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理顺水价结构,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

理顺水价结构,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

时间:2023-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水价结构一直采用单一计量水价,水价只包括水的处理价格,未包括水资源的价格。在水价方面,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水价定价方式,对于水价结构也存在争议,完整的水价结构应包括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三个组成部分。深圳市2004年调整了全市自来水价格及相关政策。二是调整居民生活用水认定标准。

理顺水价结构,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

1. 适度提高水资源费

我国许多城市供水能力还存在季节性的不平衡,城市环境与市民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如随着城市总体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城市水资源、水环境“难以为继”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水资源短缺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与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需求不断增长的矛盾突出。以深圳市为例,目前,全市水资源储备量只能维持20天左右的应急供水需要,如果全市继续保持年用水总量5%左右的增长速度,全市2020年前后用水缺口将达6.94亿米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水资源的需求呈增长趋势,水资源短缺已成为深圳可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特别要提高开采地下水的水资源费,同时,对擅自开采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从而限制地下水的开采,防止和缓解地面下沉。

2. 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

我国城市整体水价偏低,不能很好地反映水商品的价值。长期以来,我国水价结构一直采用单一计量水价,水价只包括水的处理价格,未包括水资源的价格。长期以来对自来水行业实行政府定价只考虑了净水成本补偿,对水厂管网的新建、扩建和改造的投入在水价中基本未体现。一般来说,我国水资源成本在0.6元左右,水资源费为0.78元,综合成本在1~1.8元,目前的城市水价为每吨0.7~2.0元,总体水价仍处于低水平,据测算,水费在工业成本中占0.1%~0.4%,水费在居民生活费用中约占0.6%,[7]这种福利型低水价政策使企业和居民付出的水费代价很小,助长了用水浪费现象,已严重影响了城市水资源的开发、节约。在水价方面,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水价定价方式,对于水价结构也存在争议,完整的水价结构应包括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三个组成部分。在此基础上,还应包括季节性水价、日峰值用水水价等部分,以便更好地反映水的商品属性,但是水价结构包含的部分越多,水价制定的难度相应也越大。

深圳市2004年调整了全市自来水价格及相关政策。综合水价(含税) 由1999年的每米31.956元提高为2.337元。调整后的分类水价标准如表5-4所示。相关政策内容包括: 一是对居民类供水“中间层”(含高层楼宇) 实行趸售价格政策。即: 对公司抄总表后由供水“中间层”抄分表的居民户,应按规定的零售水价 (基价) 扣减8%向“中间层”计收水费; 供水“中间层”则统一按政府规定的零售水价向终端居民类用户计收水费,确保终端居民类用户同网同质同价。二是调整居民生活用水认定标准。凡在居民住宅中 (包括部队、企业和事业单位员工宿舍以及出租房) 用于居家生活的水,均属居民生活用水,一律按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执行; 在居民住宅中从事工业、商业或服务业活动的用水,经供水企业核实后,按相应类别水价执行。

