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自然产权制度。第一,深入调查自然资源,统一登记自然生态空间、如水、森林、山地、草原、荒地。第二,开展划界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水利工程,积极推进河湖岸线统一登记。第三,探索和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资产评估和服务价值核算,编制自然资源平衡表,完成典型区域生态资产和服务功能的研究和评价。
2.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国家标准长期效应的基础上,完善和加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第一,生态奖励,生态管理,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补偿政策与保护责任、保护效果挂钩。开展自然生态系统生态价值评估研究及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相关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意见。第二,推进全面的评估激励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生态管理公益岗位和团队,扶持发展生态产业。第三,积极利用市场机制动员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扩大补偿资金来源,如增量收益、生态基金、对口支持和社会捐赠等。
3.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第一,实行有偿使用资源制度,依托市场主体保护生态环境。制定引导各类资金在平凉市发展绿色生态产业的支持鼓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化改造。推进绿色信贷,探索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交易、抵押等融资模式。第二,进一步完善以排污许可管理为载体的污染源综合管理体系,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范化排污许可制度,加大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各类违法违规排污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www.daowen.com)
4.完善评价体系和问责制。完善生态环保基础数据采集体系,探索建立生态文明评价和考核体系,将其作为县区和部门工作实绩、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平凉市各级领导干部生态担当和绿色发展意识。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和问责制,制订、实施平凉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对盲目决策造成资源和环境严重损害的领导干部实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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