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平凉市脱贫攻坚整合资金完成投资38.25亿元。2018年初,平凉市级财政列支专项扶贫资金1.25亿元,相比于上一年度增幅达22.5%,具体来看,列支扶贫奖励补助资金2100万元、牛果产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其中崆峒、泾川、灵台、庄浪、静宁5个片区县按20%以上增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崇信、华亭两个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平凉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资)金”作用,将扶贫资金大比例用于贴息、担保、风险补偿等领域,积极撬动金融资金助力脱贫攻坚。截至2018年初,市财政筹资3050万元设立农业产业扶贫担保贷款基金,撬动金融资金3.05亿元,发放农业互助担保贷款1875万元,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户等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服务。庄浪县成立国有农业产业发展总公司并下设4个子公司,即种植、养殖、林果和农业机械化公司,在293个行政村每村组建3个专业合作社,建立“国有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业扶贫新机制新模式。庄浪县还与甘肃银行、国开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获得17亿元的贷款授信额度。崇信、华亭两县分别争取国开行“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1.5亿元和2亿元,灵台县与甘肃银行平凉分行签订5亿元的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贷款综合授信协议。脱贫攻坚资金短缺难题得到有效破解。(www.daowen.com)
2017年以来,平凉市先后出台、印发《平凉市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晰县区及相关部门职责,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并重点围绕扶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和资金监管等方面的内容,举办了扶贫队长、财政干部、村级干部培训班,进一步加强了宣传教育,强化了资金监管使用。健全完善县级财政报账、合同管理、监督检查、审计监督、项目评估、考评验收“六项制度”,严把项目立项审批、资金公示、招投标、拨付报账、检查验收、后续管理“六个关口”,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在最困难的地方。[5]对扶贫资金项目库建设、项目计划安排、项目实施、公示公告、安全运行管理等方面开展督查检查,以重点督查、日常巡查、县区自查等多种方式方法,先后深入44个贫困村,累计走访贫困户320户,检查扶贫项目资金7.5亿元,开展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严查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问题,有效保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