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供水、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系统及社会福利设施等,是城市生产、生活最基本的承载体。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中最能体现城市区别于农村特征的公共产品,也是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聚集的重要原因。城市基础设施供给是否充足及其质量高低是影响市民生活水平和福利状况的重要条件。《罗马宣言》中提出的城市的居住、憩息、工作和交通四大功能都直接与城市基础设施的状况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人口和经济活动的集聚性加强,基础设施短缺将导致城市承载能力下降与功能受损。无论是城市工业还是服务业都离不开基础设施,短缺的交通与公用事业供给将限制城市功能的发挥,并导致其企业在产品市场上失去竞争优势,城市交通拥挤将严重影响市民的福利水平。价格既是国民经济的综合反映,又是合理配置资源、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充分运用和发挥价格管制政策的作用,对于促进城市化意义重大。
1. 价格管制中可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垄断
引入竞争机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非自然垄断环节上放松规制,如在供电的发电和售电环节,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加快推进垄断行业价格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形成合理的价格和成本约束。国外网络型公用事业价格管制通常是“管中间,放两头”。二是科学运用市场机制供给公共产品,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把一些城市基础设施部门有条件地推向市场,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行业,允许私人投资,如采取BOT投资方式,提高融资积极性,促进投资多元化,实施市场化运作,提高运作效率,促进城市基础设施良性发展。今后城市建设发展的着眼点应是开辟城市建设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全面开放经营性项目建设市场,推进市场化进程,逐步形成养事不养人的城市管理事业良性发展机制。过去我们在城市建设中除拍卖土地外,基本没有考虑城市经营问题,经营城市和招商引资的力度不大,在市政设施建设上往往单靠财政投入,导致城市公共设施不完善或有限的公共设施没有充分产生经济效益以及城市建设资金贫乏。因此,应积极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路子,逐步将范围扩大到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道路保洁、养护和绿化、生态林建设等环境整治工程等,有效解决城市建设资金短缺问题,切实减轻公共财政负担。(www.daowen.com)
2. 实行用者付费,完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运营的收费机制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一直将城市基础设施定性为公共福利,城市供水等由于“自然资源无价,资源产品低价”导致其价格构成及价格补偿机制不完整,从而造成财政负担过重。一般由政府部门负责对准公共产品定价,无法按照市场供求形成价格。公用设施收费关系到社会收入再分配,对于经济运行会产生重要影响。可以分为两种不同情形,一种是纯经营性的公用设施项目,管制的方式可以采取对外进行招投标或特许经营,企业可依据生产经营成本情况提交价格申请,并采用听证会的方式让市民积极参与,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科学审定收费标准,完全实行用者付费。政府价格管制的重点是确保服务质量,监督对消费者和用户的收费是否合理,保障公共设施得到必要、有效的维护和保养,还要确保特许经营权结束后完好地移交给政府。另一种是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公共设施项目,一般采用用者付费加政府补贴原则。政府需承担部分基建或营运费用,为了使收费更科学合理,政府价格管制的重点是适时向公共设施运营企业给予适当的补贴或实行政策优惠,考虑的主要因素是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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