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政府环境管制中的博弈分析

政府环境管制中的博弈分析

时间:2023-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一般的对环境污染监管的博弈分析模型中,将博弈的直接参与者设定为上级环保部门和污染企业,地方政府作为一个干扰因素加以分析,建立起污染企业监管的博弈矩阵,并求出相应的纳什均衡。但是,这样的博弈分析框架是在博弈双方信息完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单次博弈。表5-1 环境污染监管的博弈矩阵

政府环境管制中的博弈分析

环境污染监管方面的责任人有三方: 地方政府,上级环保部门以及污染企业自身。他们是三个不同的利益主体。上级环保部门代表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地方政府代表地方利益,污染企业代表其自身其利益。由于染污企业的产值和税收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和政绩来源,因此当企业出现污染行为时,当地政府为了地方利益,可能会与污染企业串通或合谋,直接损害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

在一般的对环境污染监管的博弈分析模型中,将博弈的直接参与者设定为上级环保部门和污染企业,地方政府作为一个干扰因素加以分析,建立起污染企业监管的博弈矩阵,并求出相应的纳什均衡。但是,这样的博弈分析框架是在博弈双方信息完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单次博弈。其结果必然是地方政府随着从污染企业生产中获得地方政绩利益和在寻租过程中获得自身经济利益程度的增加而对污染企业的庇护程度也会增加,从而地方政府会表现出和上级环保部门不合作的行为也即不检查报告。如果将此博弈看成是多阶段的重复博弈,并把不完全信息引入重复博弈,地方政府就会考虑自身声誉,其与上级环保部门的合作行为即上报或治理污染的情况就会出现。

环境污染监管的博弈矩阵如表5-1所示。(www.daowen.com)

表5-1 环境污染监管的博弈矩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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