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早期,公司存在由于股东分散化而导致的机会主义行为、内部人控制、搭便车等问题,所以机构股东并不参与公司治理。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机构投资者开始崛起,以美国为例,其占公司股份的比例由1950年的6.l%上升到1997年的48%,甚至占有某些公司股权比例的70%,美国公司从“管理人资本主义”向“投资人资本主义”转化。机构投资者开始积极地参与公司治理,试图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更大作用。宋渊洋等(2009)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有助于企业业绩改善,这种改善作用与持股比例正相关。著名咨询公司麦肯锡1999—2000年调查报告表明,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与其所投资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程度以及公司治理总体状况极度相关。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很好地反映了公司治理的总体状况。随着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对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提供了正当性和必要性。机构投资者也意识到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性,并积极影响企业的社会责任。首先,随着机构投资者在股权市场上主体地位的确立和持股集中度的提高、持股规模的增加,虽然不具备控股股东的条件,但是由于在资本市场雄厚的资金优势以及专业、信息优势的凸显,机构投资者有激励(动力)也有能力(权力)来监督和影响企业的社会责任。Demos(2006)研究发现社会责任投资在美国市场上募集到的资金总额约2.3万亿美元资金。这就为这些企业的经理选择履行CSR提供了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公司高管会普遍迎合股东期望,因为不这样做不仅会损害公司市场表现,也会影响到高管报酬。其次,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参与投资、退出投资、提出抗议等方式,要求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从而获取更大的收益。Lewis等(2000)认为股东选择退出投资的方式,即在任何价位都不购买、或者在市场上卖掉该企业的股票,必然会影响并强迫企业履行社会责任。Sparkes等(2004)则指出机构投资者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经济影响力,积极地用抗议的方式采取股东行动,对企业提出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王长义(2007)也指出机构股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股东目标的多样化影响企业社会责任;(2)股东结构的变化影响企业社会责任;(3)股东权利的变化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下面将具体从影响因素和影响途径等方面来分析机构投资者持股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
1.影响因素分析
从理论和实践操作两方面看,机构投资者持股在公司治理中以及社会责任建设中发挥作用不仅要受到其所在金融市场等宏观环境的影响,也还要受到公司经营业绩、公司股票特征等微观环境的影响。
(1)宏观环境
1)证券市场发展水平对机构投资者持股作用的影响。和西方发达国家的证券市场相比,中国证券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成熟。证券由于监管的落后,使得投机和操纵价格的行为在证券市场上十分盛行,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力度不足。所以在利益驱动下,证券市场发展的不成熟和监管的滞后会影响到机构投资改善公司治理、促进社会责任建设作用的发挥,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动力和能力均在不断提高。
2)法律和制度环境对机构投资者持股作用的影响。中国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实行了严格的限制制度,如《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该基金净值10%,对保险基金入市和社保基金亦有严格的限制。已有研究发现中国所有权结构高度集中,加上基金托管人、股东与基金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等问题,对中国机构投资者的持股作用产生了负面的影响。因此,相关法律制度的限制会影响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
(2)微观环境