表5-4 深圳市水务集团2004年调整后的分类水价标准

3. 合理利用多水源并建设相关设施

许多发达国家和先进城市很早就开展了中水利用、污水回用工作,中水利用已成为城市的第二水源。我们应积极推动雨洪利用、中水利用、污水回用等工作,坚持“一水多用”,立体开发,实现雨水、洪水、中水、污水、海水的资源化,逐步将地表水、地下水和再生水等多水源纳入水资源配置体系,扩大水资源渠道。如以色列的中水利用率达80%以上,用水效率世界第一;[8]在我国国内,北京市的中水利用率达到了40%。我国的大多数城市与新加坡、以色列等发达国家和北京、上海大城市相比,在许多方面仍然存在差距。如深圳市中水利用、污水回用相对滞后,目前中水利用率只有10%左右,与国家、省下达的目标相距甚远。资源节约型城市的建设应包括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发展循环经济需加快污水处理资源化,将污水处理目标由以往的“达标排放”改为“循环回用”。在西方许多城市,再生水被称为城市的第二水源。据统计,城市供水量的80%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中,经收集再生处理后70%可以安全回用,也就是说超过一半以上的城市用水量,可以变成再生水重返水质要求较低的城市用户。城市生产生活中的有些环节如工业生产中的冷却水锅炉补充水,城市管理中的杂用水,如绿化用水、街道喷洒水、消防用水、景观用水、冲洗用水以及农业灌溉等用水对水质要求不是很高,完全可以使用再生水替换出等量自来水,这相当于增加了城市一半的供水量。[9]城市中水回用方式可根据条件因地制宜地采取城镇循环、小区循环、建筑循环等不同方式。小区循环方式以住宅小区内各建筑物排放的污水作为回用水源,在小区内形成回用系统,城镇循环方式以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和部分雨水作为回用水源,处理后在本城镇使用。城市污水的再生处理,由于提高了出水水质的要求,会造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成本、管道铺设成本和运行费用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但它由于可增加城镇供水量,对缺水较严重的大城市而言,不仅有利于降低远距离调水的取水成本,缓解城镇水资源的供需矛盾,而且有助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减少城市污水排放量,减轻水体受污染状况,保护河湖水系的生态环境。此外类似深圳这样地处南方、降雨量较大和雨季较集中的城市还可开展雨洪的收集和利用,充分采用雨水渗透和雨水储留技术蓄积雨水。雨洪可以作为生态用水,与城市公园的河湖等湿地保护、恢复相结合,也可以将其作为中水的来源水加以有效利用,城市雨洪的利用还有助于减轻雨水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改善城市水环境。湿地是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具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和社会经济价值,湿地系统和城市水系统组成了一个连续的网络。湿地可以起到海绵似的调节作用,下大雨时,它能吸收大量的雨水,旱季时它又可以渗出水,从而减缓旱涝灾害。此外湿地还提供丰富多样的栖息地、调节局部小气候、净化环境等。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建设用地日益扩张,不同类型的湿地遭受到了破坏,其面积正在逐步缩小,趋于消失,所以城市化过程中要保护、恢复湿地。

在中水回用设施、雨水利用设施建设方面,城市政府应给予必要的财政支持,同时要合理确定自来水与中水之间的比价关系,促进各行各业和居民尽可能利用再生水。再生水价格要以补偿成本和合理收益为原则,同时结合再生水水质和用途来确定,再生水价格应低于同期的原水价格,与自来水价格保持适当差价。在这方面重点要解决循环不经济的问题,比如大连市就出现过购买地下抽取的原水价格是1元/吨,而购买再生水却需要3元/吨的价格倒挂的情况,[10]这样企业当然愿意选择购买地下水而不用再生水。再生水的生产处理成本很高是显而易见的,但政府必须考虑运用价格政策和财政补贴机制鼓励企业购买使用。发展循环经济要重视循环消费,要引导城市绿化、道路浇洒、空调冷却、冲厕、洗车等行业使用再生水。对于用户使用城市雨水和再生水系统的,可免收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3年内的水费可予以减半收取。要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再生利用水平,目前深圳市各自来水厂均建立了生产用水回收系统,有条件的水厂已成功实现“零排放”,仅此一项每年回收利用约1679万吨水量,相当于一座中型水库的储量; 在中水回用上,罗芳、盐田、滨河、南山等污水处理厂已建有中水回用设施,完全满足了厂内一些设备冷却、厂区绿化、路面清扫等用水需求,每年可节水97.2万米3,盐田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每年可节水22万米3,南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已被评为“深圳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此外,更大规模的滨河、罗芳、南山三大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建设规划正在积极推进。

[1] 深圳特区报,2010-08-27.(www.daowen.com)

[2] 王俊豪. 政府管制经济学导论. 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1: 282.

[3] 摘自广东省物价局《关于2009年我省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情况的通报》。

[4] 柯斌斌. 阶梯式计量水价在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需求管理中的应用. 水利科技与经济,2009,15 (1).

[5] 摘自吕锐锋在深圳“循环经济水价政策”高峰论坛上的发言。

[6] 饶林. 美国公用事业价格管制的有效做法. 价格月刊,2001 (1).

[7] 乔榛. 中国地方政府规制改革研究.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173.

[8] 赵焱,张丽,李辉辉. 浅议中水回用. 中国水运,2007 (9).

[9] 刘华晓. 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研究. 科技创业月刊,2006 (5).

[10] 燕乃玲,朱远.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北京: 人民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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