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具体内容:停车场收费改革的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停车场收费改革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3-05-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表4-3 深圳市停车分区差别化价格管制政策 在时段上,体现峰谷价格差异,区分高峰时段和非高峰时段、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为达到错开交通高峰的目的,高峰时段收费、工作日收费必须高于非高峰时段、非工作日收费。②机动车停放人已取得停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停车场收费改革的实施方案

1. 调整停车场收费政策的难点和必须考虑的因素

(1) 既要符合法律、法规,又要认真贯彻城市交通管理政策。这是主要的一个难点,按照《价格法》和国家、省、市的停车场收费法规政策规定,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应依据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成本,因此,应当把停车场土地使用费计入停车场的经营管理成本,在合理考量停车场经营管理成本的基础上调整收费标准,才能使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调整做到合法、合理,否则会出现“合理而不合法”的尴尬局面。

(2) 不仅要考虑有利于停车场产业的发展,对投资者的激励机制,而且要考虑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一方面应吸引民间资金自发地投入增加停车设施的供应中; 另一方面又要实现政府对企业和市民收入的宏观调控。所以必须开征停车场土地使用费或税收项目,实现对社会收入的宏观调控。如果缺乏对收取的高额停车费进行调节的机制,收入全部归经营者所有,则会导致经营者为了收取更多的停车费而私自降低收费标准,使规定的停车费标准执行不到位,达不到控制车辆进入中心地段的目的。仅仅制定停车费政策是不够的,还应制定收入调节和监督制约机制等相关配套措施,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减少中心道路车流量、促进公交优先发展的目的。

(3) 通过加大城市不同区域停车服务的收费差异,以此调节地区间的交通流量,有利于减少繁华地段停车数量和提高繁华地段停车场使用率,引导机动车向城市中心区外围停放,实现交通需求管理的整体目标。

(4) 应着眼于提高停车位使用率,以体现停车位资源的稀缺性。可通过改进停车服务收费的计费方式,缩短停车时间或者减少不必要的停车需求。

(5) 适度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增加车辆使用成本,引导机动车辆的保有量保持有序的发展。

(6) 应体现路内停车与路外停车的区别。为保障城市道路路面畅通,应引导长时间停放的车辆均驶入路外停车场,包括地下车库。而路内停车场主要用于满足短时停车需要。

(7) 住宅区停车场收费依据补偿停车场建设和经营成本、依法纳税、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 其他社会公共停车场依据停车场区位、车位供求和交通状况,按照与政府整体交通和停车场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原则制定。

2. 深圳市从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停车场收费新政的主要内容

(1) 在停车场收费定价形式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 (包括宾馆、饭店、写字楼、娱乐场所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 和商业性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 住宅区停车场、住宅区与其他场所共用的停车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配套停车场、非建筑物配套的露天临时经营性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公益性机构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 机场、车站、码头、口岸、旅游景点等配套停车场,扣车场、道路停车,公交枢纽及地铁换乘站配套停车场等实行政府定价。

(2) 征收停车场土地使用费。停车场土地使用费政策是停车场收费政策的配套政策,对同一类型的停车场征收相同标准的土地使用费。

(3) 在停车需求上,将停车需求区分为居住地基本停车需求和办公、商业文娱等地的机动停车需求,按照保障基本停车需求的原则对居住地停车实行较低的收费标准,提高机动停车需求的收费标准。

(4) 在空间上充分体现区域差异,对中心区与其他区域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并拉大收费级差,考虑土地开发强度、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以及道路网络容量等因素,将全市划分为三个停车收费级差区域,收费水平体现从高至低的区域级差结构。上述区域划分将根据城市发展情况适时进行相应的调整。深圳市停车分区差别化价格管制政策如表4-3所示。

表4-3 深圳市停车分区差别化价格管制政策

(5) 在时段上,体现峰谷价格差异,区分高峰时段和非高峰时段、工作日和非工作日,为达到错开交通高峰的目的,高峰时段收费、工作日收费必须高于非高峰时段、非工作日收费。(www.daowen.com)

(6) 在停车设施类型上,道路内停车收费要高于路外停车。

(7) 在计费方式上,采用计时收费、按天收费、按月计费等多种方式,对停车位紧张的区域和道路内停车,可实行计时累进的收费方式。

调整后的停车场收费标准见表4-4、表4-5。

表4-4 社会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单位: 元/辆)

续表

说明:

①执行上述收费标准的停车场包括: 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机关单位办公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医院、学校、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园、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场馆、音乐厅、影剧院等场所配套停车场。

②上述标准为基准价格,经营者可以在上浮浮动为零,下浮幅度不限的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

③上述停车场对业主或非业主房屋使用人车辆可实行按月收费,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④医院配套的停车场对前来看病的人,凭门诊或住院等有关凭证 (门诊收据或病历、住院押金收据等) 按以下标准收费: 露天: 小车5元/天,大车10元/天; 室内: 小车10元/天,大车: 20元/天。一天内多次进出的,只能收取一次费用。

表4-5 住宅区停车场 (含住宅与商业场所共用的停车场)收费标准 (单位: 元/辆)

说明:

①上述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上述标准为基准价格,经营者可以在上浮浮动为零,下浮幅度不限的范围内制定具体价格。

②机动车停放人已取得停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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