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具体实施点检制的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设备形式、人员配置,原有企业组织形式,对点检制的执行进行具体编排。由于不同领域工矿企业的专业门类、机构设置与用工机制差异较大,不可能对各类型企业的机构及人事设置一一作详细分析。作为资金密集型的火力发电企业,在设备装备上规模大、种类多,技术专业门类相对全,而且企业的组织构架形式与时间进度有着明显相关性,因而笔者把火力发电企业的机构及人事准备作为典型意义的案例加以分析。
当前国内的火力发电企业,其基本企业组织机构建制有3种类型。
(1)自理管理型
这类企业,一般建厂时间较早,普遍建立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或初期。对于90年代以前建成的企业,往往拥有较为充足的人力资源,设备的运、修、管完全由企业自身进行。对于90年代初期建成的电厂,企业也配备一定量的检修力量,虽然它的人力资源不足以完全承担大修工作,但可以承担运、管、日常维护与部分检修工作。对于这两类企业,企业自身拥有推行点检定修必需的基本力量,完全可以凭内部编制调整完成点检定修制企业的组织机构建设,这类企业可称之为自理型,即由企业内部员工完成点检定修制所需的运、修、管基本编制。
自理型企业的点检定修设备管理典型的主体构架有以下两种。
1)企业配有运、管、修编制,实施机组主体设备、燃料、输灰脱硫分部制专业点检。
实施机组主体设备、燃料、输灰脱硫分部制专业点检的企业,在具体组织机构设置时,机组主体设备管理的典型组织机构如图3-1所示。同时在输灰脱硫与燃料部单独设立运行、检修专业,其专业点检及设备维护班组归入检修专业,组织机构模式如图3-2所示。
在这种组织机构模式下,设备管理部只负责设备管理,不承担检修工作,同时承担生产管理的部分职能,如整个企业设备管理的技术管理、技术协调职能,
图3-1 机组主体设备管理的典型组织机构
生产领域费用的管控与对标管理职能,这在某种程度上会形成设备管理领域集裁判与执行于一身的现象,不利企业管理全局性安排。
图3-3 自理型企业主体设备专业点检、维修班组归入设备管理部模式
2)企业配有运、管、修编制,实施机组主体设备修、管一体化的专业点检
实施机组主体设备修、管一体化的专业点检模式,具体组织机构在机组主体设备、燃料、输灰脱硫都实施设备修、管一体化管理编制。在输灰脱硫部与燃料部单独设立运行、检修专业的同时,主体设备专业点检、维修班组归入设备管理部,管理部模式如图3-3所示。
图3-2 自理型发电企业燃料、输灰脱硫分部专业点检组织机构模式
这种组织机构特别适合老的企业,他们可以通过内部组织结构的适当调整,获得实施点检定修需要的完整组织体系。设备检修与设备管理同属于设备管理部,属于修、管一体化的设备检修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平衡专业点检与检修团队的工作,调动专业点检与检修所有人员积极性与协调性。由于点检与检修力量的一体化管理,可最大限度地避免点检在检修项目策划时因避责意识造成的过修,以及由于信息不足或疏漏造成的欠修,有利于检修计划的优化,并保证检修策划与检修实施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www.daowen.com)
在这种组织机构模式下,设立生产管理部,统筹企业生产管理中重大事项的研究、策划与组织管理,统筹企业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内外协调与联络工作,进而有效地进行生产领域费用管控,并且解决了如前所述组织结构中设备管理领域集裁判与执行于一身而不利于企业管理全局性的问题。由生产管理部作为企业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更有利于各司其职,把具体的设备管理事务与深层的生产管理职能区分开来,容易落实企业综合策略及期望管控目标。
(2)半自理管理型
这类企业,一般建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基于管理体制革新与企业利润最大化考虑,企业往往不配检修力量,通过社会化检修来控制人力成本,减轻企业发展负担。对于这样的企业,已不具备点检定修所需的承担日常点检维护工作的力量,企业本身人力资源在设备管理上只能承担运管工作,而维修须由外部力量补充。这类企业称为半自理型,即企业需要内外结合完成点检定修的基本组织构架。半自理型企业的点检定修设备管理部门主体构架如图3-4所示,而当实行主体设备、燃料、输灰脱硫分部制结构模式时,可参考图3-2、图3-3所示的模式组建组织机构。
图3-4 半自理型企业的点检定修设备管理部门主体构架
(3)委托管理型
这类企业,一般建在21世纪以后。基于管理体制革新与企业利润最大化考虑,企业不设运、修、管主体力量,通过外委运作方式来控制人力成本,减轻企业发展负担。设备的运、修、管完全由企业外部力量进行,自身只配置计划、财务、人力资源与生产管理等部门;生产管理部门配置为数不多的几名高级技术管理人员。对于这样的企业,必须通过企业运、修、管的整体对外委托方式进行,企业根本没有可供调整的人力资源,企业基本的点检定修组织构架也只能依靠外部合作方提供,这类企业称为外委型,即企业完全依靠合作方完成点检定修的基本组织构架。委托管理型的基本组织构架形式如图3-5所示,而当实行主体设备、燃料、输灰脱硫分部制结构模式时,可参考图3-2、图3-3所示的模式组建组织构架。图3-6是某电厂实施点检制管理模式的详细点检岗位职能设置。具体的职能归属部门可参考以上所述几种形式,根据企业具体管理需求进行组织机构建设。
图3-5 委托管理型的基本组织构架形式
图3-6 某电厂实施点检制管理模式的详细点检岗位职能设置
注:1.点检人员数量可以根据电厂规模、机组容量来定。
2.日常巡检可以不设巡检长(由单元机组长替代),电气巡检也可以不设,其职责可由汽机、锅炉巡检分担。
确立专职点检制的组织机构,是有效实施点检制准备工作的第一步。而落实具体的职能人员,是实际执行的关键要素,是确保机构有效及信息采集、积累、分析与应用的关键环节。
选用具有较好专业基础理论功底,并经过多年现场作业实践锻炼的维修人员,按照点检工作具体需要,通过一定时间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使其获得点检工作所需的经济、技术管理知识,领会设备点检定修的精神实质和现场操作方法。同时通过现场的实践学习,进一步弥补专业技术的薄弱部分,使其达到相应专业培训点检员的资格。在需要时通过招聘的方式,在具有培训点检员资格的人员中选拔点检员。通过这一程序,一方面保证了点检人员的质量,另一方面激励着广大有志于设备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后备力量的准备与企业员工整体素质的提高是一个推动。
对于工控与电气系统设备,其寿命相对稳定,再加上装置或系统本身对需要监控的点做了装置故障的自报警、自闭锁及其他维修预防的考虑,因而在设备的运行过程中对状态数据的积累无特别要求,只需要确保运行的环境符合要求。另一方面,对自动控制及保护装置离线监控的不可实施性和不可接受性,自动控制与保护装置的风险预控主要在定期检测上,以避免隐蔽性功能故障的存在。因而,热工与电气系统设备的点检管理工作有别于机务点检,对于劣化分析管理的要求相对简单,主要工作往往集中于阅图、异常问题的理论分析,以及检修、改造的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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