1)公司经营绩效。倘若公司经营绩效较好,那么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的热情和投入就更多,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作为资本市场成熟的、理性的投资者,为了追求投资利润,机构投资者偏好投资经营绩效好的企业,特别是偏好持有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净资产较高的股票。因为每股收益反映了企业的盈利水平,净资产收益率反映了企业运用自有资本的效率,每股净资产反映所拥有的资产现值。它们值越大,反映了公司的基本面越好,因而这样的股票就具有投资价值。杨德群等(2004)研究发现,基金持股比重与股票的每股收益等具有显著的相关性,这说明每股收益是基金在作出投资决策时看重的财务指标。肖星和王琨(2005)对2000—2003年间的数据的进行分析,发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持股与企业绩效的关系是内生的:基金在选择投资对象时会选择业绩优良的公司;同时基金也起到了促进公司业绩改善的作用。胡倩(2005)考察了2000—2004年历年来基金整体的持股偏好,结果发现基金作为专业投资机构,较为注重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虽然各年份基金持股偏好有所差异,但是无论哪一年份均有反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指标与基金持股呈现显著相关关系,这说明基金作为专业理财机构,较为注重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研究。
2)公司治理质量。公司治理结构越优良,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及社会责任发挥的作用则会越大。相对于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更关注公司治理的质量,他们更倾向于投资治理机制完备的公司。因为在机构投资者看来,高质量的公司治理能够降低公司的运作风险,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并最终为他们带来高额的回报。陈爱军等(2004)对90只基金的调查显示,有97.01%的机构投资者认为公司治理质量是其选择投资公司时考虑的因素。江向才(2004)研究219个机构投资者,发现机构投资者关注公司治理好和信息透明度高的公司。Giannetti和Simonov(2006)的研究证实公司治理状况的好坏在投资者投资选股中占据比较重要的地位。机构认为当管理者持股比例越高,应会致力于使公司利益极大化,因此会增加其投资比例。因为管理者持股比例的提高,可以降低代理关系双方目标不一致的程度,进而减少代理问题。独立董事的专业而且独立性较高,能很好地监督董事会发挥其职能,因而机构投资者偏好持有独立董事比例较大的公司股票。肖星和王琨(2005)研究发现基金注重公司外部董事的比例及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偏好投资治理结构优良的公司。
3)公司股票特征。机构投资者持股的持股比重与企业规模、上市时间等股票特征有着显著相关性,而这些特征又会显著地影响到社会责任履行。Eakins等(1998)对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重与股票特征变量间的关系进行研究,考察的特征变量有公司的流动比率、β值、股利虚拟变量等十个变量,结果表明,机构投资者倾向持有股票规模大、流动性强、流动比率高、支付股利以及排名较高的公司,并且机构投资者避免持有各个特征都很极端的股票。Gompers和Metrick(2001)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更乐于持有公司规模大、上市年限长、现金股利和股价高、收益高但波动小的股票。杨德群等(2004)分析了我国机构的持股特征,均通过研究发现,机构的持股比重与股票的每股收益、股票价格、规模、换手率等特征变量具有显著的相关性。
4)公司其他特征。公司的一些其他特征也会显著地影响到机构持股并参与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的程度。Falkenstein(2000)研究认为公司的上市年龄越长,由于媒体对其信息披露得越多,那么投资者对其了解得就越多,对挖掘其投资价值时投入的研究成本就会越少,因此机构投资者偏好持有上市年龄长的股票。Bushee和Noe(2000)从公司信息披露水平高低研究机构投资者持股公司特征,结果表明公司披露水平排名越高,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丁方飞和范丽(2009)利用深交所提供的信息披露质量考评指标进行实证检验,发现信息披露质量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持股规模和参与持股家数正相关。“业绩预警”是将预计的企业经营业绩重大变化信息及时向外界发出警示。基金基于审慎投资原则,会考虑上市公司年报中的公司业绩预警状况。2000年证监会开始要求我国亏损公司发布预亏公告,一方面提高了我国上市公司的透明度,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市场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
2.影响方式分析(www.daowen.com)
罗栋梁(2008)指出由于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特殊地位,使得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比较多。根据上文关于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因分析和前人的研究结果,机构投资者主要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影响企业社会责任建设。
(1)投资筛选
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选股时,按照自己尊崇的社会责任标准,根据代理商或行业提供的资料,评价、选择或直接投资企业。机构投资者在确定投资目标时,一方面依照传统的投资程序先从财务可行性角度对候选公司做第一次筛选,另一方面根据企业社会责任情况对候选公司进行第二次评估,所选择的投资对象必须是在机构投资者看来既有盈利能力同时对社会有积极贡献的企业。Angel和Rivoli(1997)对Merton(1987)的不完全信息资本市场均衡模型进行分析,认为经过投资筛选进行的投资是对金融市场的一种细分,这样会使一部分企业被排除在投资组合之外,从而增加被排除企业的资本成本,那么会刺激企业改善其行为。Heinkel等(2001)通过有效资本市场的均衡模型研究了责任投资对企业行为的影响。他们认为非责任投资者因投资组合的多样化程度降低,要求被投资的企业有更高的收益率,从而增加这些企业的资本成本。据调查统计,2003年在欧洲,选择目标公司时考查其社会责任的机构投资者的数目已经从1999年的35%增长到了2001年的62%。
