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单证是国际贸易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国际贸易中的商品交易一般都采取凭单交货、凭单付款的形式。由于国际贸易的复杂性,很难实现国内贸易常用的货物与货款的同时对流形式。尽管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交易的是商品,但是在交货和结算过程中,基本上都是以单证为依据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单证业务贯穿于进出口合同履行的整个过程(如图1-1所示)。
图1-1:外贸单证流程图(以FOB和CIF为例)
以下就进出口单证业务,以及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分别予以说明。
一、进口单证工作程序
1.信用证开证申请(Application for L/C)
进出口双方按《UCP600》中明确规定的要求,在同意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申请开证。首先是填写开证申请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法律关系。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信用证开证申请主要流程:递交有关合同的副本及附件、填写信用证开证申请书、交纳押金和开证手续费、银行开立信用证、修改信用证(有时卖方会向买方提出修改信用证要求,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修改信用证)。
2.租船订舱(Chartering a Vessel/Booking Shipping Space)
租船是指船舶承租人通过与船东签订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的方式租用船只运输货物的行为。订舱是货物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其具体需要,选定适当的船舶向承运人(即班轮公司或它的营业机构)以口头或函电进行预约订舱(装货货名、重量及尺码、起运港,目的港、收发货人、船名等内容)并申请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建立承托双方有关货物运输的关系,并着手开始准备货物装船承运。
订舱主要流程:接受货主询价、接单(接受货主委托)、订舱、缮制委托书(十联单)、做箱、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提单确认和修改、签单、航次费用结算、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核销单以及报关单。
3.办理保险(Insurance Arrangement)
货物运输保险是保险人(即保险公司)同被保险人(即货主)之间对进口贸易货物的一种保险契约关系。
主要流程: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填写投保单、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审核投保单、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缮制保险单、保险公司对该笔业务核保并收取保险费、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发放保单。
4.赎回信用证项下单证(Redemption of Documents Under L/C)
出口商将商品卖给国外进口商并依照信用证规定输出货物后,根据信用证(L/C)所载之条款,备妥全部货运单据连同信用证一并送交银行后,银行凭所交单据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信用证受益人在货物装运后,将全套单据质押给所在地银行,该行扣除利息及有关费用后,将货款预先支付给受益人,而后向开证行索偿以收回货款。
5.进口报关(Customs Clearance for Import)
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四个阶段,即申报(进口商用换来的提货单和报关单据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前去报关)、查验(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办理验货手续)、征税(按有关规定缴纳税金,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放行(海关在审核单据、查验货物和办理手续后签章放行)。报关所要用的单据有发票、箱单、进口货物报关单,如果需要商检的还有商检证等。若委托专业报关行代为报关,需提交报关委托书。
6.验收货物(Delivery of Goods)
出口商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向进口商进行交货,进口商则应根据合同验收货物。
二、出口单证工作程序
1.收发订单与备货(Order Handling and Goods Preparation)
如果出口商是生产型出口企业,收发订单与备货可以在自己的企业内完成。具体的工作环节如下:销售部收到客户询盘、通知质检科出货样、报价、接收订单、下生产订单、业务审批、送仓库选料、下达生产通知、进车间生产加工、包装刷唛、装货待运。如果出口商是贸易型出口企业,没有自己的生产加工部门,收到订单后则需向国内的生产企业联系货源,根据合同或信用证的要求采购和准备货物。
2.催证、审证和改证(Reminding,Examining and Amending L/C)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最为常用和较为安全的付款方式。签订了以跟单信用证为支付方式的合同后,买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立即开立信用证。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买方未及时开证这一事实已构成违约,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如果签约日期和履约日期相隔较远,卖方应在合同规定开证日之前、卖方货已备妥并打算提前装运、买方资信欠佳需督促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等情况下注意向买方发出函电提醒或催促对方开立信用证。
