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国内绝大多数家居商场都进行过电商的尝试,但基本上都失败了,甚至一些企业都已经放弃了做电商的努力,虽然还有一些商场依然百折不挠地继续努力并艰难地实践着。
家居商场做电商不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们要“做一个电商”。
做电商失败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要“做一个电商”。这个逻辑看上去怪怪的,而且很难理解。不过,如果把它改一下,就容易理解了,而且也更容易理解为什么我们提出要摆脱电商概念对我们思维的束缚。
上面这句话更改后是这样的:家居商场互联网化不成功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商场都要做一个电商平台。
电商不等同于互联网化!实际上,电商只是企业互联网化过程中的一个选择而已。在企业的互联网化发展中,企业可能有更多其他更加有效的方法,因而不必拘泥于做一个电商。然而,我们在选择其他互联网化方法前,可能需要摆脱我们对电商概念的依赖,摆脱电商概念对我们思维的束缚。
我们需要把电商放进互联网化发展的大框架中来认识。(www.daowen.com)
首先,究竟什么才是互联网化进化?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至关重要。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理论能帮助我们正确认识和理解互联网化发展的本质。事实是,当我们能够正确运用互联网信息互动的功能,来实现“更好的用户体验和更高的运营效率”时,我们可能就会有更多更有效的道路可走。所以我们又何必纠结如何做电商呢?
可是,在正确选择企业互联网化发展方法时,我们还需要遵循企业互联网化发展的“四项基本原则”。
“四项基本原则”针对的就是当初传统企业(特别是家居商场)那种要“做一个电商”的错误认识和错误行为,要求企业从发展的根本上来正确认识和运用电商这个概念。这个“四项基本原则”是从许多企业做电商失败的血淋淋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所以能够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企业的互联网化发展,如果不做电商,又应该做些什么?
“四项基本原则”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告诉我们:应该通过企业的组织变革,来实现“更好的用户体验和更高的运营效率”。当然,我们还需要时刻牢记并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互动”的中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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