(2)股东对话
一般而言,股东提案是股东行动中较为正式的方式,因而许多企业的管理层在此之前会与投资者进行对话。这种谈话方式与其他公开方式相比,有节约成本、争取时间等优点。那么,在股东与管理层进行初步对话,告知企业管理者关注企业社会责任议题,这称为“邀请参与”。机构股东采取与管理层进行对话,并不需要说服其他投资者采取共同战略,所以备受许多投资者的青睐。事实上,对于机构投资者和管理层而言,这种谈话讨论方式对于类似企业社会责任这种敏感议题上交流时很有效,而且效果能维持很久。随着机构投资者的持股规模日益扩大以及对于公司治理问题的参与程度的加深,机构投资者对企业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企业管理层很难忽视机构投资者的要求。倘若双方没有达成共识,方案就会提交到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但是众所周知仅仅是提交代理就足以威胁到公司以股东期望的方式做出改变。所以,问题一般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就会被发起人撤销。何况,机构投资者具备专业和信息优势,其一举一动都会引发市场的关注,并且诱发羊群效应。所以机构投资者在与公司管理层讨论改变公司的发展战略或其他重大问题时,还可以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信息披露的羊群效应。
(3)股东提案
机构投资者就关心的问题,向股东大会提出股东提案,向管理层施压。机构投资者发起一份股东提案所受到的限制并不多,因而提交股东提案成为机构投资者使用得较多的一种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股东提案可以要求管理层提供所需信息或要求企业对其行为或政策进行改变。假若方案在此没有得以解决或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则会提交到年度股东大会进行投票。股东提案的成功并不是票数多少来衡量的,纵然在只有少量投票的情况下,也能达成机构股东的目标。因为管理层深深地知道股东提案的投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只有一部分投票也意味着所提问题值得去关注和重视。因此,公司收到股东提案的多少反映了公司管理层的管理水平。Guercio和Hawkins(1999)通过对活动最积极的5个养老金的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提交股东议案后,目标公司会显著地增加公司治理活动,例如资产拍卖或重组。因而,机构投资者的股东提案对公司的管理层形成了一种强有力的监督。而且股东提案的方式比股东与企业私下对话的方式更有优势。首先是因为这种解决方案是严格按照公司治理的程序进行,同时它也是股东的民主活动,所以这种方式具备较高的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度。重要的当然还是它符合政府的政策目标,广大的机构投资者利用他们的自身的地位获得了投票权利。
(4)代理投票
机构投资者为了使股东提案得到较高的关注以及良好的解决方案,不仅仅是需要提交该方案的股东们支持它,当然还需要最大限度地争取那些同样关注这个提案的股东们的支持并对它进行投票。众多的机构投资者可以大力联合起来,广泛地征集代理投票权。因为这种代理投票权的征集,既能保证不能出席大会的股东的行使权益,也可以使得机构投资者通过大量征集投票权增强影响投票结果的能力。广大的机构投资者与其他投资者通过相互联合,在股东大会上对那些关注社会、环境等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提案投票表示支持,从而影响企业的行为,促使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现在,许多机构投资者都在网页上公开他们的代理投票政策,定期公布他们的代理投票信息,使投资者更加清楚他们的操作过程。由此可见,这种征集代理投票权的活动对企业的管理层造成极大的压力,迫使他们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机构投资者也发挥了积极的监督控制作用,有助于限制代理问题。Kang和Shivdasani(1995)发现大机构投资者的存在伴随着管理控制权的改变的增加,这表明机构投资者提供了监控功能。
(5)公开批评
公开批评也是机构投资者积极促进社会责任履行的一个好的方式。机构投资者对于那些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经营不善,或者企业社会责任太差而且已经投资的或由于具备良好发展前景而准备投资的公司,可以通过公开批评的形式,像公司管理层施加压力,迫使其考虑来自投资者的要求,并积极行动,努力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机构投资者协会可以定期公布一些社会责任表现较差的公司,向那些不满意的上市公司管理层施加压力,促使其积极地履行社会责任。事实证明,很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管理层迫于压力都会愿意与机构投资者进行协商,从而积极地解决社会问题。美国的养老基金每年会出版一本业绩差公司的目录,旨在通过媒体的力量来给那些表现不好的企业施压,迫使管理层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改善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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