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建立了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平凉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5年的2434元提高到2018年的3720元;农村特困供养平均供养水平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4525元提高到2018年的5634元。对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年累计超过3000元以上的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超过的费用,在定点医院的服务窗口按照民政医疗救助规定直接给予救助,确保患者在医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一站式”结算,有效减轻了农村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
二是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截至2018年6月底,平凉市共有农村敬老院35所,设置养老床位1691张,集中供养农村特困供养老人795名;为29所农村敬老院办理了法人登记,明确了敬老院管理、服务、安全“三位一体”主体责任;探索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积极争取省民政厅项目扶持,累计投入资金2271万元,分年度在全市建成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757个,覆盖全市52%的行政村,为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搭建了居家养老基础平台。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建立了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经济困难老年人足额发放了补助资金。农村社会福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www.daowen.com)
三是防灾减灾救灾体系逐步完善。平凉市通过制定《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平凉市冬春受灾人员救助指导标准》等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职责,强化了责任落实,规范了受灾人员救助标准。2016—2018年,共下拨冬春救助资金11517万元,累计对70.12万名因灾生活困难人员实施了救助。救灾应急物资进一步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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