卖方收到信用证后,应立刻对其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开证行的资信状况、信用证的金额、装运期、交单期和到期日及到期地点、信用证有无限制性或保留条款、信用证的性质。除了以上要点之外,还应仔细审核开证行在信用证中的各种疏漏错误。
如果在信用证审核过程中发现信用证的内容与合同(或相关惯例)规定不一致,应立即通知对方要求修改。经由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提出申请,开证行同意后电告通知行,然后通知行负责转告修改内容。另外一种改正情况是开证申请人主动改证。开证申请人提出改正必须事前征得受益人的同意,并经各方接受修改后修改方有效。如果开证申请人事先没有征得信用证受益人的同意而单方面修改,受益人则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在受益人没有表示接受前,原信用证的条款继续有效,受益人有权保持沉默直至交单为止。
3.出口报检(Application for Commodity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凡是属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的货物,均须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报检。出口报检主要由报检申请、抽样、制样、检验、签证等程序构成。只有通过检验,取得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后,货物才能通关出口。
4.租船订舱(Chartering a Vessel/Booking Shipping Space)
出口商在备货的同时,就应着手租船或订舱,办理托运手续。其程序如下:出口商或委托货运代理缮制出口海运托运单,交由船运公司办理租船或订舱,经船运公司或其代理人接受并审核后,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货物经海关查验放行后即由船长或大副签收“收货单”,安排货物装船并签发“海运提单”。
5.出口投保(Insurance Arrangement)
按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DDU(Delivery Duty Unpaid)等价格条款成交的出口货物,保险是由出口商负责办理的。因此,在货物装船前,出口商必须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程序包括申请投保、申请限额、申报出口、缴纳保险费、填报可损、索赔损失、权益转让等。
6.出口报关(Customs Declaration for Expor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凡是出境的货物,必须由出口商或其代理人向当地海关申报。出口报关的基本程序:(1)根据出口货物的资料缮制有关出口单证,如发票、装箱单、合同等;(2)海关现场交单,经海关审核单据、查验货物、办理征税后通关放行;(3)提交盖有海关验讫章的装货单到码头相关部门,办理装船出口手续。
7.装船出运(Shipment)
通关手续完成后,货物可以装船开航。
8.交单与结汇(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and Settlement of Payment)
货物装运后,出口商须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和实际装运情况缮制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送交银行,交单结汇。
交单方式有两种:(1)两次交单或称预审交单(先将其他已备妥的单据交银行预审,发现问题及时更正);(2)一次交单(即在全套单据收齐后一次性送交银行)。一般采用两次交单方式,加速收汇。
结汇就是信用证项下的出口单据经银行审核无误后,银行按信用证规定的付汇条件,使用议付信用证(也有少量使用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将外汇结付给出口企业。
9.办理出口退税(Export Rebates)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出口企业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将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编号;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三、案例分析
这是梧州昌达贸易有限公司(Wuzhou Changda Trading Co.,Ltd.)和泰国的Metch Thai Chemical Co.,Ltd.就钛白粉进行交易的贸易实务案例。
1.基本资料介绍
出口商:梧州昌达贸易有限公司(Wuzhou Changda Trading Co.,Ltd.)(简称“昌达公司”)
进口商:Metch Thai Chemical Co.,Ltd.(简称“MT公司”)
开证行:Krung Thai Bank Public Company Limited(泰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行/议付行:中国银行梧州分行(Bank of China,Wuzhou)(www.daowen.com)
品名:钛白粉(Titanium Dioxide)
重量:300M/Ts(300吨)
单价:USD1,550per M/T CIF Bangkok
启运港:梧州(Wuzhou,China)
付款条件:L/C at sight(即期信用证)
装运时间:2012年5月31日前(Not later than May 31,2012)
2.外贸单证环节
(1)审核信用证(Examination of L/C)
昌达公司与泰国的MT公司经过洽谈,双方于2012年2月5日达成协议,签订了钛白粉的购销合同。不久,昌达公司接到中国银行梧州分行的通知:MT公司通过泰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来了信用证。昌达公司收到信用证后,按照惯例认真对信用证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是:信用证内容与合同条款一致,没有发现任何不符。
