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发布以来,辽源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为抓手,突出精准发力,做足绣花功夫,保持强攻态势,全面推进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市政府提高政治站位,把脱贫攻坚任务当作硬仗中的硬仗,压紧压实攻坚责任,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压紧压实攻坚责任,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领导,高位统筹指导,定期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工作推进会,专题听取脱贫攻坚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研究制定了《辽源市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辽源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明确目标任务、脱贫路径和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夯实攻坚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加大包保帮扶力度,制定了脱贫攻坚包保方案,推行市4个班子主要领导包保县(区)、市级领导和市直部门包保贫困村、市县乡三级干部包保贫困户制度,实现了对全市所有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保全覆盖。扎实开展党政主要领导遍访贫困对象活动,书记、市长坚持以上率下,深入贫困一线解决问题。夯实工作基础,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全面分析致贫原因。
在打赢脱贫攻坚战这场硬仗中,探索增收路径,推进产业扶贫全覆盖。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治本之策,变“输血”为“造血”,采取“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方式,以产业项目为依托,因地制宜发展食用菌、蛋鸡养殖、纺织袜业、农村电商、光伏发电、乡村旅游等“六类特色产业”,初步形成了产业带动脱贫长效机制,实现了产业扶贫全覆盖。2016年以来,共投入扶贫资金14780万元,共实施扶贫项目155个,其中产业扶贫项目109个。
食用菌产业方面,大力发展滑子蘑、黑木耳种植及深加工项目。2018年,全市食用菌规模发展到5000万袋,带动贫困户142户233人,年人均增收300元。蛋鸡养殖方面,吉林金翼蛋品有限公司延长产业链条,投资5.92亿元建设年存栏720万只蛋鸡标准化养殖扶贫项目,2016年以来共为东辽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红1160万元。
充分发挥东北袜业辐射带动作用,采取驻村建厂模式,2018年,建设袜厂5个,带动就业162人。
加大农村电商扶贫力度,东丰县被确定为全国供销系统电子商务示范县,东辽县被确定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电商孵化基地3个、村级电子商务中心站43个,带动贫困人口就业15人。
2018年,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引进青岛光伏农业科技大棚和电站项目,采取贫困户出租土地方式,带动20户贫困户年均增收6000元;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全市共建设光伏发电站201个,年收益306万元,惠及贫困人口7319人,人均年收益达到428元。
围绕“文化旅游+现代农业+乡村旅游+贫困户”模式,大力发展农家乐、采摘园等乡村旅游项目,推动乡村旅游文化,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整合政策资源,构建大扶贫格局,精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充分结合市情实际,认真实施“1+N”计划,推动相关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综合效应。
在教育扶贫上,投入资金13540.57万元,为19所农村薄弱学校改造校园校舍等基础设施,为548所学校购置教学仪器和设备,完成薄弱学校改造18个。严格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2267名贫困学生实施“一帮一”包保。严格执行“雨露计划”补助政策,共发放补助资金122.1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10人次。争取国家助学金1575.18余万元,用于补助高中和中职贫困学生。为4739名贫困大学生办理了生源地贷款,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成员入学率达到100%。
健康扶贫上,全面落实“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三减免”“先诊疗、后付费”等健康扶贫政策,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新农合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贫困人口参合率达100%,慢病签约覆盖率达100%,因病致贫人口“一人一策”建册率达100%,村卫生室新农合网上报销开通率达100%,县域内住院费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慢病门诊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0%。2018年累计救治贫困患者13382人次,报销总金额2748.77万元。
全面开展危房改造,开展贫困户住房核查和危房鉴定工作,通过全面核查和鉴定理清贫困户危房存量,对符合改造要求的危房应改尽改,不落一户。2016年以来,共改造危房1349户。2019年,改造危房84户。(www.daowen.com)
提高饮水安全,准确把握农村饮水安全验收评价标准,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确保群众吃上放心水。2016年以来,共投入资金3582.42万元,建设100处安全饮水工程,惠及贫困人口2791人,基本解决了贫困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机制,提供政策保障,创新实施“五点双享两救助”精准扶贫政策,将低保标准提高一点、社保门槛降低一点、贷款利率和商业保险费率下调一点、政府补贴一点、群众承担一点,养老金和低保金双享,加强大病医疗救助和残疾人保障救助,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目前,共有4148名建档立卡适龄贫困群众办理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领取了养老金。“五点双享两救助”实施主体——市社保局负责人被国务院评为“2017年全国脱贫攻坚创新奖”。
围绕就业扶贫,开展“小商品加工+转移就业+贫困户”模式,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建设扶贫车间(扶贫基地)4个;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千人培训计划”等活动,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就业能力。加大人居环境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为贫困村新建村部4个,新建文化广场4个,清理路边沟171公里和绿化道路185公里。
全力推动“中国社会扶贫网”注册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帮扶需求与社会资源精准对接。2018年,贫困户注册率达到100%,爱心人士注册35175人,达到注册贫困户6.3倍,物品、资金对接347户,对接成功率达到80%。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推动全市21户国企包保15个贫困村,切实帮助贫困户解决了实际困难。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找差距、补短板、堵漏洞,举一反三整改落实,不断提高脱贫质量。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督查组反馈问题等,结合实际制定了《辽源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辽源市落实市县乡村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的意见》《市直部门脱贫攻坚监管责任清单》《辽源市2019年市辖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及市直部门(单位)包保帮扶工作成效考评方案》《辽源市脱贫攻坚暗访抽查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全面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时效清单,全部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所涉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
积极采取了专项巡察与专项审计相结合、专项巡察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专项巡察与执纪审查相结合、个别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办法,由市纪委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对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专项审计,及时纠治存在的突出问题。
以督查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有力抓手,成立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的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展常态综合督查和随机明察暗访,并建立起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
同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专门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强化工作举措,狠抓责任落实,全力解决了“第一书记驻村时间不足、工作不细、扶贫对象信息管理不规范、危房改造识别不准”等突出问题,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
2019年,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法、扶贫领域作风教育以及增强贫困劳动力技能等内容为重点开展专题培训,分层次培训市、县扶贫干部、乡镇党委书记、村党支部书记、集体经济组织和创业致富带头人,计划举办培训班18期,培训1116人次。
切实加强扶贫领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着力培养“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干部队伍,大力提升扶贫工作的能力水平。完善组织机构,新组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在全市选调2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扶贫一线,选优配强工作力量,切实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督导、考核检查等工作职能。制定《辽源市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将脱贫攻坚工作人员纳入全市服务“五个一线”干部管理,派驻驻村工作队员129人,成立驻村干部临时党委,实行“5432”工作法,提高扶贫实效。
2020年5月,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务院要求以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任务目标,深入推进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振兴乡村,打赢脱贫攻坚战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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