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创新之处是基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价格管制的理论思路和现实对策。政府机构作为公共产品的唯一提供者的垄断地位已经动摇,各种私人公司、独立机构和社会团体也参与了公共服务的提供,政府职能由“划桨”转为“掌舵”,主要体现在对公共产品提供的监管上,根据公共产品的不同属性制定不同的价格管制策略,通过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来保证公共服务的有效提供及服务质量的改善,以便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顺利向社会化、产业化、民营化转变。
城市化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人口、经济、环境、科技、文化等诸多领域,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价格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交通管理和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1) 在城市交通方面,优化价格管制,创造良好的城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环境。支持城市交通发展,构建城市化交通新格局,为取得最大社会效益,围绕实施“公交优先”战略,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对公共交通、地铁等行业,政府在核算成本的基础上,应制定比较低的价格。尽管这样做亏损较大,但从社会福利角度出发,可以鼓励市民少开车。现阶段停车服务收费是车辆使用中的重要成本内容,可以运用价格杠杆,对停车收费实施系统科学的管制,引导市民在交通高峰时段尽量减少私人车辆出行,使城市交通出行量在时间和空间上更均衡合理分布。一方面,政府发挥社会资金的作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为我国的高等级公路建设作出重要贡献。但是另一方面公路收费站过多、收费标准过高、收费方式落后,影响了城市的投资环境和城市交通的畅通。在价格管制方面应推行效益分享定价法 (需求定价法),努力降低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更多地采用电子自动缴费、年票制等缴费方式,使城市道路更加畅通和便捷。也可以考虑还路于民,如深圳市为了减轻过往车辆负担,减少运输成本,加速物流,促进经济发展,逐步降低了高速公路和路桥的收费定价标准,并率先取消了几大主要高速公路和路桥的收费站点,采用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保证其日常维护管理。(www.daowen.com)
(2) 在城市资源环境保护方面,逐步形成体现资源环境稀缺程度的价格管制机制。积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缩短重要资源价格政策性调整的周期,对资源的使用逐步采用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方式。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促进城市环境保护,推动能源资源的合理开发、节约使用、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建立完善与市场供应相联系的价格传导和联动机制。对重点用能行业和企业实行差别水价、差别电价政策,逐步实行超能耗加价制度,利用价格机制有效约束能源消耗,对低耗能产品实行价格优惠或进行价格补贴。城市化必然带来居民对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供电等基础设施需求的扩张,庞大的城市建设规模,仅仅靠财政投资显然是不可能的。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赢利”的原则,科学制定城市供水、供电、污水和垃圾处理等价格,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适应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的需要。完善水价形成机制,逐步推行分行业的阶梯式水价、季节性水价和分时水价机制。
(3) 中国城市化的难题之一是准城市人口大量存在,大量农民工尚未真正与城市融合,公共产品价格管制应在降低公交票价、减免垃圾处理收费、实行阶梯式水价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用水需要等方面体现出亲贫关怀,并积极进行探索。中国农民的出路就在于变成非农民,从农业中真正转移出来。提高非农就业收入是解决城乡收入差距问题的重要途径,这归根结底还是工业化和城市化问题。要真正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 (农业、农村、农民),关键在于工业、服务业、城市化能否创造出足够的就业机会,以帮助农民工转化为市民,使其尽快融入城市,从而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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