涉及单证:信用证通知书、信用证、出口合同。
(2)出口备货(Preparation of Goods)
确认信用证无误后,2012年3月20日,昌达公司便与事前联络好的广西藤县金茂钛白有限公司联系,签订订购合同,采购钛白粉300吨,2012年5月31日前交货,货物将卸在由昌达公司指定的梧州码头仓库。
涉及单证:钛白粉订购合同、增值税发票、厂检单等。
(3)出口租船/订舱(Chartering a Veaael/Booking Shipping Space)
昌达公司在审核信用证和备货的同时,已经着手办理货物的托运及租船/订舱等事宜。经多方磋商,最终确定把货物交由中国外运广西梧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州外运)承运。货物将由班轮从梧州经香港转船运至泰国曼谷。
涉及单证:托运单、信用证(复印件)、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口货物明细单等。
(4)出口报检(Application for Commodity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由于钛白粉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范围,因此,2012年4月9日,昌达公司安排公司的报检员向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货物的出口商检。
涉及单证:出境货物报检单、信用证(复印件)、出口合同(复印件)、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境货物通关单等。
(5)申领外汇核销单(Application for Verification Sheet)
由于昌达公司有计划内的核销单,2012年4月9日,单证员凭出口货物明细单在本公司申领核销单。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推进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外汇局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不再出具核销单。
涉及单证:出口合同、商业发票、出口收汇核销单等。
(6)出口报关(Export Declaration)
2012年4月16日,昌达公司决定委托梧州报关行代为办理报关事宜。于是将报关所需的报关委托书及其他相关单据交给了梧州报关行,并于当天开始向梧州海关办理货物的报关手续。
涉及单证:报关委托书、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增值税发票、出口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等。(说明:由于钛白粉不属于我国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产品,所以报关过程中无需提供出口许可证。)
(7)装船出运(Shipment)
2012年4月20日,在货物报检、报关工作完成后,货物由梧州外运装船出运。
涉及单证:货物出仓单、海运提单等。
(8)出口投保(Insurance Arrangement)
由于昌达公司签订的是按CIF条件成交的合同,保险由昌达公司负责办理。因此,在货物装船完成后,昌达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根据合同的要求,按约定的保险险别和保险金额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
涉及单证: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商业发票、海运提单(副本)等。
(9)海关退单(Return of Custom-associated Documents)
装运结束后,梧州报关行即向梧州海关提出要求,索回报关过程中提交的部分单证。
涉及单证:出口货物报关单(1联或2联)、出口合同、增值税发票、出口收汇核销单等。
(10)制单结汇(Settlement of Payment)
在办理货物装运的同时,昌达公司也开始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和实际装运情况缮制单据。在货物装运完成,拿到提单后,昌达公司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备齐了全套议付单据,于2012年4月24日向议付银行——中国银行梧州分行交单议付。
涉及单证:海运提单(通常为:3份正本、3份副本)、商业发票、装箱单、普惠制产地证、受益人证明、客检证、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等。
(11)收汇核销(Verification of Export Payment of Foreign Exchange)
2012年5月16日,昌达公司收到银行的收汇水单,开证行已按信用证规定如数付款。5月17日,公司核销员持纸质的收汇水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商业发票等单据到梧州外汇管理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外汇管理局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出口收汇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昌达公司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涉及单证:收汇水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商业发票等。
(12)出口退税(Export Drawback)
2012年5月28日,昌达公司的财务办税人员将公司需要办理认证的增值税发票整理后向国税局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涉及单证:货物出口报关单、增值税发票、出口收汇核销单等。
1.在学习《外贸单证实务》这门课程前,事先应掌握哪些理论知识?为什么?
2.外贸单证是如何分类的?其种类有哪些?
3.简述外贸单证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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