养护公路地方不承担责任的旧规。新方案的实施,加快了道路改建进度,并使质量有了保证。
这个以民办公助的方法来改造公路的模式,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9月,鄞县姜山区委、区公所发动沿线各乡镇、厂矿企业单位出资出力,同力协作改造公路。姜山区、镇两级共集资110万元,协助公路部门征用土地128亩,改建桥梁12座,涵洞8个。1988年10月,总投资450万元,长9.25公里、宽12米(沥青路面9米)宁姜二级公路正式通车。这是全市县乡道路第一条二级公路。这一改建公路新举措,后来被省交通厅誉为“宁姜”模式,很快在全省得到推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