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理解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重要性

理解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重要性

时间:2023-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Crroll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企业与之互动并在企业里具有利益或权利的个人或群体”。利益相关者理论被认为是能够用来评估企业社会责任的“最为密切相关”的理论框架。Clarkson则最早基于利益相关者管理对企业社会表现的衡量进行了实证研究。企业只有履行了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应有责任,才能得到他们更积极的支持,取得更好的经营成果。

理解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重要性

斯坦福研究所(Stanford Research Institute,现在的斯坦福研究所国际公司SRI International Inc.,SRI)最早于1963年给出了利益相关者定义:“那些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企业组织将不复存在的群体。”此后Ansoff(1965)、Rhenman(1968)、Alkhafaji、Thompson等都对什么是利益相关者进行了研究。其中,著名的学者Freeman(1984)给出了一个十分经典的广义定义:“一个组织里的利益相关者是可以影响到组织目标实现或受组织目标实现影响的群体或个人。”按照Mitchell、Agle和Wood(1997)的解释,Freeman的定义,“毋庸置疑,使利益相关者的概念和利益相关者的可能领域扩大到实际上可以包括任何人在内”。由于广义利益相关者概念难以精确定量,一些研究者尝试给出利益相关者的狭义定义。如Cornell和Shapiro(1987)、Hill和Jones(1992)、Clarkson(1994)等。其中,Crroll(1993)和Mitchell(1997)提出了最具代表性的狭义概念。Crroll(1993)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企业与之互动并在企业里具有利益或权利的个人或群体”。显见,这种观点强调个人或群体在企业里的利益,此外,他还提出在了解利益相关者内涵之前有必要先了解“相关利益”的概念。狭义利益相关者概念带来了“利益相关者具有哪些特征”的问题。为此,Mitchell、Agle和Wood(1997)强调了狭义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合法性和紧迫性三个关键性的特征。

在企业社会责任与利益相关者的发展历史中,前者的研究要早于后者,前者主要研究企业对社会承担的责任,而后者则研究企业与利益群体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企业社会责任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原本都作为彼此独立的研究领域各自发展,二者的全面结合趋势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利益相关者理论被认为是能够用来评估企业社会责任的“最为密切相关”的理论框架。Wood(1991)是最早将二者进行结合研究的学者,她在其著作《再论公司社会表现》中认为:“Freeman的利益相关者观点能够解决企业应该为谁承担责任的问题。”Clarkson(1988)则最早基于利益相关者管理对企业社会表现的衡量进行了实证研究。利益相关者理论给出了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的三个理由:首先,利益相关者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自有资源,企业应给予其相应的回报;其次,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收益具有剩余索取权,所以企业分配利益时应考虑属于他们的份额,具体来说,以向其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来实现;最后,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支持程度关系到其经营成败。企业只有履行了对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应有责任,才能得到他们更积极的支持,取得更好的经营成果。(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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